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配歸化流程
〔記者王冠仁/台北報導〕國民黨立委提案修改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主張中國籍配偶入籍年限從原先六年放寬為四年,比照外籍配偶入籍年限。對此,取得我國身分證的外配受訪說,她認為不盡公平。
這位外配說,中配有七十歲以上、十二歲以下的直系親屬,可以申請來台定居,外配則無;外配若要拿到台灣的身分證,要放棄原國籍,但中國配偶放棄的是「戶籍」而非「國籍」。如果要求中配與外配要「公平」,那這些中配享有的福利,是否也要對外配比照辦理?
另有警方人員表示,兩岸通婚頻繁,實際上確實常發生「假結婚」來台情況,人數眾多,像台北市萬華區就有不少阿公店是由拿到我身分證的中國籍配偶在經營,在地方上也衍生出不少問題。如果由六年縮短成四年,對那些有心假結婚的人來說,等於「成本」縮短,未來恐怕也會成為社會問題之一。
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新移民家庭成長中心主任朱莉英指出,中國配偶或是外籍配偶都是新住民、婚姻移民,對待她們的身分權益應該也要「均權」。
一名中越聯誼會成員指出,中國配偶嫁來台灣後,大多有「落地生根」的想法,政府在法律上應該大力幫助她們,不應該反其道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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