鯨魚觀點

九局下半不是這麼玩的

九局下半不是這麼玩的

運動和政治在結構和節奏上都有許多相似處,因此政治人物發言或政治評論也一向愛用運動類比。好的類比往往有畫龍點睛之效,壞的類比則經常有點莫名其妙,畫虎不成反類犬,例如法務部長羅瑩雪這兩天的「九局下半」之說。羅瑩雪用「九局下半」來形容即將交接的馬政府,確實沒錯。令人驚嚇的,是她在九局下半的表現。 (來源:蘋果日報) 兩年前曾經提過,美國總統歐巴馬以「只求壘打推進而不求大棒全壘打」來形容自己的施政風格。無論聽者是否認同,這算是個好的類比。馬英九似乎也酷愛此道,2013年換上江宜樺為閣揆時曾說(link is external),籃球賽有四節,替換陣容是必要的,林書豪也不見得從頭打到尾。連勝文則曾在北市長選舉落後柯文哲時說,球賽只到第二節,大家不用太緊張。結果證明,他是太不夠緊張了。 運動界的一名句言是:「It’s not how you start the game. It’s how you finish.」這有雙重意義,第一層意義是說,開賽的比數不重要,比賽終了的比數才算數。第二層意義則是,真正重要的是你以什麼樣的方式和精神結束這場球賽,比賽將近終了時,往往能真正看出一個球員的品格;有些沒品的球員眼看贏不了,乾脆耍些下流招式發洩情緒,或是在賽後拒絕握手啦、幹譙球迷啦。 一個合格的運動員,無論是領先或落後,在第四節抑或是九局下半,依然全力貫注、百分之百敬業。最近才退休的NBA洛杉磯湖人隊球星Kobe Bryant,在生涯最後一役獨得60分,其中23分集中在第四節,最後五投全中,率湖人反敗為勝,為20年職業生涯畫下句點。紐約洋基球星Derek Jeter在2014年退休於洋基球場的最後一役最後一打席,九局下半揮出帶有打點的再見安打,率洋基以6比5擊敗巴爾的摩金鶯,就此揮別大聯盟。這樣子的表現,符合球迷眼中偉大的定義。 (來源:網路) 將這句話套用在政壇上,就是說下台身影最重要。如果羅瑩雪真的這麼愛用運動類比,這是她該學習的範例。當然,我知道很多人又要說拿羅瑩雪和Kobe、Jeter相提並論,實在是侮辱了這兩個偉大球星。以羅深夜怒發新聞稿,發出「自己錯了還怪人」、「去問邱太三啊」、「你不需要懂」等等霸氣之語,根本像是九局下眼看打不贏乾脆揮棒打捕手的打者,或是直接招呼打者的投手,再不然就是第四節不打球改打人的落後球隊。 羅不是馬政府之中唯一不正常的官員,勞動部長陳雄文也有幾句名言:「告我啊!」、「不承認光復還想放假」,再不然就是說黃國昌是只會讀法律文字的法匠,戰意甚強,卻用錯了地方。毛治國在1月16日選舉大敗之後帥氣請辭,閉門不見客,也是九局下半拒絕上場打擊的經典案例。 有這種球員,當然是因為有個放縱的教練。身為教練的馬英九在九局下半還玩得很高興,還在東市買馬鞍、西市買長鞭,不停的盜壘,不是新加坡馬習會,就是去太平島,去彭佳嶼立碑,再不然就是試著用九二共識干擾新政府跑壘。國民黨從來不是個好的輸家(good loser)的理論,再次得到印證,也說明眾人對長達四個多月交接期的憂慮,並非杞人憂天。 不過最可怕的是,這樣子在九局下半、第四節亂搞的球隊,還沾沾自喜,而且還有觀眾鼓勵他們這麼作。 古往今來,運動迷既著迷於九局下半逆轉的勝利英雄,也尊敬許多功虧一簧卻令人永難忘懷的輸家,政治觀察者和選民同樣見過各種不同的下台身影。馬政府對他們的終局角色顯然已作出選擇,如果自己選錯了,也就怪不了人了。
史努比 2016-04-19
今天抓詐欺 明天抓台獨

今天抓詐欺 明天抓台獨

  隨便用武力抓人,就是強盜。 抓走在肯亞法院被判無罪的台灣人,中共政權就是一個強盜政權。 用武力讓人屈服,在電視上公開認罪,這與ISIS公開處決的恐怖動作有何不同;中共政權強調的是我抓到了台灣的詐欺犯,而且帶回家審判,所以台灣是屬於中國的!肯亞事件的最後目的就在此! 中共在國際上「裝飾」台灣屬於中國的一部分,可說無所不用其極,包括台灣馬英九的「歷史定位」、白狼的「一國兩制」、洪秀柱的「一中同表」、黃安的「檢舉台獨」,到羅瑩雪的「贊成由中國審判」;這些屬於同類相呼應的有總統、黨主席、黑道老大、過氣歌手及就要下台的部長。 但是所有這些動作不僅無濟於事,頻頻破功,甚至讓中國國民黨在台灣政治版圖上淪為廢墟。 於是,中共終於動武了! 台灣和中國早已行之多年的共識,第三地的刑事嫌疑犯,由兩岸政府分別帶走,他們棄之於不顧;兩岸兩會講好的有事先熱線溝通,他們迴避躲起來,原因在哪?這些所謂的詐欺犯,正好就是向國際宣布「台灣屬於中國的一部分」的一個活餌罷了! 這些被抓去北京的台灣人,五二○之前根本不可能放回台灣。中共一定會就此逼迫蔡英文,不論是公開地在就職演說上向「九二共識」投降鬆口,或是私下達成不可告人的協議,否則中共將「依法」把這些台灣人統統判無期徒刑,看看蔡英文總統如何應付? 新的民進黨政府必須要堅定地向中共說「不可以!」否則,中共這個強盜政權將食髓知味,祭出他們的「反分裂國家法」第八條,現在可以抓詐欺,明天就可以抓台獨了!台灣的主權不保之外,台灣人在全世界的人身安全,都將陷於危險之中! (鄧蔚偉)
鄧蔚偉 2016-04-19
要不得的雲端心態

要不得的雲端心態

  台灣的政府,到底是不是現代民主國家的政府?多半會經由政府人員來向社會進行詮釋;重要的政府官員一言一行,都在政治舞台上向全民展示,如果缺乏從事公職的基本認識,或是自身修為不足,輕率做出不良示範,對於政府實踐現代化治理,以及人民對政府的信賴,都會形成負面評價,甚至傷害台灣的民主。 就是基於政府官員的這種表率作用,先進國家針對從政者,除了以法律就其權責給予明確的界定之外,社會與輿論同時會就政治道德與倫理問題,提出相當的約束與要求,以維繫一個進步社會共同遵循的價值。 例如,二○○二年美國前參議院共和黨領袖拉特(Trent Lott),只因為在一場慶生會上,讚揚其所屬的選區選民在一九四八年總統大選支持主張種族隔離政策的瑟蒙(James Strom Thurmond),立刻引起軒然大波。一般以為,這個場合是瑟蒙的百歲生日會,對壽星有些美言,或許應可諒解,但當時的美國媒體毫不留情,對觸碰種族問題的潛意識流露,照樣堅壁清野,拉特最後被迫下台,失去多數黨領袖地位。鮮有人說,這種嚴厲是言論審判的無限上綱。 二○一六年的台灣,即將在下個月卸下公職的現任政府首長,在立法院各有不同的表現,面對如何勾勒政務官最後的背影,不少人物令人豎起拇指,但也有若干人士讓人不忍卒睹。這些試煉,比較屬於個人層次,因為他們肩負國家重擔的時間所剩無幾;外界更為在意的是,即將接任的未來政府首長有多少進步?他們是否正確認知自己是來幹什麼的?明白倘若有錯誤態度輕率表現,必然斲傷新政府嗎? 每屆新官上任之際,總有一些引人側目的言論,顯現台灣官場結構性的問題。例如,「入閣除損失千萬年薪,也放棄了只剩三個月的退休計畫,實在是一個沒有私心的人」,「因為無法拒絕老同學拜託,只好把自己當作公益捐出去」,這些推薦或自我介紹,似乎是對人民「施惠」的論調,恐怕絕少會在美國冗長的人事聽證過程出現。因為,在民主成熟的國家,官員上任前,如果不是懷抱著這工作非我莫屬,我有雄心與把握勝任付託,國會有什麼理由要同意通過其任命案? 三度政黨輪替後的台灣,大量出現這樣的「牧民」思維,基本上就是一種反潮,這是黨國與威權的殘餘,其本質是非民主的。長期以來的官場,是一個壟斷型的系統,產製出一種特殊的政商結構,也就是經過公務部門再轉任民間企業擔任肥貓的終南捷徑,這類人距離人民與土地甚遠,自成一個雲端聚落,甚至將自身擁有的稀有特權視為理所當然。在這樣的心態下,才會不必解釋以自己的條件,千萬年薪哪來的?也才會將重入公務部門當作是「做公益」。 最資本主義的美國,位高權重如總統者,他們卸任後要謀高收入,不論是著書出版或跨國演講,憑藉著是通過市場接受及認可的能力與光環;絕不是台灣這種特有的「獨董」文化,爺們習氣,酬庸肥缺,或是貼在門口的神像,可以沾沾自喜的。這種制度性問題,應該是新政府必須解構剷除的積弊,怎麼可以任由這些準首長以傲慢姿態,準備發揚光大呢? 一個標榜新政治的政府,進用為數不少的這類官員,不僅對自己藐視公職神聖性的嚴重症狀缺乏識病感,甚至未見這個團隊的其他成員或領導者有起碼的警覺,而能出面規勸糾正,要求他們正衣冠、明得失,以致讓類似的霸凌言語一再面世,實在是對民主的褻瀆,對人民的不敬,也是在自我消耗政府施政的能量。 一個清醒的社會,必須嚴肅指出,如果做不到把服務公職當作志業或事業,至少是個職業,要有基本的職業道德,要不得的做公益之說,莫非想讓大眾聯想是垃圾回收?
自由時報社論 2016-04-19
馬政府之其言也哀

馬政府之其言也哀

馬政府只剩一個月,俗諺說:「人之將死,其言也善;鳥之將亡,其鳴也哀」,看他馬的官員的發言,只能說他們實在很鳥,哀爸靠母,可悲至極。 即將卸任的馬集團,還有一個月十幾二十萬高薪可以領,退職後搞不好又有優惠可享,人家化外中人猶懂得「當一天和尚敲一天鐘」,沒想到馬官臨終之前,不反省八年禍國殃民,倒擺起痞子架子來,自以為不做的最大,或當堂叫囂,或推給下一任。   最離譜的當然是羅瑩雪,從所言所語變成網民kuso的笑料,可知小人得志大不幸,其來有自。台灣人在外國涉嫌違法,被遣送出境,我政府要不要爭取帶回國呢?當然要。就像尹大官人聽到兒子被控欠債不還,不管真假,當然先救人回家,趕忙找ATM匯款,事後才發現被騙了一百二十萬。   尹老號稱經濟大才,也是手臂向內彎,就算兒子再差,也要設法救回家自己管,那有別人指控傷害、詐欺,就雙手一擺,讓兒子被對方抓去任由處置的父母呢?   我不是說被中國綁去的人不是詐欺犯,可是如果片面就相信中國說法,把人當成詐騙分子,那羅女士與遭到詐騙的葉叫授何異?難怪「謠言止於智者」沒有用,只因為堂堂法部首長一如愚夫愚婦。   有沒有詐欺,不是中國說的算,也不是「被自白」就可當真,一切要靠證據。政府官員領人民薪水,在證據不充分之下,理應先想把人帶回來,一如醫生看到病人,不管是不是大奸巨惡,依然得先救再說。   而從羅瑩雪的看法,變成中國說他們詐騙,就一定是詐欺犯,所以他們沒有人權,應該由對方偵辦審理,帶回來只是包庇縱容。又如果被中國紅色追緝,也一定罪有應得,不用急著干涉,即使造成疑犯自殺,也只是「然後他就死掉了」而已。羅女士如果有子女,被人追殺,會是如此「別人的囝仔死不了」的冷雪心態嗎?   羅女本是個小律師,因為馬統高興,就被提拔為法部首長,小才得志,能有所作為,也未嘗不可。但她的態度卻尸位素餐,只知奉行上意,唯馬唯中是聽,完全不考慮人權問題,造成國人朝不保夕,實在可悲。言行不當,遭人譴責,結果竟利用公家網站大放厥詞,真是無恥的「自己錯了還怪人」。   態度決定一切,如果馬政府官員,不要一副「將退伍最大」的擺爛心態,今天政權交接之空窗期,也不致問題叢生。可惜,國民黨被馬英九輸到脫褲子,不正因為八年來,他馬的官員大都是「無心」之輩,不知民生疾苦,也不關心百姓生死。這種「大官我自為之」的心態,臨下台了,就懷恨發火,口無遮攔,一副豁出去的樣子,真是馬官將亡,其言也哀。   最近看了蔡英文當立委時質詢金管會主委的影片,要求主委只要權責之內,都應對財金事情去積極關心、瞭解【註】。我想蔡總統麾下官員,皮都要繃緊了,只要權責範圍之事,都不能學他馬的事不關己,互相推諉了。   為政之道,除了關心民生,重視人權,勇於任事,更要有「死生亦大矣」的惻隱之心,絕不能講什麼「詐欺犯沒人權」、「亂世用重典」、「救壞人就是縱容」,也不能有「請中國打台人」的這類司法權外包的胡說八道。   蔡總統就任後,當以馬為戒,凡有「好官我自為之」者,應立即撤換,否則不積極的風氣一旦傳染,會像馬政府臨終前,百官哀叫,互相取暖,小人窮斯濫矣,結果歷史的定位變成是「女版馬英九」,那就悲劇了! 2016.4.18
台人 2016-04-18
媒體只報外國政客洗錢,怎麼沒人報導中國國民黨的境外黨產?

媒體只報外國政客洗錢,怎麼沒人報導中國國民黨的境外黨產?

【媒體只報外國政客洗錢,怎麼沒人報導中國國民黨的境外黨產?】 國民黨黨營事業等資產,在1990年代可是高達9600多億台幣,現在於內政部登記在案的黨產,卻只剩不到300多億,其中有哪些是把黨產洗到國外去的,媒體怎麼不查一查?? 小編自己用「國際調查記者聯盟」(ICIJ,也是這次調查巴拿馬文件的主導組織)所建立的「離岸金融解密資料庫」,就查到至少五間直接跟國民黨相關的公司有境外實體(環宇投資、誠宇管顧、誠宇創投、啟聖實業、建華投資),臺灣的新聞媒體卻一間都沒有報出來?? ↓↓↓ 國民黨境外黨產相關資料 ↓↓ ↓ 「國際調查記者聯盟離岸金融解密資料庫」(ICIJ Offshore Leaks Database)中的國民黨黨產相關資料: 直接相關公司: 【啓聖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1988年成立,投資房地產和營造建設業,旗下公司包括灃水營造、漢洋建設、永昌建設、宏啟建設、啟祥實業、中輝建設、金泰建設等營建事業。(《新臺灣周刊》2004-07-06)公司登記地址於中國國民黨中央黨部。 https://offshoreleaks.icij.org/nodes/117180 【劉大貝】 https://offshoreleaks.icij.org/nodes/41528 前國民黨黨營事業大掌櫃劉泰英的執行秘書,屬於「泰公黨」主要成員,曾跟隨劉泰英進入中華開發工銀,也在黨營事業擔任要職,擔任華夏投資副總、建華投資(大華證券前身)董事長兼總經理。劉大貝雖然在台灣銷聲匿跡十多年,但他跟他的前老闆沈慶京一樣,都沒有放棄與台灣政治「連結」的機會,積極投身國民黨中常委選舉,從四年前,他就年年當選中常委,今年還以第三高票選上中常委,讓外界看到他拉票的實力。(《新新聞》2014-12-31 ) 【環宇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1988年由黨營中央投資公司成立,投資環保業、財務顧問等。(《新臺灣周刊》2004-07-06)董事長徐立德曾任國民黨財委會主任,為連戰重要幕僚。 https://offshoreleaks.icij.org/nodes/81686  【誠宇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誠宇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環宇公司直接投資公司。 https://offshoreleaks.icij.org/nodes/110004  【建華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1988年成立,處理專案性投資,因此旗下事業五花八門,包括證券、海運、工商綜合區開發(新瑞都開發公司)等。(《新臺灣周刊》2004-07-06)2014年併回黨營欣光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登記地址於中國國民黨中央黨部。 https://offshoreleaks.icij.org/nodes/43983 間接相關公司: 【碩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國民黨轉投資之環宇公司直接投資公司。 https://offshoreleaks.icij.org/nodes/59319 【永豐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與連戰家族關係良好,連家為有影響力之大股東。 https://offshoreleaks.icij.org/nodes/79336 【錸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黨營中央投資公司有投資關係之科技公司。與中投關係良好。(http://www.ithome.com.tw/node/7793) https://offshoreleaks.icij.org/nodes/116350 參考資料: 公司登記資料查詢 http://company.g0v.ronny.tw/id/03064421 國際調查記者聯盟離岸金融解密資料庫 https://offshoreleaks.icij.org/ 揭開國民黨謎樣的黨產規模 http://www.newtaiwan.com.tw/bulletinview.jsp… 「泰公黨」劉大貝 國民黨中常委第三名,被名嘴爆料成名人 http://www.new7.com.tw/NewsView.aspx?
台灣賦格 2016-04-18
把民進黨當成國民黨來打,有幫助嗎?

把民進黨當成國民黨來打,有幫助嗎?

    作者:芳格子(淡江大學中國大陸研究所研究生)   《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茲事體大,不僅是我國政府未來在兩岸關係當中的重要法制基礎,更關乎未來2300萬人的事業生計,甚至影響台灣整體的未來,這麼重要的議題,應該以坦誠且開放的態度來溝通討論,就事論事,讓民眾得見版本間的差異與優劣,而不是扣帽子,否則無助於議題的討論,甚且招致反效果。   眾所周知,政治是妥協與讓步的藝術,需要在理想與現實中抓取平衡,兩邊不討好,即為執政之難處。民進黨新政府尚未上任,新國會卻在《兩岸協議監督條例》一事中遭遇經民聯等團體大力批評,甚至不惜用上「討好習總書記」的措辭,姑且不論上述團體是否就代表「公民團體」,這樣的做法,除了言詞辛辣、吸引媒體注意,對政策的論辯來說,並無助益。   監督協議,在法制面上一條讓兩岸間談判與協議的簽署得以法制化的重要法律,在政治面上,也是民進黨在大選之後力爭交出的第一張成績單。民進黨是建構「台灣認同」的主要推動者,沒有人會質疑它想去或者會去「賣台」。因此,民進黨的草案版本或許跟公民團體版的主張不完全相同,略有出入,但堅持讓協議的簽署過程符合公開透明的要求,讓代表民意的國會能主導所有的監督程序、做實質監督,是大家一致的目標。   事實上,略為左傾的民進黨,在大選中支持數個公民團體,其實是政治盟友而非敵人,過度的針鋒相對,為了突出自己,只會造成內部自我消耗。有什麼問題,不需要持續隔空嗆聲、開砲,應回歸國會審議過程中進行充分的討論,以誠意與溝通來化解分歧。   國民黨仍有35席,並未完全潰散,是否捲土重來,其實也是未知數,不應該掉以輕心。若此時讓民眾質疑起綠營與公民團體的合作基礎,讓外界誤以為這是雙方的內鬥,或民進黨背叛,消耗掉彼此的互信,豈不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兩岸協議監督條例》是太陽花學運精神的具體落實,各方皆高度重視,要如何在「不監督條例」與「不簽署條例」中間求取平衡,拿捏分寸,需要的是雙方更多的合作,而不是更多的情緒化的衝突。吾人呼籲某些公民團體,停止道德綁架式的口號,透過法案審議過程的公開討論,讓更多民眾看見包括民進黨版本、以及公民團體版本的實質異同,才是好的溝通策略。
芳格子 2016-04-18
錯亂的政府荒謬的團隊

錯亂的政府荒謬的團隊

台灣人在肯亞,被帶回了中國,陸委會外交部法務部各方有事,這些人是不是真的涉及詐騙還不確定,有沒有真的是去旅遊也被誤抓的也不確定,總之人是都被帶走了。之後在台灣引發的論戰,有各種不同的切入點,從司法管轄權的屬地屬人主義、一個中國的國際認知、台灣的詐騙刑度太輕、無罪推定原則,通通被拿出來討論。但有件很妙的事,就是我們政府各部會到底有沒有統一的觀點?他們究竟是不是一個團隊?  為什麼這樣問,是因為外交部和陸委會非常堅定的說,他們的立場是中國非法搶人,這些台灣人是一定要帶回來的。先帶回來,接下來要是涉及了詐騙案,再依照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司法互助協議來處理。但是法務部可就不這麼認為,法務部對外釋放的消息是這些人被帶往中國,是符合國際管轄原則的。  妙的地方在於,如果政府是一個團隊,那麼應該目標一致:努力把人帶回來,或者直接把人送給中國。結果這個團隊中,有部會要把人帶回來,有部會要把人送出去,左手堅定的往左走,右手堅定的往右走,那還能稱做是一個「團隊」嗎? 當外交部陸委會法務部分別把自己的內部評估意見往上呈,行政院難道沒有一個人看出左手打右手的矛盾之處嗎?難道行政院裡沒有人想到要馬上開個會,整合一下各部會的意見嗎?讓各部會商討出個統一的法律見解、再依此行事,有這麼難嗎?  沒有,完全沒有。於是各部會依照自己本位的立場和自以為專業的判斷,在立法院的詢答中做出南轅北轍的態度,大家互相扯後腿,你要救人,我要送人。  這是肯亞事件中暴露出的荒謬,如果一個團隊彼此互打,怎麼能要求政府這輛車持續往前開?如果政府這個團隊沒有一個一致的目標,怎麼能要求底下各部會有前進的方向呢?  這個案子裡,法務部花了好大的功夫去解釋,肯亞把台灣人交給中國、中國強行把台灣人帶走,這些都是有道理的。以往最喜歡表現得像是「司法硬漢」的法務部,這次在中國面前表現得像是「乖巧順民」,為什麼會這樣,目前還是個謎。 一個可能的原因,是羅瑩雪部長去了中國一趟剛回來,心中的敬畏感還沒有褪去;另一個可能性是,法務部覺得從中國把人交涉回來的難度太高了,乾脆就自我合理化了這個現實,這樣就什麼義務責任都沒有了。  中國在國際很威很霸、台灣對外處境艱難,這些都是可以理解的。但很難做到的事情,並不表示你可以不必去做;不容易實踐的主張,也不表示你可以放棄主張。就算做不到,人民也並非不能被理解,但還沒去做就先投降,這也太孬了!  犯罪當然要予以懲治,但這不表示一個國家可以輕易放棄自己管轄的權力,把犯罪的國民交由別的國家認意處置。一碼歸一碼,先爭取人回來,再從兩岸司法互助機制來處理,這才是正辦。法務部自斷手腳、行政團隊各行其是,只是讓其他國家看到台灣真是好欺負,不欺負一下實在對不起自己。
王時齊 2016-04-18
獨董:政壇肥缺

獨董:政壇肥缺

好慷都是他們! 下任行政院長林全公布第二波內閣名單,報載他介紹國發會主委陳添枝就花了10分鐘,原因是最近自由時報對陳添枝與可能出任工研院董事長的朱敬一有不同聲音。 林全表示求人才服務社會很不容易,但他特別強調陳添枝出來當官,一年要少掉千萬收入!當教授有這麼好賺?當然不是,而是當獨董! 陳添枝是東元常董,也是友達,中華電信獨董,跟林全一樣都是「獨董幫」的貴族。 台灣當前最一本萬利的好差事就是當獨董,尤其是千萬年薪的獨董!最近辭去兆豐金董事長的蔡友才,據了解,已有好幾個獨董等他!獨董一季開一次會,不用天天上班,而薪水又高,已成退休官員最好的出路。 當獨董的有很多都是藍綠政壇人士,像經濟部長陳瑞隆也是獨董滿身,王鍾渝挑中的都是大獨董。當大家都在抱怨台灣薪水很低的時候,獨董的位置簡直是天上人間。 此時此刻,我們也要向林全院長及陳添枝主委致敬,他們為了國家肯犧牲千萬年薪的獨董尊位!  原文刊登於:林全和陳添枝都是獨董幫貴族(謝金河臉書) 延伸閱讀: 林全犧牲享受? (林健次)   林全新閣的一大敗筆 (鄒景雯)
謝金河 2016-04-18
自己的國民自己救

自己的國民自己救

  「自己的國民自己救!」這句話身為總統的馬英九應該謹記在心,千萬不要忘記了,直到五二○之前他都還是代表中華民國這個國家的元首,全力捍衛自己國民的基本人權是他最原始的責任,不論國民是否有犯罪嫌疑,都應該盡力保障他們的人身安全與司法人權。保護國民,才是國家存在的根本目的! 當然,司法但求毋枉毋縱,但是當我們都還不清楚被肯亞驅逐的這些台灣人所涉及的案件情節究竟為何時(畢竟其中有些已經被肯亞法院判處無罪),社會觀感怎能先違反無罪推定原則,就以先入為主的預設立場認定那些台灣人就是罪證確鑿的詐騙犯,被送去中國接受審判並不過分?況且,中國對於詐騙集團具有司法管轄權的這件事,難道是馬政府內部自行定調就能算數的事嗎?退萬步言,即便假設中國具有優位的司法管轄,但是中國的司法程序又能如何保障被告的權益?君不見已經有兩位被強押到中國的台灣人已經被迫在公安尚未偵查完成及移送檢方之前,就先對中國的官方媒體新華社坦承犯行,這是哪們子的司法體制?當國台辦日前傳真回覆台灣方面「來人溝通有些不方便」時,這豈又合乎任何的國際法標準?1963年維也納領事關係公約第36條第1款第3項規定:「領事官員有權探訪受監禁、羈押或拘禁之派遣國國民,與之交談或通訊,並代聘其法律代表。領事官員並有權探訪其轄區內依判決而受監禁、羈押或拘禁之派遣國國民。但如受監禁、羈押或拘禁之國民明示反對為其採取行動時,領事官員應避免採取此種行動。」中國國台辦明白表示拒絕陸委會進行我國民的人員探視,明顯違反維也納領事關係公約的規定,台灣國民在中國的司法體制下所遭受的待遇處境是如此狀況,這豈能叫做合理對待? 且讓我們看看法國的例子: Florence Cassez這位原本在法國加萊(Calais)開店的女性,2003年遠渡重洋到墨西哥去投靠她在那邊經商的哥哥,也因緣際會認識了一位當地的黑幫老大,並成為他的情人。後來Florence Cassez於2005年在墨西哥因為綁架、參與黑幫活動、持有槍械等罪名被警方逮捕,2008年她被墨西哥法院判了96年徒刑,隔年被減刑到60年。但整件案情的疑點重重,且司法程序有明顯瑕疵,Florence Cassez的家人便向法國政府陳情,法國總統Sarkozy遂責成一位知名律師追蹤該案件的案情,不久之後亦要求墨西哥根據史特拉斯堡公約將人送回法國監獄服刑,但遭到當時的墨西哥總統Calderon拒絕。這個案件紛紛擾擾,不僅在法、墨兩國的國內引發許多政治波瀾,也造成了法國與墨西哥的外交關係緊張,直到墨西哥的新任總統Enrique Peña Nieto上台之後,以及任命最高法院的新任法官Ortiz Mena,於2013年才讓她無罪獲釋,無辜被關了7年的Florence Cassez隨即返回法國。法國的總統與政府是如此積極地捍衛自己國民的權益,中華民國的馬政府看看人家,能不汗顏嗎? 肯亞的事件,事涉政府的單位眾多且層級複雜,但回歸到問題的本質上來看,首先需要維護的不就是一個國家與國民的基本保障關係?否則,我們又要這個國家何用?法務部長羅瑩雪雖然在立院大暴走,但是最該負責任的總統馬英九,又在哪裡?
民報社論 2016-04-18
Law in shit與那些逃往中國的黨國要員及經濟犯

Law in shit與那些逃往中國的黨國要員及經濟犯

最近法務部長羅瑩雪砲火猛烈,週末深夜更將法務部官網當成個人臉書,發佈標題為「自己錯了還怪人」的新聞稿,引發網友熱議與批評。羅瑩雪最近的一連串作為,成為網友嘲弄的網路題材。羅瑩雪從一個默默無聞的律師成為馬政府爭議性的要員,其實與馬英九息息相關。 羅瑩雪在週末深夜透過法務部官網發出新聞稿,網友批評不已。圖:網路。 馬英九的紐約大學「愛國同志」羅瑩雪 羅瑩雪何許人也?羅瑩雪出身湖南,與馬英九同鄉。1970年代在紐約大學攻讀法學,大約與馬英九同期取得紐約大學法學碩士學位;紐約大學期間,也與馬英九熱中保釣運動。此外,美國太平洋時報社論也曾指出羅瑩雪亦是波士頓通訊成員(link is external)。1996年3月22日,羅瑩雪公開力挺新黨提名的總統候選人林洋港郝柏村,顯見羅瑩雪新黨深藍色彩明顯。2007年,馬英九身陷特別費風暴,馬英九前往地檢署接受侯寬仁偵訊前,羅瑩雪就是與馬英九商討如何應訊的律師之一,後來則由宋耀明陪同馬英九前往地檢署應訊。最後,羅瑩雪就是擔任馬英九秘書余文的辯護律師。 顯然,羅瑩雪與馬英九的關係匪淺,羅瑩雪與馬英九的法治觀念或許也如其認同的中國一般,如此薄弱和威權思考。羅瑩雪近年來的作為嚴重觸怒網友,網友也很不客氣地以其姓名諧音Law in shit當作其網路代稱。在2013年的馬王之爭監聽事件中,檢察總長黃世銘遭到起訴,外界要求黃世銘下台,但是法務部長羅瑩雪卻是為黃世銘辯護,強調黃世銘遭到起訴的罪名都是輕罪,不宜決定停職。 此外,如同馬英九的傾中作為,身價破億且在中國深圳有房地產的羅瑩雪,在卸任前執意前往法治落後的中國考察;羅瑩雪訪中前,台灣法界人士希望羅瑩雪能夠也將陳由豪、羅福助等逃亡到中國的大咖帶回台灣,不過,中國當然不予理會。 國民黨馬英九政府向來以「九二共識」、「一中各表」作為兩岸各種合作的前提,並沾沾自喜成就非凡。然而,在肯亞進行電話詐騙的台灣嫌疑犯遭強押到中國一案,就狠狠甩了國民黨政府一巴掌。然而,詐騙案在台灣司法的判決中罪刑不重,導致詐騙犯行不斷;但實際上在2005年民進黨執政時,刑法修改後,一罪一罰最高可以判刑30年。例如與中國詐騙集團合作的首腦陳本儉,在一審時判刑30年,最後判刑18年4月定讞。據此,其實判刑的輕重關鍵點就在法院是否重判(link is external)。 目前,大家在痛斥台灣對詐騙犯判刑過輕,導致不少人認為詐騙犯被強迫押往中國是「三好加一好」的同時,我們不要忘記,雖然兩岸在2009年簽定「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但是,中國只將小咖罪犯遣送台灣,積極保護大咖罪犯。而這些被中國選擇性保護的大咖罪犯,若非是國民黨官員,往往也都是與國民黨的關係良好者。 潛逃中國的大咖,以陳由豪最為著名。圖:網路。 中國保護黨國大咖? 目前逃亡中國的著名大咖可說罄竹難書,信手拈來就一堆。前國民黨中評委、市議員朱安雄,涉及賄選案、峰安金屬掏空案以及欠稅等等。前國民黨立法院院長劉松藩,涉及廣三案協助超貸15億元並取得1.5億元佣金。前國民黨苗栗縣長何智輝,涉及新竹科學園區銅鑼基地弊案並行賄法官,以及國華人壽詐貸4.5億元等等。前國民黨立委王素筠,與其夫何智輝一樣涉及竹科銅鑼弊案與詐貸案;不過,2012年8月,法院針對銅鑼弊案以其追訴時效超過法定12年6個月為由,判決王素筠免訴。前國民黨台南市議長黃郁文,涉及土地徵收案獲利1億6790萬餘元。前國民黨台南縣議長吳健保,因為盜採砂石案、職棒假球案遭判刑。天道盟盟主羅福助(其子為國民黨立委羅明才),被控炒作勾吉祥全及佳必琪股票坑殺散戶。前國民黨嘉義縣議員余政達(逃亡時身份為議長),因貪污罪判刑10年4個月。 此外,曾有「南霸天」之稱的國民黨前高雄市長王玉雲涉及掏空中興銀行70餘億元案、前國民黨屏東縣長伍澤元涉及四汴頭案,兩人均逃往中國,最後也病逝於中國。 與政治相關以外且逃往中國的人士也不少,例如,前匯豐證券董事長陳謙吉涉嫌該公司資產近70億元遭掏空案,遭求處有期徒刑12年。盜賣理律律師事務所客戶股票30億元的專員劉偉杰。前總統府國策顧問、工總理事長陳武雄,涉及和鑫光電內線交易案,遭判刑2年6個月。有地下金融教父之稱的亞陸機構董事長萬眾,以高利貸與暴力討債、趁機奪取經營權,不法獲利達5億6800萬元,遭判刑三年半定讞。目前人在中國的萬眾,甚至曾經捐出200萬美金給世界銀行前副總裁林毅夫,擴建北京大學中國經濟研究中心,擴建後的新建築還命名為「萬眾苑」。 至於大家最熟悉的莫過於陳由豪。陳由豪涉及的經濟犯罪,在台灣掏空金額達到623億元;不過,陳由豪卻大把資金投資中國,成為中國經濟的推手,也是中國的優良繳稅大戶。陳由豪不僅掏空台灣資產,同時積欠的所得稅也高達4億5000萬元;多起掏空案件都因為已經超過追訴時效所以免訴,陳由豪涉掏空東展案,由於追訴時效已過,台北地檢署在2016年2月宣布不起訴處分。另一件今年即將屆滿追訴時效的案件,則是東鼎掏空案。根據最新的資料,台北地院在2014年1月針對損害債權案通緝陳由豪,也將會在2021年超過追訴時效。 潛逃至中國的大咖列表(作者製表) 姓名 背景 犯行 朱安雄 國民黨中評委、市議員 賄選、峰安掏空、欠稅 劉松藩 前國民黨立法院院長 廣三超貸弊案 何智輝 前國民黨苗栗縣長 竹科銅鑼弊案、國華人壽詐貸 王素筠 前國民黨立委 竹科銅鑼弊案、國華人壽詐貸 黃郁文 前國民黨台南市議長 土地徵收弊案 吳健保 前國民黨台南縣議長 盜採砂石、職棒假球案 余政達 前國民黨嘉義縣議員 貪污 陳謙吉 前匯豐證券董事長 掏空公司約70億元 劉偉杰 理律事務所專員 盜賣客戶股票30億元 陳武雄 前國策顧問 和鑫光電內線交易 萬眾 亞陸機構董事長 高利貸與暴力討債不法獲利 陳由豪 東帝士集團總裁 多起掏空案、掏空金額達623億元 過去八年,國民黨政府自傲奠基在「九二共識」、「一中各表」與「一中原則」下,改善了兩岸關係,但是,這些逃亡到中國的大咖,大多數都與國民黨有密切的關係,再不然也與共產黨有密切的合作。以陳由豪為例,陳由豪曾經在2004年總統大選協助國民黨打擊民進黨候選人陳水扁;如今,陳由豪早已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身份,其身份特殊以及石化產業對中國經濟貢獻顯著,要中國將之遣返回台灣,實在是不可能的任務。 對中國而言,這些大咖通緝犯可能貢獻卓越;對國民黨而言,這些大咖通緝犯嚴重影響國民黨的形象。即便台灣與中國早就簽署了「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但對國共一家親來說,司法對他們來說,的確有如網友說的「law in shit」。
Mattel 2016-04-18
如果羅瑩雪在英國....

如果羅瑩雪在英國....

日本熊本縣發生大地震,由於近年香港興起熊本熱,大批旅客受困,持用中國政府發出的特區護照前往熊本的香港人,叫天不應,叫地不靈。反之,持用英國政府發出英國國民(海外)護照,於殖民地年代出生的香港人,在英國駐東京使館協助下脫離險境。 對於美國人、英國人也好,駐外國民一旦蒙難,或捲入刑事訴訟,外交部門必然責任肯定是確保他們的安全,以及受到公正司法待遇,不論有罪與否。因此,香港縱使成為中國領土接近十九年,但仍然有一批在中國以外國家被囚禁的英國國民(海外)持有人,他們並非由中國政府去照顧,而是由英國政府負責他們的安危。最近英國政府甚至在香港聘用精通英粵兩語員工,專門照顧海外英國國民(海外)護照持有人,以及因香港緣故而成為英國公民的各類人等安全和支援。而且一旦外交部官員怠慢海外國民,這些英籍人士,不論有權居於英國本土與否,都有權向英國國會議員投訴。在英國,公務員被國會議員投訴並非一件好玩的事情。 相對於英國政府的態度,台灣政府法務部長羅瑩雪竟然指責國會議員,這種態度簡直可用擺爛來形容!立委關注駐外人員保護國民的水準和能力,關注他們打擊跨國罪行的能力,那是他們的職責。而駐外人員全力把駐外國民送返本國,確保安全,也是責任的一部分。在英國,縱使全世界都知道以中國的流氓態度,香港銅鑼灣書店老闆之一,英國公民李波不能立即回到香港,但每個月都有英國國會議員在下議院質詢中,質問外交大臣最新狀態;英國外交大臣訪問香港和中國時,也明確說明英國的態度,據理力爭。羅瑩雪這樣發聲明,如果在英國,早成政治醜聞,不得不辭職向公眾問責。 由羅瑩雪以至整個馬英九政府態度來看,他們已經不能履行看守政府職責,本應提早辭職。而部分台灣人只是看到被遣返回來都是涉嫌詐騙犯,但完全忘掉國會議員以至駐外人員基本職責,指責盡心監督駐外人員的立委,縱容公務員失職,有時候台灣政治亂象不斷,部分人沒有搞清楚政府每一個崗位的基本責任,其實很有關係。 (作者為居港英籍時事評論員)
黃世澤 2016-04-18
老面孔搭得起新經濟?

老面孔搭得起新經濟?

  我國三月出口仍然年減雙位數,是連續十個月兩位數衰退,而出口衰退連十四黑已經追平金融海嘯紀錄。全球金融海嘯爆發至今八、九年,我國經濟卻每況愈下,今年GDP能否「保一」﹙一%﹚充滿變數。此種經濟下滑趨勢係長期累積下來的結構性「慢性病」。 出口佔我GDP﹙國內生產毛額﹚約六成,是我國經濟成長的主要動能,而因內需市場規模小,內部需求力道有限,因此出口若陷入衰退,未能挹注動能,便會造成經濟成長停滯或倒退,故而今年GDP預估值雖仍在一%之上,但從出口數據與全球貿易量的萎縮,以及世銀、IMF下修全球GDP,我國GDP「保一」確實是一大挑戰。尤其,此波出口衰退已長達十四個月,意味著在前一年衰退的低基期下,出口不但未能轉正,甚至跌幅加劇,出現兩位數的衰退。而且,短期仍未能看到暗黑隧道盡頭的曙光,確實讓人難以對未來樂觀看待。 針對此一險峻局面,馬政府的對應之道︰一是「推」字訣,一再將衰退推責給國際油價走跌、反恐事件與經濟動能不佳,歸咎於外部需求不足,而非政策錯誤與執行上的無能;一是「拖」字訣,本季未好轉,就再延到下一季,總是以未來即將復甦當安慰劑,彷如當年一再下修GDP的翻版,企圖以時間換取空間,一直枯等下去,直到經濟自動修正,止跌回升。其實,我們一再指出,當前台灣經濟下滑是一種結構性的問題,並非景氣循環,經濟不會自我修復,因此依照官員守株待兔的作法,未積極進行調整產業結構,同時推動貨幣與財政政策,等到國際景氣翻轉,台灣一樣在沉淪,下滑的趨勢與模式,將是日本失落二十年教訓的重現。然而,日本是在成為全球第二大經濟體後才出現成長停滯,因此零成長的日本經濟依然實力雄厚,國民生活水準仍在世界前端。但台灣此刻的國力介於新興經濟體與OECD的富有國家之間,加上新興經濟體是台灣的競爭對手,一旦經濟停滯或倒退,我國就可能淪落為開發中國家,甚至第三世界國家。因此,台灣絕對不能再持續衰退,否則將走上自絕之路。 台灣當前經濟面臨結構性的困局,主要在於新、舊經濟轉型之際,絕大多數的產業依然停留在舊經濟的領域,未能掌握先進技術與趨勢,而且著重於量的增加而非質的提升。在創新與傳統之間的競逐,台灣產業很少闖進創新的叢林去衝撞,多數固守在守成的傳統堡壘,寧可選擇一個安逸的所在,以致在技術與創新日新月異的浪潮中很快就落居末段班。另外,經濟的全球化,企業必須多元發展,聚焦於全球市場,才能得到充分的發展能量與場域,但台灣經貿卻過度集中於中國市場,大多數的投資、技術、人才都流向中國,對中國出口也佔四成,形成了嚴重傾斜的「核心VS.邊陲」模式。其實,即使嚴重依賴中國,亦屬於以中國為組裝代工的傳統生產模式,並未掌握中國力圖由世界工廠轉型為世界市場的脈動,注定了即使在中國也會被邊緣化的命運。 然而,吾人已經不必費心去評價馬政府的功過,必須從政策與人事檢討小英政府能否承擔起振興台灣經濟的艱鉅任務。小英的五大創新產業,扶植本土製造業,立意甚佳,備受好評,但涵蓋面太廣,政府與民間是否具有足夠能量同時撐起綠能、生技、國防工業、智慧機械、亞洲矽谷等五大創新產業?是否該列出優先次序,作好資源配置,才不會全盤落空。甚而不必捨近求遠,應去發掘台灣產業的潛在冠軍,找出其成功的產業發展模式,在此基礎上走出一條適合台灣這種小型經濟體的成長道路。至於人事佈局,至目前為止仍稍嫌老成保守與學院派傾向,很難見到開創性的格局,新政府仍有三思檢討的必要,否則老面孔如何撐起台灣的新經濟?
自由時報社論 2016-04-18
新政府的用人哲學

新政府的用人哲學

  蔡英文新政府的人事,有人說財經內閣是「獨董」內閣;閣揆林全自嘲是政大財稅幫當家,他在同學裡找人,也有人認為閣員女性、「正綠旗」成員偏低,老面孔居多。 人事安排很難人人叫好,也不可能全新面孔上場。馬政權不食人間煙火的博士,配上墮落的官僚,已證明失敗。新政府的功力如何仍待驗證,但其用人哲學重在結合實學與經驗,團隊不限於一黨,頗有美國政府的作風。 台灣長期受國民黨黨國體制宰制,現在中年以上的公職人員幾乎都拿過國民黨黨證,民進黨要獨力掌控政府機器不容易。李登輝不是「正藍」國民黨員,主政之初用人也必須利用正統國民黨人事矛盾才能擺平。 陳水扁政府是民進黨第一次執政,即使有人才,也沒有經驗,借重李登輝國民黨的人手更多;閣揆用唐飛,讓藍綠跌破眼鏡,深藍擔心國民黨員會出走,紛紛擺脫黨國思維,投靠民進黨政府。 蔡英文代表民進黨贏回政權,並取得國會多數,改變了台灣政治版圖,而新政府用人不限於民進黨員,也不要求閣員入黨,黨內可能有人會抱不平,但如果新政府成績亮麗,用人唯才,將瓦解黨國舊思維,重建政治認同及為國家奉獻的新精神。 新政府的人馬,包羅無黨籍、立場及認同傾向本土人士,和在國民黨體系被打壓的文官,他們的特色是熟悉政府運作。還欠缺政府經驗的民進黨專家學者則出任副手,先熟悉實務,而非一步登天。 國民黨或許要嘲笑民進黨「沒有人才」,但這個結合李、扁本土政權有經驗、有心奉獻的團隊,只要成績卓然,那睡不著覺的將是已染紅和無能的國民黨! (作者王景弘,資深新聞工作者)
王景弘 2016-04-18
史上最爛敗戰處理投手…

史上最爛敗戰處理投手…

  肯亞案及類似案件,問題其實很簡單,一,台灣人在海外涉詐騙案,該不該法辦、受法律制裁?當然應該!二,誰來法辦及審判?除了肯亞,當然應由中華民國刑事及司法體系偵辦審判! 肯亞案案發之初,外交部譴責中方「非法擄人」,張揆強調力爭程序及司法正義,馬英九嚴正抗議,要求對方儘速放人,雖軟硬有別,但大原則立場無違上述兩點基調,朝野一致對外。 不料,閃了幾天的法務部長羅瑩雪一上場,演出大走樣,不但未堅持我方立場,反而替中方說話,更因詢答言詞之爭戰火延燒,部長深夜用官署資源發新聞批立委,忙與立委「內戰」。 這好比一場棒球賽,一月十六日已分勝敗,剩下的就是敗戰處理了,再一個月多下台的馬政府,肯亞案派出敗戰處理投手羅瑩雪,她仗著下台最大,以惡劣的殺傷戰術頻頻暴投,往對方頭上、身上砸髒球。 「然後他就死掉了」,就是她投出的超冷血大暴投;與立委對罵沒贏,她又暴投「自己錯了還怪別人」,自說自話,全無反省,還故意砸人;連隊友藍委都看不下去,她卻又一記「立委只出一張嘴」觸身挖地瓜髒球。要質問她的是,立委出一張嘴,但統轄檢調近萬官員的中華民國法務部長呢?一張嘴都不敢出! 投了那麼多暴投及政治髒球,稱之為「史上最爛(最髒)敗戰處理投手」,實至名歸!更爛的應是派她上場的總教練馬英九吧! 肯亞案還出現一股歪論,就是詐騙嫌犯被中國抓去嚴查嚴打嚴刑峻法,才能受到教訓、正義才能伸張,這根本就是受到極權主義的黑色魅惑,竟不惜犧牲國家主權,希冀中共專制政權以非民主暴力手段,達到報復目的。 不要以為中共極權專制暴力只用在詐騙嫌犯,民主異議、言論自由更是它暴力打壓對象!(胡文輝)
胡文輝 2016-04-18
部長潑辣罵街 自己錯了還怪人

部長潑辣罵街 自己錯了還怪人

記者彭顯鈞/特稿 中國從肯亞強行押走涉及電信詐騙案的台灣嫌疑人,馬政府內部立場不一,問題根源在法務部,棄守兩岸二○一一年建立的司法互助合作模式,導致兩岸互動失衡諸多後遺症,責任很大。 法務部長羅瑩雪為肯亞案在立院連日和立委激辯,數度暴走,出現「然後他就死掉了」等失言。(記者劉信德攝) 法務部怠惰失職在先,部長羅瑩雪潑辣罵街式的訴諸情緒性民粹在後,最貼切的形容就是:「自己錯了還怪人」。 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七十五條,犯罪結果地在「大陸地區」,我國仍具司法管轄之訴追權。這次,中國官方違反兩岸司法合作模式,粗暴侵犯我國管轄權,法務部竟不顧現行法律規定棄守立場,馬政府內部不同調,外交部和陸委會有苦難言,如何收拾法務部大暴走留下的爛攤子,全都亂了套。 依兩岸司法互助的精神與運作模式,中國不能逕自帶走我方人員,結果法務部竟與中國官方口徑一致,一起倒果為因,歸咎於台灣司法體系輕縱詐騙嫌犯。 法務部最沒有資格、最不應該有這種立場。台灣是法治國家,論罪講求嚴格的「證據原則」,不能像中國為打擊犯罪不惜未審先判、戕害人權、妄殺無辜。 法務部主管犯罪偵查主體、刑事政策,本應依兩岸協議的機制,設法要求中國提供足夠證據,檢討修改詐騙犯罪刑責。結果中國消極不配合,或者提供的資料「證據能力不足」;所謂輕縱,問題在於法務部怠惰失職。 以打擊犯罪為名,法務部寧可棄守立場,默許嫌疑人遣送司法不獨立的中國審判,其中若有無辜牽連者如何補救?法務部長羅瑩雪講出「犯罪者無人權」如此離譜的話,在先進法治國家早就下台。 法務部的荒腔走板,當然是羅瑩雪的責任。為掩飾罔顧法律、政策怠惰失職之責,堂堂部長級政務官竟化身為鬥雞,行徑如同欠缺法制精神的中國官員,大玩口水式詭辯,操弄情緒凌駕法制的民粹,寫出比小學生作文還低劣的新聞稿,還沾沾自喜,此人竟可位居廟堂多年,實為國恥。 能力與權力不成比例的荒唐政治鬧劇,馬政府八年來層出不窮,羅瑩雪是其中的經典,「自己錯了還怪人」,就不只她一人了。
彭顯鈞 2016-04-18
政府扁平化,鄉鎮市長改官派事不宜遲

政府扁平化,鄉鎮市長改官派事不宜遲

  日前有民進黨籍立法委員提案修改《地方制度法》,擬將鄕鎮市長由目前民選改為官派,亦即將鄕鎮市公所由法人改為縣政府的「派出所」,各代表會同時廢除。有人反對,認為這是「開民主倒車」,殊不知這是政府組織「扁平化」的重要一環,是進步的表現,更是遲來的正義;不容一小撮份子再假藉「民主」之名,遂行地方派系把持不正利益的傳統做法。幾十年來,我們已經受夠地方派系黑金操縱的苦楚,我們有權要求台灣地方政治的解放。 二戰終結後,台灣各地逐步實施所謂「地方自治」,最具代表性者乃1946年開始,各縣市由民眾選出縣市參議員,再由縣市參議會選出省參議員,於1946年5月1日成立「台灣省參議會」,為台灣省最高民意代表機關,是為台灣代議政治的嚆矢。 及至1949年國民黨中央政府撤據台灣,將殘缺不全的立法院丶監察院丶國民大會也搬遷來台,台灣在省級上面憑空多了一級中央政府;而在基層,亦仿日治時代制度,於縣之下廣設鄕鎮,各設「公所」和「代表會」,於是四級制(中央丶省丶縣丶鄕鎮市)政府架構確立。這種情形,正合俗語「麻雀雖小,五臟俱全」,用大中國36行省的大帽子扣在小小台灣島上,也很像台諺所說:「蒼蠅戴龍眼殼」,疊床架屋的各種弊端因而衍生,至今尚有餘毒存在。例如行政效率不彰丶瓜分預算資源丶地方派系把持丶汙染選風丶政治分贜等等,不一而足。 小小的台灣,存在比許多大型國家還要多層級的行政機關,絕對是非常畸型的體制。但在兩蔣威權時代,談論精減行政層級,是一件政治敏感的事,違反《中華民國憲法》的規定,有傾向「台獨」的大不諱。所以,雖然有識者明知四級政府之弊,但幾乎無人公開倡議精減,就連民進黨成立之前的「黨外」,雖然大鳴大放爭取解除戒嚴丶開放黨禁報禁、國會全面改選等,卻未聞提議精減四級政府體制。可見此議題頗為隱晦且牽動政治現實甚大,連黨外議員也避而不談。 但在兩蔣威權統治結束後,李登輝上台,1990年6月任命軍事強人郝柏村組閣,爆發「野百合」學生運動。李登輝接見學生代表,允召開「國是會議」,黨內外建立終止戡亂時期丶回歸憲法丶以憲法增修條文修憲,及地方制度改進等共識,會後大部分逐一落實。及至1996年李登輝連任總統,於年底召開「國家發展會議」,朝野達成重要共識:台灣省虛級化及鄕鎮市長改為官派,鄉鎮市公所成為縣政府的「派出所」。前者涉及修憲,以訂定增修條文執行之;後者只須修正當時的《省縣自治法》即可。1997年,行政院會通過《省縣自治法》修正草案,鄕鎮市長改為官派,但未送立法院審議,改革胎死腹中。 為什麼在李登輝主政下,省虛級化可以執行,鄕鎮市虛級化卻半途而廢?主因在於兩個重大政策同時推動,會使李登輝腹背受敵,政治風險大增。因此他選擇「精省」(亦稱凍省),不惜冒著和親如父子的宋楚瑜翻臉的風險,強行「精省」,而放過「鄕鎮市長官派」。因為前者目標單一明顯,後者影響廣泛晦暗。 須知,1997當年,只有台北丶高雄兩院轄市和基隆丶新竹丶台中丶嘉義丶台南五省轄市,市下設區,區長官派,沒有地方首長的民選問題;其他宜蘭丶台北縣丶桃園丶新竹縣丶苗栗丶台中縣丶彰化丶雲林丶南投、嘉義縣丶台南縣丶高雄縣丶屏東丶花蓮丶台東丶澎湖丶金門丶連江等縣,300多個鄕鎮市長都要選舉,幅員超過全台4/5。這些鄉鎮市長的政治利益在基層盤根錯節,對「鄕鎮市長官派」自然是極力抗拒,因此暗潮洶湧的阻力,居然遠超過「精省」議題。 為何國民黨政府放棄「鄕鎮市長官派」之議?唯一原因是這300多個鄕鎮市,99%是由國民黨員或無黨籍「黨友」執政,是各項大小選舉國民黨的「當然樁腳」;國民黨的所謂「組織戰」,指的就是各鄕鎮市公所和代表會及其附屬組織,這比「農會」和「水利會」都要來得有力。因此,行政院通過修改《省縣自治法》實施鄉鎮市長官派及廢代表會時,反對「精省」的省長宋楚瑜,和反對官派的鄉鎮市長,基於共同利害關係,一時有合流之勢,對政局造成威脅。於是在國民黨台灣省黨部強烈建議下,行政院將修正草案通過後「留中不發」,不送立法院審議,暫時化解政治危機;其實還是種下2000年總統大選,宋楚瑜在全省各鄕鎮市普受支持的原因,這是他運用鉅額省統籌分配稅款「施恩」之外的另一要素。 前事旣往,目前由於新北丶台中丶桃園和台南四院轄市的成立,台灣六都以外的縣市數大幅縮水,縣市由18減為12,鄉鎮市也由319減為198,和六都的158個區相差不多。六都的區是由市政府派任的,多年來運行無礙,相對顯示20年前改鄉鎮市長為官派並廢代表會的時機已臻成熟;尤其政黨再度輪替,立法院又首次由綠營掌握多數,此時不改,更待何時?其實廣泛而言,這也是「轉型正義」的一部分,二級制政府正是小而美的台灣最合適的制度。如再加上農會和水利會的改革,那就更完美了。
王伯仁 2016-04-17
台灣新國語

台灣新國語

  ㄅㄆㄇ是在一八九○年清朝末期維新失敗,逃到台灣被總督府招聘的語言學者魯戇章,和逃到日本的官員王照,參考日文假名而開發出來的漢字(北京語)表音符號。早期的日語羅馬字表記跟台灣一樣,都是由基督教傳教士傳入。一九三七年明治政府以內閣訓令告示公布,後經多次修正,於一九八九年獲得國際標準化機構(ISO)認定。 一九八三年獲ISO採認的漢語拼音,最初是在一九二九年,共產黨為了滯留蘇聯的十餘萬名勞工識字,而開發的漢字發音。一九三三年傳到上海稱為「北方拉丁文」,一九三九年召開「全國教育工作會議」時,上海語言教育學會提案採用,但被教育部否決而胎死腹中。 一九四九年新中國成立,由於史達林的一句「語言沒有階級性」,俄國式或拉丁式的爭論因此定案。由此可見語言的通行與否也受制於政治。 我白天在大學以漢語拼音教中國語,夜間則針對社會人士,用教會羅馬字教台語,另外一班「台灣中國語」則以漢語拼音授課。台灣中國語班最初以「華語」廣告,但只招到兩位,後以「台灣公用語」則增加了一位。去年開始因本校新開設「巴西葡萄牙語學科」引發靈感,而使用「台灣中國語」的名稱,終於招募到七、八位對台灣有興趣的學生。 台灣欲發展羅馬字有其難處,這從成大蔣為文教授的全篇羅馬字台語文可知,一般人若想閱讀該文還得花費一番工夫。台語羅馬字和漢語拼音都是表音文字,日本的假名雖非只表音文字,但日本的語言學者也反對完全使用假名羅馬字表現,從日文的全國性報紙使用漢字夾雜假名即可理解。 語言若想求得全體國民的認同,相當困難,更不用說與國際接軌。我個人認為目前電視報導的台灣國語(北京話),夾雜福佬語、客語、原住民語、日語等。今後如能混合一體成為共通語,並研究一套發音體系,倒是比較可行的辦法。然後配合台灣主權的成立,自然能與國際接軌。這也是我多年以來的企盼。 (作者為日本天理大學國際學部講師)
高佳芳 2016-04-17
很想被放生的民進黨

很想被放生的民進黨

  當台灣媒體焦點仍在肯亞案的風暴之中,立院的經濟委員會卻默默在召委林岱樺的主導下,將野生動物保育法修正案中的「管制放生」條款擱置,不再續審。動保界與學界爭取這修正案已久,卻被民進黨立委擋掉,而且沒有任何「進步」立委阻止。是不是大勝之後,民進黨人就忘了自己是代表誰了?開始搶國民黨過去的「市場」啦?   林岱樺擋案子的公開理由,是「農委會不聽取放生團體立意良善的放生行為」,「農委會應該於各縣市舉辦放生宣導,建構正確的放生觀念」,所以不再續審管理放生的條款。   但這些理由都不成立。首先,放生團體所造成的問題,並非「立意良善」可以辯護。現今放生團體雖有宗教之名,但也有相應的產業鏈,根本是營利事業,以「放多」、「放怪」為噱頭,根本不管這些生物放出去的死活,或是放了之後抓回來,再賣給人放一次。這立意良善在哪?擴大GDP?他們也沒繳稅呀!   而且這些放生團體老是亂放,陸龜海放,海魚河放,或是沒解封、解綁,就直接丟入水中。你要說這是慈悲心,我倒得覺是靠杯心,好像只要有個「放」,就是功德無量,而生物被放死,就說牠們是「沒那個命」。怎麼做都是你對,啊不就好棒棒!   只看動機和表面行為,不顧行為結果,這叫什麼呢?   這叫道德的自我沉迷,自爽是也,自私是也。只要自己有功德可以往生西方極樂就好,後續怎樣,根本不管,這種想法當然是大錯特錯。若真是憐憫眾生,抱持善心、佛心,那看到台灣現有的放生行為,一定不會認同。會認同、花錢去放,無非是想買「贖罪券」而已。花錢買天堂門票,這會是正確的信仰嗎?   其次,把整個管理罰責砍掉,改成宣導,更是無知到極點。國中一天到晚宣導反毒,國中生就沒人吸毒了嗎?如果只靠教育就好,那我們為什麼現在還有法院?   宣導當然該做,但那是講給道德判斷力正常的好人聽的。對付壞人、賤人,法律罰責當然不能少,兩者應該並進,而不是砍掉罰責,卻只增加唸經的部份。   在立院惡搞引來社會各界痛批之後,林岱樺才匆忙發稿表示,之所以擋案子,是因為有民眾反應放生若都要申請,那「臨時性」「小量個別」的放生行為也會被罰,恐會限制個人宗教自由。   先不管這些「民眾」是否就是她自己,或是放生企業找來的電話部隊,她這樣的解釋理路,更說不過去。   第一,你放出去會不會影響到人,會不會破壞環境,當然要主管機關以專業決定,不是你自己認定「少量」「臨時」即可。原修正案要求一切放生行為都要申請,就是這個道理。你覺得放兩隻是少量,但主管機關可能認定是大事,為什麼?因為你放的是五公尺的鱷魚呀!   第二,放生行為雖是宗教行動,其結果卻會影響到社會公眾,這就不是你信仰的內部事務,而是公共議題,那就要看其宗教行為會不會傷害到他人的基本權利與自由。因此宗教自由並非「尚方寶劍」、「免死金牌」。   有些宗教流派的經典主張要強暴、殺死異教徒,那「大規模」的宗教強暴、殺人還是禁止,而「臨時性」、「小量個別」的宗教強暴、宗教殺人就可以?這是在想什麼?   說穿了,林岱樺會擋這條,全立法院都知道是因為她的個人信仰,或許還有幾分是基於她和特定宗教團體的關係。這就是把法律「宗教化」,這像話嗎?妳選區的人都信放生教嗎?   如果林委員對眾生有慈悲心,那反而應該強化立法管理「營利放生」,並把民眾的善心善款引導向政府與學術單位主導的「放流或復育計劃」。現在如此粗糙的阻擋立法,就算無涉利益交換,也會讓人懷疑林委員的政治判斷力。還想更上層樓?免了吧。   此外,發生這種事,問題也不只在林委員一人身上。以民進黨為代表的整個「進步陣營」政客都對此無感,直到第二天動保團體和學界痛罵,也只有林岱樺辦公室有反應。這是在幹嘛?你們也過太爽嗎?為什麼當場沒人阻止她?同黨委員主張法律宗教化,這種事可以冷眼旁觀嗎?   別扯說這只是無關國計民生的小事。這種對抗宗教營利事業的法案,任何一個部份都可能是「破口」,若讓這些宗教營利事業順利突破了一個點,接下來可能引發連鎖效應。   台灣多數民眾所不知道的,是正在捲土重來的「宗教法」立法,其中包括許多誇張的條文,像是侵佔國有地蓋廟,幾年後就能低價合法購地,或是廟宇附設靈骨塔可不受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蓋在你家旁邊也能就地合法。   除此之外,還有一大堆對「宗教營利事業」瘋狂讓利、解套的條款,而這些誇張的條款,都是之前在藍綠立委合作的狀況下默默推動的。諷刺的是,這部宗教法之所以並未順利立法,居然是因為這些「宗教營利事業」貪得無饜,還要求更多,才會被擋下。   現在立院結構改變,對於宗教界的貪婪行狀,是否能有抵抗力呢?藍綠是否又會再次合作,讓宗教界再大撈一筆?   多數民眾對國民黨已不抱期待,國民黨也就因此被「放生」了。但現在民進黨人才剛翻身,就是一臉過太爽的樣子,似乎也很想被「放生」。   皮拉緊一點吧。別忘了,在台灣,「放生」就是「放死」。
周偉航 2016-04-17
《星期專論》從高雄出發,開展新南向

《星期專論》從高雄出發,開展新南向

台中市長林佳龍本週訪問新加坡,促銷台中特產,促進兩國產業合作。半年前,總統參選人蔡英文宣告,執政後將開展新南向政策,強化與東南亞各國及印度的關係。林佳龍此行,打著「新南向政策,台中先行」旗號,率先響應。   南向是矯正西進偏差的必要調整 新南向政策廣受矚目,是因經過多年西進中國,台灣政經陷入困境,須力求突破。以經貿立國的台灣,國際化是必走之路。要國際化,就不能獨沽西進一味,應力求多方位,南向是矯正西進偏差的必要調整。同時,新南向是在早年南向的經驗基礎再出發,務實面對近年活絡發展的南方世界。 南方諸國至關緊要。印度有全球最大民主政體,印尼為舉世最大穆斯林國家,且一如我國近鄰菲律賓,人口都數以億計。另外,越南、泰國、緬甸、馬來西亞(大馬)人口均為台灣的數以倍計。再以去年實質經濟成長率看,印度、緬甸、寮國都比中國的六.八%高,越南、菲律賓、印尼、大馬、泰國也遠優於我國。同時,我國將近六十萬外籍勞工,幾全來自東協各國。台灣外籍配偶的國籍,中國之外,以東協各國為主。至於外籍留學生,大馬、印尼、越南、泰國、印度排在前十名。 南方諸國如此重要,我國卻長期輕忽;最具體的例子,有十二.五億人口的印度,是全球第四大經濟體,佔台灣外貿總額卻一直不到一%。 事實上,李登輝、陳水扁兩位總統都曾預見經貿產業大膽西進的禍害,但受政商買辦集團反對,台灣寧走「同文同種」的輕鬆路線,有商人甚至宣稱「到大陸包二奶也較方便」,對中國採飛蛾撲火式經貿投資,以致自貽伊戚。另一方面,兩位總統提出南向政策,雖不無績效,但受亞洲金融風暴等因素影響,終未能力挽西進狂潮;國際化只知中國化,台灣因此步入中國預設政經「融合」陽謀,難以自拔。 新南向重要性 不亞於TPP 新南向此時出發,其重要性不亞於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PP),不能紙上談兵,須統籌規劃,積極作為。相較於當年南向政策,如今時空環境大有不同︰中國經濟危機四伏,「世界工廠」重心轉向東協及印度,東協已非吳下阿蒙,連中國廠商都在南進。對我國而言,當年南向經貿投資帶動台商及台僑當地扎根,近年金融業打「亞洲盃」的努力,台灣日增的外籍配偶及勞工,其日漸成長的第二代,東南亞研究漸受注意,都相對有利推動新南向。 開展新南向,在觀念、做法、組織都要突破,且只許成功、不能失敗。有鑒於其攸關國家經貿安全戰略,政府推動新南向要有總負責人,類似美國的Czar,統合相關部會;學者蕭新煌主張置統籌中心於國安會秘書長辦公室,是適切之議。另外,新政府打算為此成立國家級智庫,也有必要。 同時,新南向要「面向海洋,找到機會」,還宜考慮以高雄為中心,開展新南向。這可從幾方面說起。上一世紀,高雄在日本時代就是「南進」政策重鎮,現今高雄棋盤式寬敞市街、環狀道路網絡、航空海港建設、現代化的都市計畫,都是「南進」時期的產物。 高雄具地理、歷史、產業等優勢 「南進」或新南向從高雄出發,有明顯的地理優勢:高雄一年平均日照近三百天,比台北冬天陰雨的中國型氣候開朗許多;高雄是台灣唯一在市區即山巒、河流、港口、機場、捷運、高鐵兼備的美麗都會,足以吸引包括南方諸國的國際觀光客。最重要的,不論海空航線,高雄較台北近東南亞,如妥善規劃,往返東南亞及南亞航線改以高雄為中心,既縮短航程時間,也改善桃園機場擁擠,紓解桃園、台北間交通壅塞。 高雄還有亮點。它是台灣第一大港,上週接待世界第一大貨櫃輪、十八.四萬噸的「富蘭克林號」,水深及裝卸服務效率,游刃有餘。再從產業面看,高雄有成熟的工業體系及物流網絡,近年正朝創意、科技、數位軟體、水岸觀光等產業轉型。擴而言之,同屬南部區域的台南,以精緻歷史文化資產著稱,縣市合併後增添了科技及農業實力;中南部且係台灣主要製造業與中小企業分佈地帶。有如此深厚的產業實力,建立以高雄為中心的新南向,大有往東協及南亞積極進取的機會。 可補正南北失衡 落實轉型正義 新南向既至關緊要,不是只頒佈「工作綱領」就萬事OK,還要有軟硬體建設的配合。新政府強調要以人為本、雙向交流、英語溝通、新夥伴關係,這是新南向觀念的再出發。硬體方面,新南向從高雄開展,可結合區域發展及南北平衡政策,強化高雄及南台灣相關建設。不僅打造高雄、台南為港都、文化雙核國際都會,深具南國特色的屏東也可一併列入規劃。其中,高鐵向南延伸,左營站改名高雄,高捷往北往東建設,乃至於把台南到屏東四個軍民機場重做整體規劃調整。配合鼓勵南向企業設據點於高雄,相關產業群聚南台灣,加上南方諸國觀光商旅對台灣日增的興趣,都可為沉悶而陷入困境的我國經濟注入新活力。 以高雄為中心,新南向不僅有好的開始,補正戰後至今中央政府對高雄等南北失衡的偏失,也是落實轉型正義的一項具體作為。 (作者是資深新聞工作者)
盧世祥 2016-04-17
綠營還沒執政,就要掩耳「背離」民意?

綠營還沒執政,就要掩耳「背離」民意?

  電話詐騙案擧世猖獗,綠營準法務部長邱太三和黃國昌立委,卻認為現行刑法之刑罰已可阻嚇,故主張不必修法加重刑責,但事實是這樣嗎?倒是藍營蔣乃辛提案朝加重修正,「主客易位」,十分詭異。(圖片摘自網路) 針對我國法院對詐騙案普遍量刑過輕,導致台灣變成「詐騙王國樂園」,嚴重影響國際聲譽乙事,國內要求加重刑罰聲浪高漲,準法務部長邱太三和時代力量主席黃國昌卻「獨排眾議」,認為現行刑罰已可以形成嚇阻,不必修法加重刑責。筆者對兩位要角看法的評語是「理論對,實務錯」,流於學者象牙塔之見,棄實務虛。 台灣是電話詐騙的「發源地」,也是「外銷國」,華人世界(尤其中國和台灣)每年發生數萬件以上、數百億金額詐騙案,百分之九十九和台灣人有關,由於網路通訊發達,詐騙機房可設在境外任何地方,無遠弗屆,一大批台灣人連非洲肯亞都去長期「旅遊」。其可惡之處,罄竹難書,詐騙對象當然是語言相通的華人。 邱太三曾任檢察官,黃國昌更是太陽花學運領袖和炙手可熱的時力主席丶立委,都不是「書呆子」,但在本案見解卻是太「理想化」。他們舉例刑法339條普通詐欺案,最高可判5年,一罪一罰,如有數案丶數十案,法官最重可判之20年徒刑,認為不可謂「不重」。此角度切入見解固然不錯,但如從另一端低罰角度來看,詐騙案可判五年以下丶拘役丶罰金,或電信詐騙案1至7年徒刑,如一案都判一年,一百案加總起來也可判一年,只要加總刑度不低於任一件最高刑度即可,並未違反刑事訴訟法,更不要談拘役丶罰金了。而二年以下徒刑,法官是可以宣告緩刑的。另據檢察機關非正式統計,電話詐騙案平均刑度約1年左右。 故而,邱太三和黃國昌「最重可判20年」説法的對立面卻是「最輕可判拘役或罰金甚至1年徒刑並給予緩刑」,縱使百件丶千件都一樣,兩者刑責天差地別,但實務上卻常常出現「後者」,難怪中國或台灣受害民眾咬牙切齒,但又奈何?如今中國逮到機會,又有管轄權模糊地帶,豈肯做「軟腳蝦」?一判就是十年以上,最重無期徒刑,中共政權也懂得藉機「消弭民怨」的啊! 邱太三又說,未來將要求檢察官對類似詐騙案「從重求刑」,這又有「打高空」之嫌,檢察官「求刑權」在刑訴法上並無根據,法官拿著「獨立審判」的尚方寶劍,檢察官求處重刑,法官輕判甚至緩刑或無罪,多有所在,頂新黑心油案即是顯例。而目前「行情」,大型詐騙䅁主謀量刑多在二丶三年,幫助犯在一年左右或甚至緩刑。主審法官大多是佛心來著,有那個詐騙案到達刑法最高5年或7年的?更不要說邱太三倆所謂的20年了,原因為何?在司法界打滾了十數年的邱太三真的那麼「古意」嗎? 更值得注意的是,同屬綠營的時代力量主席黃國昌,或許受了邱太三説法影響而未深入研究,16日到台中參加一項修憲演講時,答復媒體詢問,也是認為現行刑法339條(5年以下徒刑丶拘役丶罰金)及339條之4(3人以上或以電話等詐騙,1年以上7年以下徒刑)的刑罰已足夠阻遏職業詐騙,不必再修法加重刑責。問題是,如果刑罰規定足夠,為何各種詐騙案如野火延燒到全世界華人地區?黃國昌的看法是治安單位要加強偵辦力道及破案率,才是主要。但他顯然對法官審判的品質百分之百放心,所以才有和邱太三一樣「最高可判20年」的推論,並以此為不必修法的理由。 另方面,藍營資深立委蔣乃辛,已提案要修正刑法339條之4罰責,對電訊詐騙案從現行1至7年,提高為3至10年徒刑,此修正方向可能比較符合實際需要,萬一法官有意放水,也不至於敢減到2年以下並緩刑,符合受害人和大多數民眾的期待,此修正案極可能壓過綠營不修法的主張! 綜上所述,情況詭異,以往綠營在立法院的表現,百分之九十較藍營貼近民意,而藍營正是黨意脱離民意太遠,才會遭到崩潰性教訓。而在本案,暫先撇開主權或管轄權爭論不談,絕大部分的民眾都認為台灣司法輕縱詐騙犯是鐵的事實,而且茅頭指向刑法規定丶檢警偵查和法官審判都大有問題,但現今綠營還未正式執政,卻迫不急待「主客易位」,扮演以往藍營輕忽民意的角色,新位置還沒坐上去,就換了腦袋?天下事吊詭莫此為甚! 奉勸馬上要執政的新政府,傾聽人民聲音貼近民意的「務實」很重要,好的執政並不一定要多高明的學位和「知識」,但豊富的「常識」和周詳考慮則不可缺,否則容易流於「務虛」,良心用意再好都沒有用,終究會是失敗收場,重蹈藍營覆轍。
王伯仁 2016-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