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極雙星案一審宣判 賴素如被重判10年

 2014-10-31  17:18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地院審理太極雙星弊案,今天下午5時宣判,台北市議員賴素如被控期約收賄1500萬元,且收取前金100萬元,配合在議會護航太極團隊,北院今依職務收賄罪判處賴素如10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5年,太極雙星幕後操盤者程宏道8個月,顧問賈二慶 6個月,得易科罰金,白手套彭建銘4個月,得易科罰金,緩刑3年。可上訴,上述3人皆因不違背職務行賄罪被判刑。

  • 台北市議員賴素如被控期約收賄1500萬元,且收取前金100萬元,配合在議會護航太極團隊,北院今依職務收賄罪判處賴素如10年有期徒刑。(資料照,記者劉信德攝)

    台北市議員賴素如被控期約收賄1500萬元,且收取前金100萬元,配合在議會護航太極團隊,北院今依職務收賄罪判處賴素如10年有期徒刑。(資料照,記者劉信德攝)

  • 市議員賴素如雙子星案一審遭判刑10年,民進黨市議員候選人王威中(左)及親民黨市議員候選人王小玉(左二)在法院外高呼口號,要求賴素如退選,黑心市議員自行下架。(記者劉信德攝)

    市議員賴素如雙子星案一審遭判刑10年,民進黨市議員候選人王威中(左)及親民黨市議員候選人王小玉(左二)在法院外高呼口號,要求賴素如退選,黑心市議員自行下架。(記者劉信德攝)

至於太極雙星詐標雙子星大樓BOT開發案方面,台北市前財政局長邱大展被判無罪,太極雙星團隊4人也依詐欺、偽造文書、違反公司法、商會法等罪量刑,除了程宏道被判10個月,得易科罰金、賈二慶被判刑5個月,得易科罰金,董事長何岳儒也被分別判刑3年,不得易科罰金,10月可易科罰金,發言人王佑仁無罪。

此案爆發後,賴素如共被收押146天,起訴後20天始獲1500萬元交保,因遭國民黨停權處分,賴目前是以無黨籍身分,競選連任台北市議員。

賴素如被控向太極雙星團隊索賄新台幣1500萬元,經討價還價降為1000萬元,先透過白手套彭建銘收下前金100萬元,賴再以市議員職權,在議會提案護航太極雙星團隊,排除其他廠商競爭。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即時新聞〉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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