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駕駛」才是解決交通亂象的根源

 

國道3號新北市安坑路段,今天(16日)清晨發生10車追撞事故,現場為1輛大貨車、1輛小貨車及8輛轎車連環車禍,造成2死6傷的慘劇,全線交通回堵超過3公里!警消到場清點發現兩車2名年約50歲、60歲男子傷勢嚴重,失去呼吸心跳,到院仍不治。

翻開報紙每天都有讓人怵目驚心的車禍訊息。根據交通部公布2022年台灣交通事故數據,死亡人數達3058人,16000多人受傷;創2013年來新高,事故、死亡與受傷人數均較前年增逾4%。若以每年約有3000人死於車禍,概念置換設想三千人集合在操場無辜被死亡,應是一個極為驚人的龐大的數字;甚至16000多人中或因重傷造成殘障,往後生活的問題影響的層面更為深沉重!

國道3號新北市安坑路段,16日清晨發生10車追撞事故。(圖:民眾提供)

 

 

車禍的主體是「人」不是車,因此有必要從人的人格心理層面加以探討。道路交通事故肇事者從年齡別肇事率加以檢視,隨年齡層增加而遞減。也就是說年輕人是車禍死亡率最高的族群。原因是台灣駕駛執照取得容易,剛考到駕駛執照的年輕人急於上路,在心理上對於汽機車速度的控制、瞬息萬變的路況,駕駛技術未臻至成熟,一旦發生事故車毀人亡。

因此,從駕駛的人格特質、心理現象探討台灣車禍頻率居高不下的原因,應是一個值得思考、研究方向。交通部長王國材日前表示400億永續提升行人安全計畫核定,一系列改革均是「以人為本」的交通改善計畫,確實是改善交通安全正確的方向。職業駕駛應有更為嚴格的管理機制,甚至汰除素行不良駕駛,才是足以降低車禍死亡率,只是,為維護憲法上的駕駛工作權,交通部卻屈服於職業工會的壓力,讓這些心理情緒自我管控失調,或視「人命為草芥」的駕駛奔馳在馬路上,宛如帶著不定時炸彈,隨時發生亡命車禍的元凶。他們會怪罪A柱問題、內輪差問題,甚至撿手機、疲勞駕駛等等荒謬的理由。

另一方面,政府每年爽收人民違規罰款達200餘億,罰單的收入至今仍用來取締違規「裝備升級」,到處增設超速攝影,而非改善道路動線、防止交通事故。結果罰單和傷亡人數成正比增加,肥了地方政府稅收與舉發單位。

這種以「交通安全」為至高無上的「懲罰」措施,甚至以警力不足為由,賦予不具公權力的正義魔人檢舉違規,成為交通單位對治交通事故的思考主軸。除了引起民怨,無助於交通安全,因此車禍依然居高不下,每天有8.3人寶貴的生命成為「命喪道路」的亡魂。地方政府不斷提高罰款的預算,這筆錢拿得安心嗎?

事實上,從駕駛「人格涵養的問題」,才是探討台灣交通事故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不論是職業駕駛或自用車駕駛,行車安全維繫在駕駛人格良善與否。好的駕駛、一位優良的駕駛會有自己駕駛職業道德的涵養,開車技巧嫻熟穩重,為自己的乘客、貨物負責任,開車是一種涵養的表現,優良的駕駛習慣從小處做起。

(作者為台教會、北社會員)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開講〉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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