蔡英文總統在首次的司法改革籌備會議上,提示司法改革的方向,要求司法界建立一個屬於人民,能夠打破高牆、讓人民參與的司法,對照近日所發生的事,還真是切中司法要害!
11月25日,台南地院做出今年0206美濃地震導致台南維冠大樓倒塌、115人死亡慘劇的一審判決。建商負責人、建築師等以業務過失致死罪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並各科罰金九萬元。
這項判決公布之後引起住戶、家屬及關心的民眾很大的反彈,認為台南地院的判決過輕。而我11月26日恰好接受東森電視台專訪,節目中主持人一再以「是不是判得太輕」追問我對這項判決的看法,我在節目中表示:「……法院當然有他們判斷的依據,這個我必須尊重,可是當這個判決的結果跟社會,尤其是住戶、家人有傷亡的住戶的預期差這麼多的時候,我覺得地方法院應該出來講什麼原因……」。未料隔日台南地院隨即以人身攻擊的方式發出新聞稿,指控我「……賴清德市長身為直轄市長,曾任國大代表、四屆立法委員……竟猶對本院之裁判毫無法治意識、無理的批評,本院對此甚感遺憾……」;而且司法院也於當日深夜發出新聞稿表達「……司法院支持並肯定台南地方法院對外界有關維冠大樓判決的意見,及時做適切的說明。」而就在11月29日一位雲林地院的法官竟以「賴清德市長大人—你好大我怕」的投書指控我「藉消費司法以獲得民粹的認同」。法院理應對住戶及社會反彈的的回應,竟然變成一場針對我個人的攻擊聲討。
本人錯愕之餘,更能體會到民眾對於司法封閉固執、高高在上、不容質疑的無奈與憤慨,也不得不出面釐清並進一步提出質疑。
首先要請問台南地方法院:你們有親自看過這場專訪的內容嗎?還是光看二手傳播就發出了所謂「澄清稿」?否則這樣謾罵式的指控從何而來?而如果真是如此,就讓人不禁為貴院的司法品質擔憂。連一個地院的正式新聞稿都不追究真相,敢問法院的專業何在?要人民如何放心把判決交在貴院的手上?而至於司法院追加這則顯然未經查證事實就發出「支持並肯定」的新聞聲明,更無異是為台灣司法改革蒙上一層陰霾。而如果貴院真的親自從頭到尾看過,不是人云亦云誤用資訊的話,問題就更大了。那不正反應了司法完全無法接受人民聲音的心態?即使這個聲音只不過是反應司法應重視當事人的真實感受,尤其在重大案件判決與當事人預期落差大時,法院難道連說明義務都吝嗇嗎?
我之所以在節目中表達法院應該公開說明的理由,是基於這樣的判決結果已經引起住戶的公開反彈。對於一般人民來說,並無法理解為何業務過失致死只能判決五年有期徒刑?對應於在維冠大樓倒塌事件中失去的一百多條人命、流離的家庭來說當然是情何以堪。法院為什麼不能站在當事人的立場思考這樣的法律是不是符合社會期待?要求出面說明並非逾越罪刑法定主義,而是呼籲司法承擔作為一個社會正義實現者的責任。
從921大地震時東星大樓到這次0206維冠大樓的倒塌,這類嚴重程度遠超過原先刑法對於業務過失致死的危害規範時,對於一般人民來說,這樣幾乎是公共危險罪等級的重大傷亡的確震撼了整個社會,人民當然有所不滿、要求說明。面對社會快速的變化,法律內容追不上社會需求幾乎已成常態,哪有不能檢討反省的道理?即使是法官在面對既有法律限制下所作的裁判,也不能當作拒絕說明的理由,更不該是司法怠惰的藉口。
事實上,法院不僅是被動的裁判者,也承擔了社會正義實現者的責任。對於判決的結果重創人民法感情,法院應該思考究竟裁判與當事人的期待落差何在,面對各界批評指教大可具高度的看待,反思這樣的判決是否讓社會正義的期待落空,而不是以高高在上的姿態拒絕質疑,連對外說明都吝嗇,更不是以不實的人身攻擊抗拒各界對司法改革的要求。
除了蔡總統對於司法改革的提示,我也要呼籲司法人員放下專業的傲慢,才能深刻體會各界對司法改革的企昐。尤其政黨輪替之後,台灣社會對於司法改革的期待非常深,面對這樣重大的案件,如果竟然連只是要求公開說明都要受到這樣魯莽、昧於事實、人身攻擊式的指控,就難怪人民對司法的信心低落不振!
因此司法改革若要成功?第一步應該是回應蔡總統的要求,司法界打破司法高牆吧!
(作者現任台南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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