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議長賄選案 起訴李全教、郭秀珠等8人

台南地檢署偵辦議長李全教涉及賄選案,今日偵結,將李全教、郭秀珠等8人以違反選罷法提起公訴。(資料照,記者蔡文居攝)

2015-04-02  13:28

〔記者黃文鍠/台南報導〕台南地檢署偵辦議長李全教涉及賄選案,今日偵結,將李全教、郭秀珠等8人以違反選罷法提起公訴,並且將包括李全教等4名在押被告移審到台南地院。

南檢主任檢察官鍾和憲、檢察官蔡佩容、吳維仁、周盟翔接獲情資,指李全教、郭秀珠為求勝選,透過蔡啟新、楊明達、吳春成、羅進生、卓華民、林聰彬等人,以每票新台幣30萬元至1000萬元不等之代價,向有投票權之議員古暮哈就、林阳乙、侯澄財、蔡蘇秋金、賴惠員及唐碧娥等6名市議員行求賄選。

由於牽連廣泛,南檢先後於104年2月8日、2月13日、3月26日,前往李全教等人住處及辦公處所等50處執行搜索,查扣電腦、手機等物,並傳喚相關被告及證人達100人次、調閱行動電話通聯紀錄達75線、及監視錄影畫面20多處等證物,經詳細比對查證後,認為李全教等8人共同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00條第1項之直轄市議會議長、副議長之選舉,對於有投票權之人行求賄選罪嫌明確,先就行求賄選罪嫌部分偵查終結提起公訴。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即時新聞〉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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