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炒房5招「平均地權條例」修正通過

「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案三讀通過 打炒房5招望箝制炒作

平均地權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10日三讀通過,民進黨立委王美慧(右一)等多位女立委手持標語在場中拍照記錄這一刻。(記者廖振輝攝)

〔記者徐義平/台北報導〕「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案今三讀,5大招「打炒房」全數照案通過,此次修法內容包括預售屋除二等親外禁止換約、重罰炒作行為,最高罰5千萬元、建立檢舉獎金制度、私法人購屋許可制以及預售屋解約,建商需要30日內申報。

內政部代理部長花敬群指出,此次修法主要目的是為打擊炒房,健全房市交易秩序,但不會影響市場正常交易;就長期而言,將有助於引導市場回歸穩健發展。

中華民國不動產開發公會全聯會理事長楊玉全認為,私法人購屋採許可制,表示在經濟活動中,人民有此需求,政府也認同。但是送到內政部成立委員會逐案審查,缺乏人力以及耗費時間下,雖然亡羊補牢,內政部願意增列不用經過許可情形,但是其他的正常需求、經濟活動更多,還是要提出使用計畫經過許可,使交易市場充滿不確定性,更妨礙人民財產處分自由。

花敬群則回應,針對推動都更危老重建部分,目前已規劃將參與都更危老或一般合建,而依合建分售、合建分屋契約或合建附買回條款取得住宅等情形,納入「免經許可」項目,且不受5年內不得辦理移轉、讓與或預告登記之限制。

私法人購屋許可 7日內完成審查

另外,參與都更危老重建而需事先購入住宅進行整合,雖將納入「需經內政部許可」項目,但會在子法規定提供便捷程序,以不影響現況為原則。此外,申請案件原則也會在7個工作天內完成審查,讓合理的交易需求順利運行。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即時新聞〉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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