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新門神的三個要件

2014-11-11 09:56
頂新黑心油嚴重傷害國人健康,引起藍綠互控「門神」,但要擔任頂新這種中國返台大廠的「門神」,恐怕要符合三個要件,第一、具有實質影響的公權力,第二、要有具體的護航行為,第三、有政治獻金的金權關係,唯有同時具備這三項要件,才夠格擔任頂新門神。

馬總統雖然將黑心油發生時間點推給扁政府,中國國民黨立委費鴻泰更召開記者會,要求蔡英文為頂新從越南進口黑心油道歉,但國內政治人物誰符合頂新的門神要件,應詳細檢驗三項要件。

第一、誰對頂新具有實質影響的公權力?

不論是進口黑心油的海關,或是影響101經營權的財政部,都只有中央政府有實質影響的公權力,而依據彰化地檢署的起訴新聞稿,頂新公司及魏應充「自101年1月起,以飼料用油製造成攙偽且妨害衛生之食用油」,雖然國民黨立委故意錯置時間點,混淆視聽,但事實是,馬總統在100年12月21日親自為魏應充頒發工商後援會副總會長聘書,總統授證十日後,頂新開始混黑心油,毒害台灣人;馬總統更曾公開保證頂新是「補藥」,馬政府關照頂新的實質影響力,顯而易見。

再以台北101為例,財政部擁有台北101大樓44%股權,頂新魏家只有37%股權,對於相對少數的頂新,卻可以取得101經營權,馬政府已有護航頂新之嫌,尤其在黑心油事件爆發後,馬總統雖然高喊要「抵制頂新」,卻提不出具體的公權力作為,讓頂新確實退出101經營權,至今魏家仍有董事席次,更令人民質疑,馬政府對頂新是嘴喊抵制,實質上護航,因此誰對頂新有實質影響的公權力,答案不言可喻。

第二、誰有具體的護航行為?

2014年10月21日台北地檢署依據詐欺等罪起訴魏應充一年前的大統黑心油案,但荒謬的是,大統長基高振利已經起訴,並經一審判刑14年,二審判刑12年定讞,結果同案被告魏應充拖近1年才起訴,這不只違反刑事實務的辦案經驗,更害台灣人民多吃一年黑心油。

台南地檢署調查指出,頂新製油公司,進口越南飼料油長達三年,做成食用豬油給國人食用,但對於食品業者進口飼料油或工業油的「異常報關」,行政院關務署卻未提出任何警訊,又對於頂新將非食用油混成食用油,行政院衛福部也未稽查,甚至到今年9月在國會殿堂,立委陳其邁質詢行政院長江宜樺有關頂新集團的混油問題,江宜樺居然背書說「可以吃」,馬政府對頂新明顯有「行政怠惰」,乃至包庇之嫌。

第三、誰與頂新有政治獻金的金權關係?

週刊引用魏應交的北檢筆錄,2010年魏家將康師傅TDR退傭金525萬元捐給國民黨,立法院長王金平也證實有這筆捐款,國民黨高雄縣黨部更開收據給頂新,但國民黨除了以新聞稿否認收錢外,對於525萬元「人間蒸發」提不出任何解釋,也不敢公開說王金平「說謊」、魏應交涉嫌「偽證」、國民黨高雄縣黨部「偽造文書」,足認馬主席作賊心虛,國民黨與頂新的金權關係不敢攤在陽光下。

這三項要件,除了馬政權外,全國其他政黨及政治人物都無法滿足,馬總統和國民黨立委企圖將頂新門神牽拖在野黨和地方政府,恐怕難被社會接受。

< 資料來源:民報〈社論〉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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