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問三件事:
1. 醫院是否知道衛生局安排前來「檢查」的是「無症狀的隔離中」個案?
2. 地方主管機關是明知隔離控管中的個案「自行離開隔離處所前往醫院」嗎?
3. 醫院如果明知是「無症狀隔離者」,公費採檢費用是如何申報的?
你們這樣是視民眾健康及醫療人員權益為何物!
如果今天彰化縣政府和民眾提供的資料為真,彰化縣政府使隔離民眾違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振興紓困特別條例,帳算誰的!?
這樣「超前部署」搞了四個月,台灣沒有爆發疫情,只能說天佑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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