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獄近兩年 前台南市長張燦鍙假釋

2016-03-04  16:59

[記者黃文鍠/台南報導]前台南市長張燦鍙因涉入道路徵收弊案,被判刑三年,在前年四月入獄服刑,由於他年逾80歲,加上服刑已經超過一半刑期,經過多次爭取假釋,經過法務部核准,今日下午出獄,不少關心他的老友專程前往台南監獄迎接。

  • 前台南市長張燦鍙。(資料照,記者簡榮豐攝)

    前台南市長張燦鍙。(資料照,記者簡榮豐攝)

張燦鍙及前議長黃郁文涉及3等37號道路徵地弊案,法院以黃郁文受多名地主請託,從87年初到88年,擔任台南市議會議長期間,兩度指派議會機要秘書尤泰盛,要求市府編列預算,以「跳躍式」選擇性徵收土地。

張燦鍙指示所屬配合辦理,圖利黃郁文等人,總計兩次徵收案,讓黃獲得不法所得1億6790餘萬元。兩人一、二審都被判決有罪,上訴最高法院判決確定,張燦鍙有期徒刑3年,黃郁文有期徒刑4年,張燦鍙在前年4月28日上午發監執行,黃郁文則逃亡迄今。

張燦鍙繫獄期間,多次聲請再審,且因年事已高,加上身體不佳,也曾聲請保外就醫,但都遭駁回,妻子張丁蘭去年去世,他也無法奔喪,讓友人痛斥司法不公,尤其最近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涉合宜住宅弊案,法院以「年紀超過70歲,長子重病有賴親情支持」判緩刑,對照張案,更令人無法接受。

但除了徵地案以外,張另涉運河整治工程案,目前更3審中。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即時新聞〉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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