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台廠助華為建廠 經部今啟動調查

4台廠助華為建廠 經部今啟動調查 若違規投資罰2500萬

 

針對4家台廠協助華為相關廠商建廠一案,經濟部今正式啟動調查,就目前經營情況與當初核准投資項目,調查是否相符,若不符最高可罰2500萬元。(示意圖,路透)

〔記者廖家寧/台北報導〕針對4家台廠協助華為相關廠商建廠一案,經濟部今正式啟動調查,就目前經營情況與當初核准投資項目,調查是否相符,若不符規定,最高可罰2500萬元。同時,發函給4家公司,要求說明。

經濟部官員表示,就各家業者初步發布的重訊看來,是從事工廠廢水處理、建築內裝、機電配管等工作,確實是較為低階的廠務工作,但本案經外媒報導後,在國際上備受矚目,部長王美花認為必須審慎看待,已責令投審司、貿易署啟動調查,就目前經營情況與當初核准投資項目,確認是否相符,以及目前相關出口情況有無符合國內法令規範,再次嚴謹確認。

此外,官員表示,經濟部亦在今日發函給4家公司,要求正式說明。

知情官員轉述,王美花認為,除業者初步說明外,也必須白紙黑字要求業者具函正式說明,畢竟就法規來說,若有違反核准投資的項目,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86條,經濟部有權開罰,例如去年鴻海透過工業富聯間接取得紫光股份,但未依規定事先向投審會申報,經濟部就是引用此條款,開罰鴻海千萬。

經濟部指出,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86條,不僅可命令其限期停止或改正,也可處5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若未改正還可連續處罰,另有裁罰基準認定最終裁罰金額。

經濟部續指,從貿易管制的角度,也必須要就台灣以防範機敏技術外洩,以及保護國安為核心的出口管制規範,再次確認相關出口情況有無違反規定,同時也要考慮美方持續加嚴的實體清單規則,提醒業者誤觸地雷。

官員也不諱言,以目前國際情勢而言,從地緣政治緊繃,大國競逐激烈的角度來看,業者不僅要考量相關法規,也要考慮國際商譽,畢竟若是以美、歐、日等區域為主要市場的業者,多會考慮大客戶的看法,且台灣國內也有國家安全的上位價值,必須審慎行事。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即時新聞〉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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