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了李蒨蓉勞乃成又如何

李蒨蓉。資料照片

柳林瑋 醫師、公民1985行動聯盟發起人

洪仲丘案推倒了被宣告違憲十多年的《軍事審判法》,讓國防部自此無法「球員兼裁判」,自己犯罪卻自己查、自己審判,也讓軍中人權往前邁進了一大步。但當初在洪案時,其實有一重要議題想推動,但未能完成,那就是被稱為「國防二法」的《國防法》、《國防部組織法》的修正。

國防二法在民國89年修正後,最主要目的就是要確保「文人領軍」。在所有民主國家,文人領軍是最基本的常識。在美國國防部,文人比率近85%,法國、韓國的國防部文人比率也都超過七成,日本防衛省則是100%文職人員。

反觀台灣,國防部長雖然在修法之後法定是「文人身分」,但往往都是脫了軍裝的文人,例如洪案時的國防部長高華柱就是陸軍上將轉國防部長,社會大眾對他的認知會是「文人」還是「軍人」?另國防部雖在修法後,以「國防特考」與「公開徵選」等方式進用文職人員,但比率頂多在三成,而且高階文官的比率亦低。即便來了一個「真文人」部長,底下的幕僚有七成是用槍桿子抵著他,究竟要如何落實國防政令?之前洪案後接替高華柱上台的楊念祖便是一例,上台後六天就遭爆料其所編著書籍中有一篇由代筆者所寫文章涉及抄襲,六天之後閃電請辭,當初便盛傳爆料者是軍系人馬。而接任者,果不其然又是空軍上將出身的嚴明。

文人領軍除了憲政上的正當性外,其實在實際上軍政運作也非常重要。當過兵的男性都知道,部隊的「高裝檢」以及各種國防部的督導,造假、關說是天天都有的現象。這也完全不用感到意外,如果國防部來督導的人,跟基層部隊的主管,根本就是軍校的前後期學弟,套句部隊裡聽過的「明天國防部來的那個我學弟,當初在軍校怎樣怎樣,屁股有幾根毛我不知道?」在這樣的狀況下要如何落實督導?結果督導是假,學長學弟碰面去營外喝個酒,假資料做完,一場戲便做足,大家擁抱道別期待下次督導再相會。這種情況幾乎全國服過兵役的國民都可以為證。

軍中的申訴制度亦然。在洪案後,國防部做出一堆所謂申訴制度的改革。但是對於「當事人保護機制」卻嚴重不足,是以受害人往往不敢投訴,各種人權弊端持續在部隊內叢生。而各種情報,在彼此「學長、學弟」這樣的裙帶關係下,更是四處流通,只差在有沒有浮上檯面。部隊各種演習或測驗,裁判官跟基層部隊私相授受,各種違規情事層出不窮,國防部是真不知道還是假不知道?根本問題也都在於沒有落實文人領軍,負責監督的,跟被監督的,根本就是同一群人。

這次在全民追打李蒨蓉這些白目藝人,以及勞乃成等瀆職洩密的軍人之外,我們更應趁此機會,用更大的格局檢視國防相關的弊病,從法令、組織面去改革,全力推動再修國防二法,確保國防部文人比率至七成以上,落實文人領軍,由文人督導軍政。否則繼續現行的「自己人督自己人」模式,各項弊端、違紀必然持續發生。馬總統與高部長與其震怒或開更多徒具形式的軍紀檢討會,不如痛定思痛,盡速修法。

<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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