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春男酒駕緩起訴 需捐國庫6萬元

2016-08-08  10:33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即將派任新加坡大使的72歲江春男,本月初因酒駕被警方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檢察官考量江為初犯且已認罪,酒測值0.27毫克,今將江春男緩起訴處分,處分金6萬元。

  • 新派任的新加坡大使江春男。(資料照)

    新派任的新加坡大使江春男。(資料照)

江春男為資深媒體人,筆名「司馬文武」,常在媒體撰寫評論文章,曾在陳水扁政府時期任國安會副祕書長,上月獲蔡英文總統派任駐新加坡代表。

檢警調查,本月2日,江春男宣誓就職新任駐新加坡代表,當晚與友人餐敘,晚間10時42分駕車行經濱江街,被執行酒駕臨檢勤務的交通大隊攔查,發現身上有酒味,江配合接受酒測,酒測值0.27毫克,3日凌晨被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北檢偵辦,檢察官複訊後將他請回。

檢方指出,江春男因只是單純酒駕案件,檢方並未對他限制出境,因此不影響他赴新加坡履新的時程,但若日後江有必要再出庭時,檢方會透過外交部轉送傳票給他。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即時新聞〉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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