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下的阿帕契鬧劇

作者:江雅綺 (台北科技大學智財所助理教授)

行政院近期才剛送「國安法」修正草案至立院審查,其中最重要的修正就是將「網際網路」納入國家安全的維護範圍、增訂網路危害國家安全與社會安定的罪責、並且授權法務部、內政部、國防部分別負責網安保防工作。

草案增修條文中,由於使用大量不明確的概念(如「國家安全」「社會安定」),已遭致箝制網民活動、監視網路言論的批評。但更可笑的是,由近日女藝人po軍機照片上網的鬧劇來看,國防部本身就是一個網路安全觀念不足的機構。

據媒體報導,航特部表示「阿帕契儀表板未啟動、不算國家機密。」確實也有軍事專家指出,在國外只要買票參展,阿帕契都可以隨便人家拍。但是這場鬧劇的關鍵並非阿帕契是否機密,而是軍紀與保防觀念的渙散程度,簡直不可思議。

首先,阿帕契是全民稅金購買的國家財產,而李姓女藝人顯然並非軍事或國防的相關人士,其至今看來唯一的關係是「勞太太的朋友」,受邀參觀軍機,顯然與國家利益毫無關係,而屬於私人交情。

其次,女藝人參觀之餘,還能好整以暇擺姿勢拍照、並且上網炫耀,顯然當天完全無人告知這有何不當。女藝人本身不具任何概念,尚可理解,但帶領參觀的軍方人士,理論上應該都是國家安全、網路保安的專家,卻無人制止女藝人的行為,若是有心縱容,當然應該追究責任,若是無心致之,那豈不是說明了,國防部的訓練,讓軍人覺得把精密設備拍照上網等,一點也不需防備?

網際網路成為國家安全的重要場域,是一個世界趨勢,國安法將網路納入考量,確是因應潮流的發展。但即使目標正確,在執行手段上當然需要考慮憲法人權的保障。以非常不明確的法律概念籠統規定,很容易就讓行政機關得到濫權的機會。反過來說,法律規定的再怎麼嚴格,也擋不住執法的鬆散。

國防部是否是一個得到機會就會濫權的機構?或是一個執法鬆散的單位?且讓我們看看,國防部至今有2個關於保安規定的重大案件,其處理模式都讓外界嘩然。第一個是洪仲丘案件,因為軍方規定不得帶手機受虐致死。第二個就是李倩蓉參觀阿帕契照片上網事件,軍方主動以貴賓規格接待一個完全和國防無關的民眾參觀。

禁止帶手機的規定,是因為手機可以拍照和上網,怕洩露軍機。然而,這樣的規定只適用於部屬,不適用於長官的朋友。帶一支具有照相功能的手機就是犯罪,自由參觀軍機並拍照上網則是貴賓,由以上兩則案例,「國安法」若要授權給國防部做網路保防工作,誰能放心?

<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引用網址 >
分享文章:

作者 江雅綺

江雅綺
行政院「數位國家創新經濟推動小組」民間諮詢委員會委員,台北科大智財所副教授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