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文川相關文章

朱立倫愛將許志堅涉嫌收賄 判刑10年

朱立倫愛將許志堅涉嫌收賄 判刑10年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新北市長朱立倫的愛將、前副市長許志堅,前年被控收受建商的名表、金條與「假薪資」賄賂,涉貪758萬餘元,台北地檢署起訴許志堅與建商白手套周麗惠等7人;台北地院今宣判,許志堅被依不違背職務收賄罪判刑10年,另有違反商業會計法、可易科罰金的5月徒刑。可上訴。 新北市長朱立倫的愛將、前副市長許志堅(左),前年被控收受建商的名表、金條與「假薪資」賄賂,涉貪758萬餘元,台北地院今宣判,許被依不違背職務收賄罪判刑10年。(資料照,記者錢利忠攝) 其餘被告,許志堅之子許士耘、胞兄許志遠,依違反商會法不實憑證罪,各判刑4月,可易科罰金;弘盛開發負責人兼白手套周麗惠,因協商認罪,獲得輕判,依交付賄款判刑8月,另有商會法3罪併判7月可易科罰金,褫奪公權1年,緩刑3年,支付公庫500萬元。 樂揚建設總經理鄒雪娥被依行賄罪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褫奪公權1年;建築師蔡哲義、弘盛開發會計周佳萱也依商會法各判刑4月,周佳萱緩刑2年。 前年8月檢廉收網,複訊後聲押許志堅獲准,同年11月起訴後續押,直到去年3月獲300萬元交保,共被羈押8個月。 北檢起訴認定,許志堅在副市長任內,身兼新北市都更審議委員會、都市計畫委員會主委,涉收受建商賄賂,幫助建商快速通過都更審議案。 起訴認定,許志堅自2011年5月至2015年7月間,涉收受周麗惠賄賂現金652萬餘元,包括每月支領的現金11萬元,其中許子許士耘、許兄許志遠,在周麗惠的弘盛開發公司掛名員工,按月支領各4萬元薪資,周女每月付許志堅3萬現金做為許父的扶養費。 許志堅並被控趁嫁女兒的機會,收受周麗惠樂揚建設總經理鄒雪娥贈送的2支香奈兒名表、蕭邦名表;周女還在許志堅的生日過後幾個月,送金條給許當做生日禮。
張文川 2017-03-06
張靜:向90%至95%不收錢的司法官道歉

張靜:向90%至95%不收錢的司法官道歉

  張靜開記者會向90%至95%不收錢的司法官道歉。(記者張文川攝) 2017-03-01 11:42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司改會議委員、律師張靜日前投書指稱,「有5%至10%的法官或檢察官收錢」,引發司法院、法務部、法官協會、檢察官協會接續抗議,張靜上午再次開記者會,「向90%至95%不收錢、盡忠職守、清廉自持的司法官道歉」。 張靜日前的投書引發爭議,就連總統蔡英文姪子、檢察官蔡元仕也投書,要求張靜說明5%至10%法官、檢察官收賄,數據究竟從何而來,「如不能說明,便欠法官和檢察官,一個公開且正式的道歉」。 台灣陪審團協會今舉行「道歉記者會」,張靜說,依他30多年的經驗與觀察,現在約有90%至95%的司法官不收錢,這是對岸法界遠遠不及的,因此他要向不收錢的司法官道歉。 張靜說,司法院長許宗力公開、私下多次詆毀陪審團制,甚至語出諷刺說推動陪審團制是「在沙漠中種玫瑰」,對於改革方向預設立場,著實不妥,「院長是否也該道歉?」
張文川 2017-03-01
小林村災民遞狀最高法院 請求國賠案發回更審

小林村災民遞狀最高法院 請求國賠案發回更審

2016-11-02  16:48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2009年8月9日莫拉克颱風造成高雄縣小林村滅村,全村462人罹難,災民遺屬訴請國家賠償,一、二審皆判村民敗訴,今天下午30多位災民專程包車北上,赴最高法院遞狀提起上訴,請求最高院發回高院更審。 小林村災民遺屬今包車北上赴最高法院,對國賠案提起上訴,希望發回更審。(記者張文川攝) 小林村遺屬申請國賠案,一、二審村民皆敗訴,律師團代表鄭文龍砲轟這樣的判決,是恐龍法官做出冷血的「鱷魚判決」。(記者張文川攝) 小林村受災戶自救會會長蔡松諭表示,二審判決透露的訊息是,法官認為小林村案是天災,村民活該遇到天災,就算國家公務體系懈怠、未依法律規定通知居民撤離,造成重大災情、喪失400多條寶貴人命,政府也不用負擔任何責任。 自救會指出,日本311海嘯案,宮城一處國小在海嘯前50分鐘接獲撤離通知,校方卻只讓學生在操場上苦等50分鐘,以致學童被滅頂,死者家屬訴請國賠,仙台地方法院上月26日判決受災戶勝訴,認為國家有防止災難擴大、保護人民生命的義務,即使天災再嚴重,公務體系與學校教職因怠惰導致人民傷亡,即應負起賠償責任,不能因災害程度太大,或天災不可預測性即不用負責。 律師團代表鄭文龍說,反觀我國小林村案的判決,則是恐龍法官做出冷血的「鱷魚判決」,「小林村國賠案是政府挽回人民對司法信賴的指標案件,如果不淘汰鱷魚法官,司法就沒救」;他痛批,甲仙鄉公所未依災害防救法規定,「應」通知村民撤離,前總統馬英九事後還說謊,聲稱是村民不願撤離,「如果村民有接到鄉公所通知公告,不可能全部不願撤離」。 災民自救會高舉「311能,88水災不能!台灣人命不值錢」、「尊重462條人命,懇請最高法院開庭審理」、「8次撤離警戒不理、公務體系怠惰有理」、「國恥」等標語看板,呼籲最高法院發回更審,保障每一條寶貴生命的價值與權利,糾正縣、鄉政府7年前犯下的行政錯誤,還給400多條人命一個公道。
張文川 2016-11-02
兆豐案蔡友才涉9罪 密會張盛和成為羈押事由

兆豐案蔡友才涉9罪 密會張盛和成為羈押事由

台北地院5日清晨裁定兆豐金前董座蔡友才收押禁見,在法警戒護下步上囚車。(記者黃耀徵攝) 2016-10-05  06:20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兆豐金控弊案,昨天聲押兆豐金前董事長蔡友才、前主任秘書兼發言人王起梆,台北地院今晨5時20分裁定,2人皆羈押禁見,裁定指出,蔡友才被控涉背信、收受不正利益、洩密、內線交易等洋洋灑灑9條罪名,王起梆則涉5條罪,且蔡友才在案發有接觸前財政部長張盛和,有勾串之虞,王起梆有刪除隨身碟內的鑒機檔案的滅證事實,因此准押禁見。 裁定指出,依檢察官提出的證據,可以認定蔡友才涉犯〈證卷交易法〉特別背信罪、公開發行董事特別背信罪、內線交易罪、〈銀行法〉特別背信罪、收受不正利益罪、〈營業秘密法〉洩漏營業秘密罪、〈刑法〉洩漏業務上工商秘密罪、洩密罪、行使業務登載不實罪,共9項罪名。 王起梆則被控涉犯〈證卷交易法〉公開發行董事特別背信罪、內線交易罪、〈銀行法〉特別背信罪、收受不正利益罪、〈刑法〉行使業務登載不實罪,共5條罪嫌。 至於羈押理由,法官認為,蔡友才在羈押庭時,針對鑒機公司設立過程的陳述,與其他共犯、證人以及物證,都有所不符,且至少還有2名以上的證人尚未調查,有事實足以認定蔡友才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 王起梆則是在檢察官偵查時說,在被查獲的一只隨身碟中,只放置音樂檔案,但在羈押庭法官訊問時,拗不過檢方還原隨身碟的證據,承認他有刪除隨身碟內的鑒機公司的電磁紀錄檔案,法官因此認定王起梆有滅證事實。 法官認定,蔡、王均位居兆豐金要職,現今網路發達,通訊軟體盛行,難保二人不會以現代的通訊工具去影響同案被告、證人的陳述,以及湮滅證據,何況,蔡友才於案發後確實有接觸前財政部長張盛和,此事已為媒體報導周知,因此有羈押的必要,以防勾串證人與共犯。 台北地院5日清晨裁定兆豐金前主任秘書王起梆(右一戴口罩者)收押禁見,在法警戒護下步上囚車。(記者黃耀徵攝)
張文川 2016-10-05
4度扣關 北院這回裁准樂陞許金龍羈押禁見

4度扣關 北院這回裁准樂陞許金龍羈押禁見

檢調偵辦日商「百尺竿頭」收購樂陞科技股票涉內線交易、詐欺案,台北地院凌晨3點半裁定羈押樂陞董事長許金龍。(記者方賓照攝) 2016-09-30  03:36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檢調偵辦日商「百尺竿頭」收購樂陞科技股票涉內線交易、詐欺案,為了是否羈押樂陞董事長許金龍,台北院、檢連日互槓多次,台北地院昨下午第4度召開羈押庭,經13個半小時漏夜開庭後,認定許金龍有滅證事實、又有勾串之虞,凌晨3點半裁定准予羈押禁見。 樂陞案董座許金龍三度交保,高院3度發回北院更裁,北院29日第四度召開羈押庭,許金龍在開庭前進入台北地院。(記者朱沛雄攝) 法官認定許有滅證事實及勾串之虞准押 先前3度羈押庭,北院都未裁准,最高僅予20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每週至派出所報到3天;高等法院則是力挺北檢,3度認同檢方所提抗告,發回北院更裁,台北地院昨第4次重開羈押庭,庭訊後裁定准押,使許金龍未能如願「4度4關」。 由於本月1日北院開始試辦「刑事強制處分專庭」,由5位自願的法官組成專庭,每天分日、夜2班輪流審理羈押、提審、少年收容等強制處分案件,這回第4次羈押庭,又輪到第2次羈押庭時讓許金龍加保至2000萬元的法官曾育祺承審。 法官昨下午2時準時開庭,庭訊4小時後,晚間6時宣布休庭,但未事先諭知何時重開,直到晚間10時才再次續開,至深夜11時40分再次訊畢休庭,再次開庭已是凌晨3點15分,3時30分許做出裁定。
張文川 2016-09-30
掏空幸福人壽 北院重判前董座鄧文聰28年

掏空幸福人壽 北院重判前董座鄧文聰28年

幸福人壽前董事長鄧文聰(右)。(資料照,記者王敏為攝) 2016-06-29  11:21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幸福人壽前後任董事長黃正一、鄧文聰,被控掏空公司資產127億元,台北地院今天宣判,依違反保險法背信罪、洗錢罪,判鄧文聰28年,併科罰金9億元,黃正一判8年半,併科罰金2億元。可上訴。 幸福人壽前董事長黃正一。(資料照,記者張文川攝) 至於檢察官向法官聲請宣告沒收鄧文聰的2大矚目房地,包括鄧文聰以億大聯合公司名義於2011年用32.18億元標下的高雄八五大樓34樓至85樓的金典酒店債權,以及台北市信義計畫區占地900多坪的信義D3土地,但今合議庭並未宣告沒收。 檢察官認為鄧文聰掏空幸福人壽的犯罪時間長達6年,犯罪所得3億9000萬美元(約127億新台幣),黃正一犯罪時間約1年,與鄧共犯所得2200萬美元(新台幣7億1654萬元),公訴檢察官論告時批鄧是「鱷魚返鄉」,建請法官具體求刑21年、黃正一8年。 鄧文聰至今仍收押於台北看守所,黃正一今年1月因健康因素獲法院裁定2億8000萬天價交保,限制出境出海與住居,須每天到派出所報到,其交保金額僅次於味全前董事長魏應充的16億(彰化地院3億、台北地院3億加10億元人保)、東森集團前總裁王令麟的3億5000萬元,高居史上第3位。 57歲鄧文聰是早期即赴中國投資的台商,靠貿易、家電起家,在上海打造「億大集團」,還帶著歌手潘美辰轉戰中國巡迴演唱,他對外曾自稱中國前海協會長汪道涵的姪女曾是他的秘書,在對岸政商關係良好,返台後與黃正一合作買下國民黨黨產幸福人壽的半數股權,黃擔任董事長,鄧為副董。 74歲黃正一是前國民黨籍立法委員,現為東南旅行社董事長、金門皇家酒廠董事長,他是鄧文聰的前一任幸福人壽董事長,1年之後將股份全部賣給鄧文聰。 特偵組調查,96年8月黃、鄧透過鄧的政大同學、香港EFG銀行吳姓女專員,在香港EFG成立代操基金,移轉5000萬美元幸福人壽資產,再向EFG銀行聲稱其私設的2家境外公司是幸壽關係企業,以基金為擔保質借2200萬美元,2人朋分得款,其中990萬美元匯往黃正一的海外帳戶。 97年1月,黃正一將幸壽股份買給鄧文聰,鄧接任幸壽董事長,鄧又以相同手法成立另一個基金,質押幸壽海外資產,再將所獲金額匯洗到他的私人帳戶。 檢調調查,鄧6年間共向EFG質借2.4億美元(含第1年的2200萬美元),向香港渣打銀行質押1.5億美元。前年8月金管會接管幸壽,才發現公司資產遭鄧2人在海外質借掏空,移送檢調偵辦起訴。 審理期間,鄧文聰否認犯罪且不知情,並反咬是EFG銀行和吳女設局巧取、金融掠奪,質疑特偵組與吳女交換條件,還告發EFG違反銀行法來台招攬代操基金,侵占幸壽資金。黃則推稱與鄧有分工,鄧負責海外投資,他負責保險業務,都是鄧在主導,且他不諳英文,鄧要他簽的文件、合約他都簽。
張文川 2016-06-29
涉採購弊案 立院秘書長林錫山等4人收押禁見

涉採購弊案 立院秘書長林錫山等4人收押禁見

2016-01-20  18:56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立法院秘書長林錫山所涉立院電腦採購弊案,複訊後向台北地院聲押林錫山等4人,法官剛裁定,林錫山、秘書長室主任陳亮吟、網遠科技實際負責人李保承、業務經理林明玉,4人涉行收賄罪涉嫌重大,且有串證滅證之虞,裁定皆收押禁見。 立法院爆發採購弊案,法官剛裁定,林錫山(見圖)等4人涉行收賄罪涉嫌重大,且有串證滅證之虞,裁定皆收押禁見。(記者羅沛德攝) 林錫山的律師表示,檢、辯武器不對等,檢察官的資料都不提示,不排除提起抗告。李保承的律師則說一定會抗告。 林錫山涉嫌在去年1月8日在高鐵商務車廂內,收受李保承所提供的700萬元回扣;去年9月11日,又在立法院秘書長辦公室,收受李保承343萬元贓款,合計收賄1043萬元。 羈押庭法官今下午陸續訊問4人,4人都否認犯行,但依據檢方提供的廠商和立法院人員的供述、監聽譯文、行動跟監資料、搜索查扣的文件資料、資金流向等,足以認定涉行、收賄罪的犯嫌重大,4人之間的供述有重大岐異,也與物證不吻合,有勾串證人、湮滅證據之虞,林錫山與陳亮吟有逃亡動機,林錫山有逃亡資力,且搜索查扣的標案等資料,尚有釐清的必要,裁定4人皆收押禁見。
張文川 2016-01-20
美河市圖利弊案 聯開處前處長判10年

美河市圖利弊案 聯開處前處長判10年

2015-12-28  09:47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北巿府聯合開發處前處長高嘉濃、課長王銘藏,被控在捷運新店機廠聯合開發案(美河巿案),使用不實鑑價報告,低估土地成本、高估建築成本,致使北巿府損失逾20億元,涉圖利日勝生公司與偽造文書,台北地院今宣判,依圖利罪判高嘉濃10年徒刑、褫奪公權6年,王銘藏被判4年、褫奪公權2年。可上訴。 美河市涉圖利日勝生弊案煊判,北巿府聯合開發處前處長高嘉濃判10年、課長王銘藏4年。(資料照,記者翁聿煌攝) 美河市幣案遭收押的起訴北捷聯開處前處長高嘉濃。(資料照,記者王藝菘攝) 美河市幣案遭收押的起訴北捷聯開處前課長王銘藏。(資料照,記者王藝菘攝) 王銘藏被判4年、褫奪公權2年 2人今皆未到庭聆判。此案起於,監察院前年通過糾正、彈劾案,認定前台北市捷運工程局長常岐德、前聯發處長高嘉濃,於95年台北市政府與日勝生公司聯合開發位於小碧潭捷運站的美河市建案中,低估土地成本、高估建築成本,使台北市政府棄守權益100億元;監察院認為全案疑雲重重,糾、彈同時移送檢調,調查是否有公務員貪贓枉法。 北檢前年12月指揮台北巿調處發動搜索,約談高嘉濃、王銘藏等人,認定2人以偽造的鑑價報告圖利日勝生,故意拉高建築成本,導致北巿府損失3249餘坪的樓地板面積,依據市價估算,損失逾20億元;去年4月北檢以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刑法偽造文書罪嫌,起訴高嘉濃、王銘藏。 高嘉濃已於99年退休,王銘藏也已離職。高嘉濃供稱此案是王銘藏主導,所有簽呈都是王銘藏和江姓課員處理的,也有送其他課與權益分配小組審議,最後是由北市府核可,他沒決定權,他未竄改鑑價報告。 王銘藏則推說,他是奉高嘉濃的指示盡快辦理,不實的鑑價報告是高嘉濃給他的,非他偽造,宣稱他很尊重高嘉濃這位長輩長官,迫於高嘉濃限期辦好的壓力才做錯事,強調沒有圖利日勝生的意圖。兩人互踢皮球。
張文川 2015-12-28
宇昌案涉嫌抹黑蔡英文 劉憶如判賠200萬

宇昌案涉嫌抹黑蔡英文 劉憶如判賠200萬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2012總統大選期間,藍營以宇昌案攻擊民進黨候選人蔡英文,蔡英文前年提出民事訴訟,認為時任經建會主委劉憶如違反行政中立,開記者會發布變造的公文、捏造的資訊來抹黑她,因此訴請向劉憶如求償500萬元,台北地院今宣判,劉憶如應賠償200萬元。可上訴。 宇昌案涉嫌抹黑蔡英文,劉憶如判賠蔡英文200萬。(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蔡英文提告時,還告了被傳為指示劉憶如召開抹黑記者會的副總統吳敦義、蔡令怡夫婦,以及劉憶如的秘書,對4人各求償500萬元;但今年4月,蔡英文、吳敦義夫婦為了避免成為選舉話題,透過律師當庭達成合意停止審理,待日後再審;劉憶如則是不同意停審,因此法院只繼續審理劉憶如與秘書的部分,今判劉憶如應賠200萬元,劉的秘書免賠。 刑事方面,蔡英文也告吳敦義、劉憶如違反總統選罷法「意圖使人不當選」、偽造公文,但特偵組當時以查無具體事證為由,予以簽結。
張文川 2015-10-27
副總統告副總統 呂秀蓮告連戰通敵

副總統告副總統 呂秀蓮告連戰通敵

2015-09-04  16:04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前副總統狀告前副總統!前副總統連戰昨天參加中國九三大閱兵,前副總統呂秀蓮今赴高檢署遞狀告發連戰涉犯刑法「通謀開戰端、通謀喪失領域」罪,並呼籲全到各地法院同步告發,要求立即限制連戰出境。 前副總統呂秀蓮3日下午與多位前國策顧問及立法委員,一同前往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遞狀告發連戰觸犯刑法第103條及104條之外患罪。(記者劉信德攝) 呂秀蓮說,連戰拂逆全國民意,堅決飛往北京參加九三大閱兵,既附和中共扭曲抗日史實,又欣然與香港特首同區觀賞瞄準台灣、恫嚇台灣的精銳武器與人民解放軍,傷害中華民國,糟蹋台灣主權與尊嚴,背叛國家和人民,應受國法制裁。 呂秀蓮說,連戰卸任後,不但沒有回饋社會,還跑到對台灣充滿敵意、隨時可能併吞台灣的北京,看1500顆飛彈對準台灣的中國人民解放軍閱兵,欣賞最新銳、對準台灣的東風導彈,「你很高興嗎?2300萬人惴惴難安,連戰犯的罪,昭然若揭」。 呂秀蓮說,「亂臣賊子,人人得而『告』之」,籲全國同胞應不分藍綠群起響應,到各地法院同步告發連戰,她也要求司法要振作起來,用國法懲奸,這件事引起全民憤怒,不止連戰,還有不少退役老將領,也應要自律、自清、自我節制。 呂秀蓮又說,國家安全出現嚴重漏洞,原因出在我們的國家安全法空洞無物,以致這些年很多通敵、洩密案件獲輕判,要求所有立委參選人承諾當選後,讓國家安全法實質法制化。 相關影音    
張文川 2015-09-04
涉掏空幸福人壽128億 前董座黃正一當庭收押

涉掏空幸福人壽128億 前董座黃正一當庭收押

2015-08-31  13:37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幸福人壽2位前董事長鄧文聰、黃正一,涉以提高投資績效為由,假借委託銀行代操幸福人壽資產,勾結理財專員將質押款項洗到其私設公司帳戶,掏空達4.1億美元(約合台幣128億餘元),台北地院今首度開庭,上午先開黃正一的部分,法官認定黃正一涉重罪、有逃亡之虞,當庭裁定羈押。下午續開鄧文聰。 法官認定黃正一涉重罪、有逃亡之虞,當庭裁定羈押。(資料照,記者王藝菘攝) 幸福人壽遭掏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提訊在押的前董事長鄧文聰到庭應訊。(記者王藝菘攝) 74歲黃正一為前國民黨籍立法委員,現為東南旅行社董事長、金門皇家酒廠董事長,他是鄧文聰的前一任幸福人壽董事長,後將股份全部賣給鄧文聰。特偵組偵查時,讓他100萬元交保。 特偵組起訴指出,96年8月幸福人壽時任正、副董事長黃正一、鄧文聰,透過鄧的政大EMBA同學、香港EFG銀行客戶關係專員吳曉雲協助,在EFG成立STAAP代操基金,移轉5000萬美元資產,向銀行稱其私設的2家公司Surewin、High Grounds是幸福關係企業,黃、鄧2人朋分以STAAP基金擔保質借的2200萬美元,其中999萬美元匯入黃正一的香港帳戶。 今庭訊時,黃正一對於在幸福董事長任內簽署過的文件,答辯「不記得,名字不知道是不是我簽的,有些像、有些又不太像,我不記得了,文件都是英文,我完全看不懂,不清楚文件內容,通常是鄧文聰拿來說急著要,我就簽了」。 黃正一說,他和鄧文聰是合作標得幸福人壽,各有5成股權,雙方有簽分工協議,雖由他擔任董事長,但他只負責保險事業,投資事業由鄧文聰負責,所以海外投資的事,他都信任鄧文聰,鄧送上來的文件他都簽。 公訴檢察官認為黃正一說詞反覆,避重就輕,陳述含糊,連自己簽名的真實性均含混帶過,且他是東南旅行社董事長,有相當資力可供逃亡使用,其旅行社職業背景也對入出境、他國護照有相當的知識與管道,可在短時間內取得,有逃亡之虞,建請法官羈押。 法官詢問黃正一若要交保,可籌到多少錢?黃正一從200萬、1000萬一路討價還價加碼到2000萬,並願在1個月內籌齊1億元交保金;他並說原本有美國綠卡,但已取得AIT美國在台協會註銷,他會準時到庭,不會落跑。 但法官認為,黃涉犯保險法特別背信罪,為7年以上重罪,犯罪所得與造成的侵害,至少1000萬美元(3.2億),且查詢其名下股票與房地房,資產價值就有1.8億元,可運用的資金更鉅,有充裕的資金可供逃亡時使用,其旅行社背景也有利其潛逃,至於註銷綠卡的事,目前則沒有證據,因此認定黃有逃亡之虞,當庭裁定羈押。
張文川 2015-08-31
民怨沸騰槍決轉焦點 政府把死囚當肉票

民怨沸騰槍決轉焦點 政府把死囚當肉票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法務部昨天槍決六名死囚,這是馬英九執政以來第六次執行槍決,六次的時機,都與國內重大事件的時間點有所重疊;廢死聯盟質疑,執政黨每逢民意低迷就槍決死刑犯,以轉移社會焦點,把死刑犯當做新聞操作的「肉票」,蔡英文近日成為首位踏入白宮及美國國務院的我國總統參選人,政府再度如法炮製,以槍決搏版面,手法如出一轍。 執行完槍決任務,獄方人員將小門關閉鎖上。(記者劉信德攝) 6次槍決與重大新聞事件對照表 槍決6死囚名單 九十九年四月廿五日,國民黨主席馬英九與民進黨主席蔡英文舉辦ECFA大辯論,兩岸經貿議題爭論不休;同日下午,國道三號基隆汐止段走山釀成四死,當時交通部長毛治國失言「冰櫃已經準備好了」,人民憤慨。法務部在卅日槍決洪晨耀等四名死囚,馬上攻占各大媒體的新聞版面和時段。 一○○年一、二月間,江國慶冤死案沸沸揚揚,死刑存廢爭議再起;而同年的三月五日,「南二都」的高雄市、台南市要舉辦立委補選投票,法務部卻選在投票前一天,槍決管鐘演等五名死囚。外界質疑此舉是凸顯執政黨執行死刑的決心,既固票又拉票,也能轉移焦點,削弱綠營選前之夜對選情的殺傷力。 一○一年十二月一日,台南湯姆熊發生男童遭隨機割喉命案,凶手曾文欽落網後嗆「在台灣殺一、二個人不會判死刑」,全民公憤;同月廿日,前總統陳水扁夫婦二次金改案,最高法院罕見「自為判決」宣判扁、珍分別十年、八年定讞,擁扁者為之不平。隔天,法務部馬上槍決陳金火、廣德強等六名死囚,外界批判執政黨透過殺死囚,以掩護、淡化因扁案「政治審判」而遭抨擊的焦點。 前年二月,爆發賴素如收賄為雙子星護航;四月十九日,立法院院會為核四而混戰,同日,又傳出陳水扁前幾天被無預警移監到台中監獄培德醫院,綠委衝進法務部理論,踹破部長辦公室大門。當天傍晚,法務部就槍決陳瑞欽等六名死囚。 去年三月,太陽花學運掀起青年運動熱潮,延燒至四月十日退場;四月廿二至卅日,林義雄為推動停建核四而禁食;四月廿七日,反核群眾占領忠孝西路,翌日警方強制驅離。當各種社會運動風起雲湧,法務部在四月廿九日再執行槍決五名死囚,這是羅瑩雪接任法務部長之後首次執行。 上週,台北發生劉小妹割喉命案,社會譁然,白玫瑰發動上凱道要求政府嚴懲凶手;近日,民進黨主席蔡英文以總統參選人身分風光訪美,甚至首度踏入白宮及美國國務院;同時,青年學生反黑箱課綱行動形成運動,醞釀上街頭抗議教育部蠻幹。昨天下午,法務部再槍決六名死囚。
張文川 2015-06-06
控江宜樺殺人未遂案 最高法院裁定實質審理

控江宜樺殺人未遂案 最高法院裁定實質審理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去年太陽花學運的「三二三佔領行政院」事件中,參與抗爭的七旬老翁周榮宗遭員警暴力毆傷,他控告總統馬英九、時任行政院長江宜樺與警政署長王卓鈞等高官殺人未遂罪,台北地院審理後,未實質調查即於今年一月裁定罪嫌不足而駁回自訴。高等法院認為仍應調查,二月發回北院審理,江宜樺不服,向最高法院抗告;最高法院日前駁回抗告,江敗訴確定,北院必須進行實質審理。 前行政院長江宜樺。(資料照,記者羅沛德攝) 自訴人過世 女兒承接訴訟 周榮宗上月過世,他的女兒承接訴訟,繼續父親遺志,打這場未完的官司。 去年三月二十三日深夜至二十四日清晨,警方在行政院內外暴力驅離抗議群眾,多位被害人遭警棍擊頭受傷,事後各自提出自訴,控告馬、江、王卓鈞、時任台北市警局長黃昇勇、中正一分局長方仰寧等人,涉以國家暴力犯殺人未遂罪。 其中,周榮宗是第一位提告者,北院並裁准假處分,命令警方封存、保留警方蒐證影帶及警方勤務規劃表等簿冊;北院審查書面資料後,今年一月裁定,江、王同意下屬執行驅離,並未逾越職權,周未提出目擊證人,更未舉證證明馬、江、王等人謀議殺人,因此認定犯罪嫌疑不足,裁定駁回周的自訴。 但高院不認定北院見解,認為法院應就全部事實進行審判,一審未調查、審酌周所提的事證,就直接程序駁回,有違刑事訴訟法,今年二月撤銷北院裁定,發回重審;最高法院認同高院意見,日前駁回江宜樺等人的抗告,全案定讞,必須實質審理。
張文川 2015-04-26
幸福掏空案 鄧文聰仍收押

幸福掏空案 鄧文聰仍收押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幸福人壽前董事長鄧文聰被控涉嫌掏空公司資金一百廿億元,台北地院昨第三度召開羈押庭,雖然前晚高院才以重大矚目案件應由三位法官組合議庭來裁定聲押准駁、不應一位法官獨任裁定為由,撤銷北院的收押裁定,但昨天的審判長周占春並不買帳,仍維持獨任開庭,庭訊後裁定維持羈押禁見。   幸福人壽前董事長鄧文聰仍收押。(記者王藝菘攝)   鄧文聰清明節四天連假都在台北看守所中度過,昨身著白襯衫到庭,神情顯得憔悴疲累。 對高院認為「重大案件法官獨任裁定,組織不合法」,北院審判長周占春裁定指出,偵查期間的聲押案件,不在刑事訴訟法規定應當合議審理的案件範圍內,法官自可獨任裁定;至於司法院九十四年發布的「偵查中聲請羈押重大、矚目刑事被告案件注意要點」,北院裁定指出,此要點「既非法律,又無明確法律授權」,只不過是司法院在促使法官注意,必要時「可」組合議庭審理重大矚目的聲押案件。 裁定又指,北院既未曾裁定此案交由合議庭審理,自然可由法官獨任裁定羈押准駁;鄧所涉證交法、背信等案情也不特殊、繁雜,同類案件在北院所在多有,沒有合議的必要。鄧的律師昨天未回應是否要抗告。
張文川 2015-04-08
合宜宅弊案 葉世文判19年 趙藤雄4年6月

合宜宅弊案 葉世文判19年 趙藤雄4年6月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地院審理營建署前署長、桃園縣前副縣長葉世文貪瀆弊案,今天下午5時宣判,合議庭認定葉世文索賄3次、藉勢藉端勒索1次以及財產來源不明罪,併判19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5年、併科罰金3317萬元;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被依行賄罪2罪判刑4年6月、併科罰金90萬元;魏春雄4年、併科罰金50萬; 桃園縣前副縣長葉世文(前)貪瀆弊案,今天下午5時宣判。葉被判19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5年。(資料照,記者陳志曲攝) 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被判刑4年6月。(資料照,記者陳志曲攝) 蔡仁惠6月徒刑、併罰20萬;陳麗玲獲判無罪。 此外,另3位被告,遠雄前副總經理魏春雄,被判刑4年、併科罰金50萬;白手套、台北科技大學退休教授蔡仁惠,因偵查期間自白並轉為污點證人,獲得輕判6月徒刑、併罰20萬;葉世文的女性密友陳麗玲,被判無罪。 全案以葉世文為主角,分為5大區塊:包括桃園八德合宜宅、林口A7合宜宅、新竹眷村改建案3大案,葉向趙藤雄索賄5200萬元,並透過蔡仁惠、魏春雄居間傳遞,實際得手2000萬元;藉勢藉端勒索興富發建設董事長鄭欽天,迫使折讓750萬元「一品莊」房價案;另,葉藏匿於人頭陳麗玲帳下的3317萬元,則被控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罪。 趙藤雄、其外甥魏春雄、白手套蔡仁惠3人,為合宜宅等3案的行賄罪被告,陳麗玲則被列為葉藉勢藉端勒索興富發案的共犯。 檢廉是在去年5月29日跟監錄下蔡仁惠至遠雄拿錢,拖運現金1600萬元的行李箱搭捷運至日本料理店交給葉世文的全程影像,隔天檢廉發動搜索約談,北檢去年7月25日起訴,趙藤雄被收押近2個月,起訴後始獲3000萬元交保,魏春雄500萬交保,葉世文被續押迄今。
張文川 2015-03-20
對連柯雙重標準 法界︰北檢政治辦案

對連柯雙重標準 法界︰北檢政治辦案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選舉投票進入倒數計時,全民重視的查賄行動,台北地檢署迄昨在起訴、收押、交保等方面的績效均掛零,但偵辦柯文哲辦公室竊聽案,鎖定柯辦人士的動作卻十分積極,加上早先對連惠心涉禁藥案給予緩起訴寬待、對連勝文遭告發涉金衛TDR等炒股案不見具體偵辦動作等,在在令法界人士質疑,北檢「政治辦案」的斧鑿痕跡甚深。訊問只問一邊 吳景欽︰檢察官不中立真理大學法律系主任吳景欽表示,這次竊聽案始於蔡正元臉書公布柯辦資料,檢察官卻未傳蔡,選前幾天傳柯辦追查竊聽的承辦人彭盛韶,還諭令將彭盛韶三萬元交保,所幸彭沒有傻傻往檢察官挖的洞裡跳,訊問只問一邊,出口結果端完全不查,不得不懷疑檢察官不中立。律師呂秋遠也表示,檢方若認為彭盛韶涉嫌重大、有串證之虞,就應聲押,若無就請回,卻諭令三萬元交保,讓被告有被暗示認罪的聯想,「就跟當年蘇治芬一樣」。一位曾任檢察官的律師則說,檢方已掌握彭、吳、林在案發當晚出現大樓,廿一日約談時卻先約談兩業者,未同步約談彭,深夜十一點多才臨時通知彭要他出面,令人懷疑檢方試圖營造「尚有共犯未到案」事實,達到說服法官押人的目的。彭無保請回後,馬上有媒體放出彭以「在忙、很累」為由不配合辦案訊息,且特定媒體報導彭傳給吳的簡訊內容,文中卻「加料」加入關鍵的「柯文哲辦公室」六字,極可能是辦案核心人士透過媒體放話,「真中帶假」意圖影響視聽,操作選情。吳景欽並說,檢察官行事作風不中立、不獨立,光是近期就有好幾件,比如味全魏應充涉入混油案,北檢去年就立案,魏家是紅頂商人,但北檢一壓就是一年,要不是頂新今年兩度爆發飼料油、餿水油事件,全民自主發動抵制,總統跟進說要抵制,「北檢會爭著和彰檢搜索、起訴魏應充搶頭香嗎?」吳說,檢察官心中應該只有「法律」二字,若辦案要考慮法律以外因素,這種檢察體系不要也罷。檢察一體體制 高涌誠︰檢受政治力干預律師高涌誠說,「理論上」檢察官應該獨立辦案,但實務上,在檢察一體的體制下,檢察官不是獨立辦案,而是團隊辦案,尤其是高度敏感政治案件一定列管,「這些案件辦成這樣,檢察長、主任都脫不了責任。」高涌誠說,台灣轉型正義做得不完全,檢察系統確實受到政治力干預,本案發展有兩種可能性,一是檢察官太笨,缺乏政治敏感度,不然就是自甘淪為政治打手。由於北檢聲押吳德義、林俊宏未成,昨收到法院裁定書,抗告須五天內提出,最晚期限是選舉前一天,北檢昨表示,尚未決定是否抗告。另檢方近將傳喚介紹吳德義給彭盛韶的律師王龍寬出面說明。
張文川 2014-11-25
太極雙星案一審宣判 賴素如被重判10年

太極雙星案一審宣判 賴素如被重判10年

 2014-10-31  17:18〔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地院審理太極雙星弊案,今天下午5時宣判,台北市議員賴素如被控期約收賄1500萬元,且收取前金100萬元,配合在議會護航太極團隊,北院今依職務收賄罪判處賴素如10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5年,太極雙星幕後操盤者程宏道8個月,顧問賈二慶 6個月,得易科罰金,白手套彭建銘4個月,得易科罰金,緩刑3年。可上訴,上述3人皆因不違背職務行賄罪被判刑。台北市議員賴素如被控期約收賄1500萬元,且收取前金100萬元,配合在議會護航太極團隊,北院今依職務收賄罪判處賴素如10年有期徒刑。(資料照,記者劉信德攝)市議員賴素如雙子星案一審遭判刑10年,民進黨市議員候選人王威中(左)及親民黨市議員候選人王小玉(左二)在法院外高呼口號,要求賴素如退選,黑心市議員自行下架。(記者劉信德攝)至於太極雙星詐標雙子星大樓BOT開發案方面,台北市前財政局長邱大展被判無罪,太極雙星團隊4人也依詐欺、偽造文書、違反公司法、商會法等罪量刑,除了程宏道被判10個月,得易科罰金、賈二慶被判刑5個月,得易科罰金,董事長何岳儒也被分別判刑3年,不得易科罰金,10月可易科罰金,發言人王佑仁無罪。此案爆發後,賴素如共被收押146天,起訴後20天始獲1500萬元交保,因遭國民黨停權處分,賴目前是以無黨籍身分,競選連任台北市議員。賴素如被控向太極雙星團隊索賄新台幣1500萬元,經討價還價降為1000萬元,先透過白手套彭建銘收下前金100萬元,賴再以市議員職權,在議會提案護航太極雙星團隊,排除其他廠商競爭。
張文川 2014-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