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異的妖花

 

邪異的妖花
自從陳為廷自爆襲胸往事以來,牽涉到一大關鍵現象,是即國人遇事不問是非,只論色彩,和我同一陣營即對也挺不對也挺的僵化思維。(記者何豪毅攝,民報合成)

台灣社會有一種很令人看不下去的現象,是即每逢公私機構爆出惡行醜聞,有關人員常顯現的緩頰護短鄉愿嘴臉。國人最常見到的應即是幾已成為校園文化的「師師相護」。

學校發生教師毆打學生成傷事件,校方的制式說辭,必然是教師「一向教學認真」,打學生是「求好心切」、「愛之深責之切」,以致「一時情緒失控」:甚至打悲情牌,訴說教師是單親媽媽,或是患有憂鬱症等等。真正的考慮因素,則當然是學校的面子,同事情誼,乃至不願得罪人,所以硬不願說一句「該教師已不適合擔任教職」。動機雖多少是人之常情,也暴露出道德的麻痺,正義感的淪喪。挨打的學生難道是活該,應當成為這種種考慮的犧牲品?

為犯下惡行醜聞者緩頰護短,有時也可能出於強烈政治激情。因為犯者是和我同一色彩、同一理念,所以我必須護他挺他到底,不能讓本陣營失面子、損形相,硬拗強辯也在所不惜。近日陳為廷襲胸舊案曝光,不少社會人士即流現出這一心態。

自從陳為廷自爆襲胸往事以來,社會即出現種種疼惜袒護其人,企圖強辯為他解套言論。

以陳為廷年輕為理由,試圖為他緩頰的論據,大致有「年輕時難免會犯錯」、「不要毀了一個年輕人」、「或許是年少輕狂,性意識上的不成熟」,乃至最溫柔敦厚的「年輕人嘛!不要讓他傷痕太深」等等說詞。

其他聲援言論,尚有指稱「他主動公開認錯是有勇氣」,或「他若沒資格選立委則吳育昇也該立即辭職」,乃至「美國人可以原諒柯林頓,是能把公眾事務能力和私德加以區隔」,亦即「美國人能,台灣人為何不能」云云。

以上種種護陳、挺陳論據,部分或許不無道理,但國人或許更想知道下列幾項疑問的答案。

其一、是犯下性騷擾的累犯,倘若不是陳為廷而是連勝文,則大家是否仍能維持同一套態度?若是不能,則是否對陳為廷的寬容並非出於道德認知,而是決定於政治色彩?

其二、是不論太陽花或其他抗爭活動,都是參加者人數眾多,來路難明,其中若有成員具有家暴、亂倫或凌虐幼童等醜惡背景,是否也可因「看到他對理念的執著,對弱者的付出」,而予以包容原諒?投入反馬抗爭是否即能成為抵銷惡行的贖罪券?

其三、是從陳為廷的自我剖析窺視他的人格結構,也不免令人猜疑他的為民先鋒敢衝敢撞,是出於純粹正義感激發,抑是也摻有其他複雜心理因素?國人對他的道德評估是否也不宜太理想化?

其四、是他主動抖出往事,是他的勇氣良知表現,抑是精密盤算的結果,是否也值得慎重檢視?他為何是在決定投入立委選戰之後,才做出這番告白?他有無可能是預見自己的過去勢將受到嚴格審查,才先自行揭底以期降低損害?

陳為廷不是什麼大人物,他的事件原該一如阿基師的外遇,不值得多耗費筆墨口舌。但此中牽涉到一大關鍵現象,恐須做一認真檢討,是即國人遇事不問是非,只論色彩,和我同一陣營即對也挺不對也挺的僵化思維。此病不去,恐難建立真正文明理性社會。

往昔大英帝國全盛時期,國內所謂愛國人士狂熱份子有一句口號「Right or Wrong,My Country」,直譯就是「無論對錯,都是我的國家」,其精神也即是不論帝國政府對外國或對弱小民族做出何等不合理、不公、不義行為,都要認同支持,一切良知正義都不在考慮之列。

英國狂熱份子這句名言的變種和近視,也就是「無論對錯,都是我皈依的黨」,「無論對錯,都是我歸屬的族群」。依照這種思維再推下去,「無論對錯,都是我陣營的人」也即順理成章。上文所舉部份人士一味訴諸溫情聲援陳為廷,或找藉口為維護他硬拗強辯,即是這一心態的反映。

「無論對錯」是一種恐怖思維,邪惡的種子,必然孕育出邪異妖花。陷入「無論對錯」黑洞的人,能一本正經告訴你,六四大屠殺是有益於中國長遠利益,也能一本正經對你說,228事件是皇民思想遺毒所導致,或是共產黨陰謀的產物。人一旦進入「無論對錯」黑洞,不誠實和雙重標準反而成為美德,是立場堅定的象徵。

如果「無論對錯」繼續盤據國人心靈,又如何能期盼出現負責任的政黨,健康的民主政治?

國人不分藍綠橘黃,是否都該檢視一下自己,是否染有「無論對錯」症候群?

< 資料來源:民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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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敏洪奎

敏洪奎
1972年曾以筆名「孤影」發表<一個小市民的心聲>,被當時執政當局引為宣傳利器。後因感嘆執政者保守極權毫無進步,開始為文呼籲外省選民放棄敵視心態,理性面對本土化的大浪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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