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欺民怕官 南檢不畏權勢

 
台北地檢署針對去年318學運及多場社會運動,一次起訴119位學生及民眾,卻對於323政院血腥鎮壓的官員,一個都不敢法辦,顯然「欺民怕官」;相形之下,台南地檢署偵辦國民黨台南市議長李全教的議長賄選案,對同案不分藍、綠的四名被告,均以涉嫌重大,且有串證、逃亡之虞,向台南地院聲押獲准,社會對於南檢「不畏權勢」,無懼國民黨立委以凍結預算進行威脅,仍堅持依法偵辦藍、綠民代,給予高度肯定。
 
長年的正副議長賄選歪風,嚴重侵害我國的民主體制,2014年各縣市的正副議長選舉,均傳出買票傳聞,一票更傳到5千萬天價,還有1千萬元及2千萬元的說法,因此檢察官能否端正選風,影響長遠的國家民主發展。
 
南檢偵辦台南市議長賄選案,不畏權勢,不分藍綠傳喚大批被告和證人,媒體報導,這顯示南檢的案件偵辦已掌握「破口」,不僅查扣到一定的證據,也有相關人士的有力證詞,若再追查下去,這場震驚台灣政壇的賄選案將有重大突破。
 
去年九合一大選後,各地正副議長選舉外界「賄聲賄影」,最嚴重的是台南市議長賄選案,對於買票和買票的價碼,在地方早就炒得沸沸揚揚,似乎已成人盡皆知的事,卻仍令人擔心,會否因為買票技術的提升,導致檢察官最後查無金流等有力證據,所幸南檢不畏權勢,冒著預算被國民黨立委凍結的風險,查出一定的人證與物證。
 
相較之下,台北地檢署起訴太陽花學運參與的一一八位被告,卻不敢偵辦去年三二四行政院「血腥鎮壓」的政府官員,只敢起訴「沒權沒勢」的學生與老師,在執法公平性與法律人的風骨上,北檢顯然不如南檢!
 
學生佔領國會,反對黑箱服貿,為的是國家民主與人民權益,而非個人利益,這與為了個人政治權位及不法利益的議長賄選案,有天壤之別。世界民主國家所認知的國民主權,即人民才是國家的主權者,立法委員(國會議員)僅是「代議士」,代表人民在立法院傳達民意,此「國民主權原則」亦為我國憲法第2條所明定,所以當代議士逾越人民的意志或授權、拒絕踐行民主程序、違憲通過服貿協議時,人民依據憲法第2條國民主權,進入國會議場要求「代議士」回歸民主憲政,合乎民主憲法意旨。
 
 國民黨的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召委張慶忠未經委員會審議,在國民黨團強力動員下,逕自宣布兩岸服貿協議送院會「存查」,嚴重違反議事規則與民主程序,此服貿協議違憲無效,人民無需遵守,起身對抗自屬合憲。
 
但北檢未能理解學生行使「抵抗權」,是為維護民主憲政,具高度憲法上的正當性,執意法辦「沒權沒勢」的學生,卻對於下令三二四行政院「血腥鎮壓」的行政院長江宜樺及警政署長王卓鈞,連傳喚都不敢,而網路上的警察暴力影片、照片至今流傳,手無寸鐵的學生、老師、醫師個個被警棍打到「頭破血流」,施暴的警察影像清晰,北檢對施暴的警察一個都找不到,對當權者一個都不敢辦,這擺明包庇當權者,以公權力欺負學生。
 
北檢、南檢都有公平偵查、起訴的法律義務,南檢無懼政治壓力與預算凍結的威脅,勇敢法辦「有權有勢」的藍、綠政治人物;北檢只敢起訴「沒權沒勢」的學生,卻包庇江宜樺、王卓鈞和施暴的警察。很明顯的,南檢的不畏權勢,比下北檢的欺民怕官!
 
(作者為律師、台灣教授協會會員)
< 資料來源:極光 希望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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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黃帝穎

黃帝穎
律師,永社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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