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第8度裁定禁讚北韓合憲、不違言論自由
韓國國安法規定,讚揚、鼓舞、協助北韓有罪;製作、運輸、擁有利敵表現物也有罪。韓國憲法法庭第8度裁定該法條合憲,不違言論自由。
韓國總是民主國家吧!他們都敢正正當當地區分敵我,台灣怕什麼?台灣若比照立法,一堆人都要被關了。
https://www.joongang.co.kr/article/25195642
鯨魚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