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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利可圖 違建自然消失

無利可圖 違建自然消失

報載,違章建築增加的量,遠超出政府拆除的量,據專家及民代分析,除了政府消極怠惰、預算人力不足,更關鍵原因是「關說」!果真如此嗎?才不是哩! 以前常見民代關說消除交通罰單,但自從開單數位化,立即登入電腦主機之後,關說不見了!交通違規是動態的,若沒有車損或傷亡,現場很容易破壞而消失於開單之前,開單之後,尚且只有無腦的民代才敢關說,何況違章建築,在自行拆除之前,永遠存在,觸目可見!民代的關說只能延後「排拆時程」,不能消除違建紀錄,所以拆除能量不足,才有民代關說的空間! 既然,違建拆不完,雙北籲「以罰代拆」,原則是對的!惟依照《建築法》第八十六條規定,未經審查核可取得執照而擅自建築的罰鍰不能超過造價百分之五,縱能按年連續罰,只要廿年不拆,就夠本了!更何況所謂「造價」遠低於買賣價格,且各地方政府實際的罰鍰更輕,所以蓋違建自住或出租,不都很划算嗎? 俗話說:「砍頭的生意有人做,賠錢的生意沒人做。」以罰代拆,若不能立法加重罰鍰,並應按月連續罰,令違建無利可圖,未來違建增加幅度恐將更甚於往年! (作者為公務員,新北市民)
李基勝 2020-10-24
指導教授的「良心」?

指導教授的「良心」?

  日前某候選人被檢舉她的學位論文涉嫌抄襲,其母校表示該案已進入學術倫理審查機制,將論文送校外專業領域公正學者審查中;並修正其《學位論文管理辦法》,取消論文電子檔「永不公開」選項。 國民黨高雄市長補選參選人李眉蓁,取得中山大學中國與亞太區域研究所(時稱大陸所)95級碩士在職專班學位論文,今遭檢舉涉嫌抄襲。(記者張忠義攝)     這不是國內第一起名人論文涉嫌抄襲事件,但此類事件向來僅聚焦於論文作者,殊不知學位論文未經其指導教授首肯,是不能進行口試程序,遑論取得學位。 儘管二○一○年教育部高教司已然揚言,一旦發現論文抄襲,不但立即追回學位,並擬連帶重罰審核論文的指導教授,列入教師評鑑升等、續聘或不續聘重要參考依據。然而,十年過去了,現行的《專科以上學校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原則》仍只見「指導教授對其指導學生所發表之學位論文,應負監督不周責任」等語而已,似乎一切依舊各憑學校與教授之「良心」行事,也難怪這點最起碼的學術道德不斷被踐踏! 學術論文抄襲者之指導教授難道不該有更明確且具體的明文規範,以落實其連坐處罰嗎?否則不免敗壞學術風氣與水準,以致劣幣逐良幣。 (作者為公務員,新北市民)
李基勝 2020-07-23
一個前行政院長的馬後炮

一個前行政院長的馬後炮

自從小英政府上台,頻頻看見某「才子」不斷公開批評現行的房屋稅「違法違憲」,「不可增只能廢」,並指出一九九三年,民進黨立委也曾發起「自用住宅免稅運動」。果真是為蒼生向政府求情嗎? 細看「房屋稅條例」第五條關於稅率之沿革,最後一次修正於二○一四年六月四日,前此則是二○一一年六月廿日,均是馬政府時代,更早已是一九七○年七月八日。在二○一四年修正以前,自用住宅稅率僅適用於一戶;之後,允許「各地方政府得視所有權人持有房屋戶數訂定差別稅率」,即放寬自用住宅稅率得適用於二戶以上。 上述這位才子如果早知道房屋稅「違法違憲」,何不於其行政院長任內推動改革,提案修正相關法規?如果卸任之後,才發現問題嚴重,至少也該學學馬來西亞的馬哈迪,先承認自己的失誤吧!而非換人執政後,才就此頻頻放話,宛如小英政府犯了天條一樣。 既然才子於友報也說「國情不同,規定也不同」,其檢討言論,焉能不從我國實況,全面審視房屋稅種種問題,而非專就自用住宅問題一路衝,卻淡化一人多屋該當如何課稅,才能彌補自用住宅免稅的地方財政缺口。 (作者現任公務員,新北市民)
李基勝 2018-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