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的降落傘

羅瑩雪推薦曾擔任美麗島事件起訴檢察官的林輝煌為大法官人選,引起輿論撻伐。對此,羅瑩雪還是認定林輝煌是「優秀」人選,而且美麗島事件是蠻久以前的事。批評者多半從民主人權的角度來批評林輝煌的不適任,卻忽略了羅瑩雪仍然堅持推薦此一「優秀」人選給馬英九的真正用心,其實正是為馬英九的下台做鋪路。

眾所周知,此刻馬英九已不只是民調趴到底而已,更是眾叛親離、紛紛跳船,應驗了馬(英九)金(溥聰)江(宜樺)王(郁琦),「馬系團」擴大分崩離析。加上名嘴爆料收賄的傳聞也在傳訊偵查中,隨著下屆總統立委大選的接近,馬英九該思考的已不是如何重振國政,或是他最在乎的歷史定位,而是如何在下台後可以不像陳水扁一樣從偵查開始就被關,諸如此類攸關他的未來境遇才是他所急欲安排的。因此,在法律的見解、解釋上自然就要有所佈局與安排,而大法官任期八年,是個別計算,不分屆次。此刻提名「優秀」人選,未來不管誰當選總統,或許派上用場,或可因此「脫罪」或「減刑」,一如他的親信林益世、賴素如等等。

因此,羅瑩雪推薦林輝煌給馬英九提名大法官,就可仗著國會多數席次同意,一等立法院通過提名,馬英九就為下台多了一層保障。林輝煌當年在美麗島事件時說民主政治的改革應以數人頭的方式進行,而非打破人頭。此刻,呼籲藍綠國會議員共同抵制這位定義美麗島是「以暴引鎮,鎮而益暴」,別讓打壓民主的共犯得以戴上司法的桂冠,甚至賦予他未來「與馬共舞」的機會。如此「人頭」,才能真正展現二十一世紀台灣的法治精神! (作者為加拿大台僑)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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