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為何輕縱「門神說」

馬英九沒告媒體報導他是「頂新集團背後的大門神」,亦未告多位名嘴在電視上所說馬政府除大門神外,還有門神們及門僮等,卻先告美麗島電子報撰稿人吳子嘉,說馬曾收了「頂新魏家逾10億的政治獻金」云云,非常耐人尋味。因為「門神」的高度嚴重性,要比政治獻金多少,更備受社會矚目!

曾做過22年馬來西亞總理的馬哈迪,在任內對媒體極不友善,打壓箝制時有所聞,但2年前一位作家寫了一本書對他極盡侮蔑時,他的朋友勸他提告,他卻在他部落格公開表示:「提告是懦夫行徑」、「政客如果自認清白,就該有能力證明對他的批評都是無的放矢」、「濫用法院權威讓批評者閉嘴,跟政府禁止或查封批評它的報紙並無兩樣。」壯哉斯言!

現在選擇告吳子嘉,卻為何輕縱門神們或「共犯」的說法?頂新集團魏家兄弟敢在台灣肆無忌憚地喪心病狂,胡作非為,3年多來餵食台灣人民噁油,實已到了人神共憤的地步,如果沒有大小門神和「共犯」支持作惡,根本不可能辦到。

僅舉箇中已為社會各方質疑的犖犖大者:其一,台灣有哪位有頭有臉者,可向公家銀行能借貨高達低利數百億以上的貸款?還有280億元的免擔保品貸款?像帝寶14棟每棟可有99%貸款?

按兵不動匪夷所思

其二,誰為頂新集團變更三重新燕土地等為建地?其三,誰協助魏家掌控基礎建設(包括4G、中嘉系統台,甚至高鐵)?乃至僅有37%股份(只花7億,還向公營銀行質押高達8成以上),竟可操控101大樓營運,並可抗拒辭退?

另如彰檢可在短期內將魏應充起訴,並具體求刑30年,其餘同案被告常梅峯遭求刑25年,陳茂嘉與楊振益遭求刑18年。而北檢居然一年後才處理魏家(與他同時的高振利則已入監服刑)問題,自令社會質疑。而魏家竟能在上半月私下分批提領5億元現鈔,連財政部、金管會的首長都說「看報才知道」,檢調司法單位則感嘆不已。

涉及如此特殊重大貪瀆、經濟犯罪、危害社會秩序者,又空前毒害國人健康的重大事件,還將國家聲譽、政府形象、踐踏不堪,在在與特偵組權責相關(只須檢察總長指定即可)。其間猶涉及高層政商貪瀆或違法問題,特別是有無所謂的「門神」(猶指涉層峰),乃至魏家龐大的兩岸事業版圖,都是涉及特偵組的職權,竟然按兵不動,令人匪夷所思!

如果把馬哈迪的話,引用到馬英九和執政黨,就是:「如果自認清白,就該有能力去證明對他們的批評都是無的放矢」!

馬英九沒這樣做,為什麼?

前《台灣新生報》發行人兼社長

< 資料來源:台灣蘋果日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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