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第8度裁定禁讚北韓合憲、不違言論自由

韓國第8度裁定禁讚北韓合憲、不違言論自由

韓國國安法規定,讚揚、鼓舞、協助北韓有罪;製作、運輸、擁有利敵表現物也有罪。韓國憲法法庭第8度裁定該法條合憲,不違言論自由。

韓國總是民主國家吧!他們都敢正正當當地區分敵我,台灣怕什麼?台灣若比照立法,一堆人都要被關了。

https://www.joongang.co.kr/article/25195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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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曾韋禎

曾韋禎
嘉義出生,曾任自由時報記者、臺北大學統計系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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