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應充闖三關,台灣司法演什麼戲?

 多次爆發黑心油事件的頂新魏應充,在彰化地院認定「無串證與逃亡之虞」,以1億元交保後被高院打臉發回重裁,沒想到彰化地院不但對此完全無感,還加碼自打嘴巴,繼續以更改交保條件的3億元裁定交保?如今再被高院打臉發回更裁,不知道彰化地院又會演出什麼戲碼?其實大家還滿期待的!

  • 作者表示,彰化地院在根本無法排除魏應充的「逃亡與串證之虞」的情況之下,還能接連兩次裁定交保,合理懷疑一定有更大隻的「門神」在背後撐腰,否則法官怎會如此「貼心」地幫魏應充爭取「人權」?(記者湯世名攝)

    作者表示,彰化地院在根本無法排除魏應充的「逃亡與串證之虞」的情況之下,還能接連兩次裁定交保,合理懷疑一定有更大隻的「門神」在背後撐腰,否則法官怎會如此「貼心」地幫魏應充爭取「人權」?(記者湯世名攝)

是不是又要跳出來以「教訓媒體」鋪梗,然後再將交保金額提高到與魏應充早就準備的「剛好一樣」?這次是5億?還是10億?是不是要先喬好一下?免得到時「被突襲」而來不及籌款,「門神上級」要對「魏董」如何交代?

或者乾脆將其他涉案人等統統收押,只判魏應充一人交保,因為如此就可以將魏與其他人等「完全隔離」,不就可以「完全排除」魏的串證疑慮?至逃亡疑慮?法官之前連「有錢不見得會逃亡」這種荒謬的理由都接受了,因此只要魏應充「更有錢一點」,例如「門神上級」再「貸款」個百八十億的,魏應充不就更「不見得」會逃亡了?

彰化地院在根本無法排除魏應充的「逃亡與串證之虞」的情況之下,還能接連兩次裁定交保,合理懷疑一定有更大隻的「門神」在背後撐腰,否則法官怎會如此「貼心」地幫魏應充爭取「人權」?例如「訓斥」媒體說,「未來如果你成為他案的被告,法院如何為你把關?」

卡拜託一下好嗎?雖然平平都是被告,但「同款不同師父」這麼簡單的道理,法官大人該不會不懂吧?法院該把關的,難道不是有「冤屈疑慮」的案件?而頂新的黑心油案件鐵證如山,請問有任何冤屈?其次頂新爆發黑心油不是一天兩天,如果按照一罪一罰,則頂新之罪根本無法計算,因此什麼「黑心油」只是7年以下的「輕罪」,又是否為了放水的託詞?更何況以提高交保金額的方式來為被告「把關」,是否等於告訴大家,有錢才把關,無錢就被關?

總而言之,魏應充是否第三次又判交保,就是台灣司法是否能被信任的指標案件,在此也只能奉勸法官,爾俸爾祿,民脂民膏,下民易騙,上天難欺!

(業商)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開講〉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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