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視大巨蛋的回饋計畫

除了安全的問題之外,遠雄從頭到尾都不願意跟台北市政府認真的面對營運權利金的問題。馬、郝前市長,無視遠雄可以爽賺675億、784.6億,讓遠雄的營運權利金爽爽的是0。而遠雄的副總上節目錄影時,還夸夸而談說有回饋計畫,台北市民可以受惠。

好,我們就好好來檢視合約中的回饋計畫,讓全民一起看。

根據台北市政府與遠雄之間的財務計畫版本中,如果是依照最原始、2004年的版本,整整BOT期間內,遠雄的稅後淨利、可以賺675億。如果依照最後在2011年、郝龍斌市長時代、投資執行計畫書定稿的版本,遠雄的稅後淨利可以總計高達784.6億,也就是說,每年稅後淨利將近16億。

光靠一個bot案,每年稅後淨利將近16億,台灣的上市公司,能有幾家到這個水平呢?

然後,看到這樣的財務計畫,台北市長,竟然會一點都沒想到,要幫台北市民爭取一些微薄的分紅、扣掉開銷、有盈餘,就分點分配給市民。

結果,當年,馬英九市長跟遠雄簽約的合約中,憑著一場民國93年9月20日的秘密會議,不要遠雄的營運權利金,也就是說,不管遠雄賺多少、民眾都沒得分配。而遠雄說,有回饋計畫,讓民眾可以獲利。

甚麼是遠雄的回饋計畫?我們來看一看。

1. 台北市新仁、華聲、正聲三個里,里民停車打八折。
2. 這三個里,健身房打八折。
3. 這三個里的里民,去大巨蛋的餐廳吃飯打九折。
4. 每年有十天給台北市政府免費使用場地,但水電費自負。
5. 台北市各中小學可以打八折使用大巨蛋,水電費自負。依據定稿版本,使用大巨蛋一次一百萬元。這些中小學用得起幾次????
6. 大巨蛋活動門票,有百分之五給台北市政府認可的公益或弱勢團體當公關票。

各位觀眾,大家覺得,這種回饋計畫,值得讓廠商的營運權利金等於0嗎?

這樣的合約,犧牲了台北市十公頃的土地,花了上百億土地成本,換來一顆安全有重大問題的蛋,跟這些回饋計畫,你,覺得值得嗎?

< 資料來源:徐嶔煌facebook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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