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程證明馬沒圖利?可惜圖利罪是「結果犯」

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再多說便是出於那邪惡者。----馬太福音

廉委會建請移送偵辦 馬英九:政治迫害、強烈遺憾
陳以信表示,大巨蛋案發展相關事實都很清楚,當時馬市長並未與趙藤雄董事長密會,也無密約,後來馬市府因遠雄變更協力廠商而主動廢約,如果不是當時的行政院工程會三度撤銷馬市府廢標決議,遠雄還向行政法院提出「假處分」,不讓馬市府重新招標,後來大巨蛋怎會由遠雄興建?過程充分證明當年馬市府與遠雄絕對沒有合謀圖利的關係

從結果論看來恰恰相反,

由【馬並強調,擔任台北市長時的所作所為,全是依法行政為台北市民福祉著想,從來不曾圖利任何廠商】這句多說的話看來,馬不想做的事,可以跟東星大樓打國賠官司,到他市長卸任都沒打完,真的好為市民福祉著想喔!還有馬以南這個市民,官司甚至打到十年,打到大法官會議,最後竟然說馬以南賣藥給馬市府違反利益迴避的罰金是違憲,一毛錢都沒罰到!遠的不提,當年馬英九跟媽媽網友聚會,多名媽媽建議他12年國教暫緩,馬竟然說「不推不可能」,後來一推下去,果然把免試改名成"會考"免費但還是"要錢",甚至逼一個國教媽媽當女兒面跳樓。由此可知,馬如不想把大巨蛋給遠雄,別說工程會到底是撤銷啥,撤了三次的?鄉親啊,馬如這麼聽阿扁的話,阿扁說狗屎可以吃,馬有去吃過三次嗎?就算退個10次(大概是打東星大樓國賠的重審次數),退回十年(約當馬以南罰金終於不繳的年限),逼到遠雄老董真的碎屍萬段(這大概要等一百年,等老董壽終正寢火化了)

趙藤雄:巨蛋若有不法可把我碎屍萬段

大巨蛋都不會給遠雄做!

所以馬這三次撤銷,叫做「假撤銷」,「打假球」,詐賭出千最簡單的一種形式,請看底下這段金庸小說的形容:

金庸小說【《飛狐外傳》 第十九章:相見歡】

湯沛道:「好,事已如此,我也不必隱瞞。那無影銀針,是你放的還是我放的?你若能放,那便射我一枚試試。」他此言一出,群豪又大嘩起來。胡斐背上中 針,略一定神之後,已知那銀針決非鳳天南所發,當時他刀斷銅棍,正面對著鳳天南,圓性進來時他心神恍惚,背心便中銀針,那定是在他身後之人偷襲。他見湯沛初時和鳳天南爭吵,說他「暗箭傷人,不是好漢」,始終沒疑心到湯沛身上,料想若不是海蘭弼所為,便是那個委委瑣瑣的武當掌門無青子做了手腳,哪料到竟是湯鳳二人故意布下疑陣,掩人耳目

大巨蛋弊案裡給馬拿來當作救命的最後一道符「神功護體刀槍不入」的曾與遠雄吵過三架:【你先打我的頭,但是我會閃開,然後我飛踢你的屁股,你要假裝跌個狗吃屎,然後你再惡言咒罵,叫我別跑,你會回去落人來】這個就該稱為

竟是馬趙二人故意布下疑陣,掩人耳目啦

因為最後鳳天南拿到了【玉龍杯】,而趙藤雄果不其然也拿到了【大巨蛋】。話說【過程】與【結果】在爭論誰比較重要,【過程】說,我可以把馬英九貪污 特別費,甚麼余文弄假發票,沒領據的錢直接入到周美青戶頭,還轉匯海外,有的拿去餵狗..種種點點,鉅細靡遺的全調查出來,我重要。【結果】說:

林俊益(58歲)任職最高法院時,曾是馬英九特別費案五名合議庭法官之一。他指出,案件處理有「先程序後實體」原則,當時特別費案上訴不符程式,合議庭因此駁回檢察官上訴。馬英九因此無罪定讞,並在貪腐八年當總統卸任前,把林俊益提名可接著當一輩子的大法官..

所以是你【過程】重要,還是我【結果】比較重要呢?

有個老賭徒對將到城市打拼的愛子說:「孩子,如果你在酒吧,遇到一個人,他說他能把酒從鼻子喝進去,耳朵跑出來,然後跟你賭一百塊,你千萬別賭,因為一會兒你的錢一定會在他手上。

這一會子,我們就是看到了錢在馬趙的手上,可是馬英九還是鬼扯些他能把酒從鼻子喝進去,竟然還能從耳朵跑出來,還能連跑個三趟,然後據此稱自己是:

擔任台北市長時的所作所為,全是依法行政為台北市民福祉著想,從來不曾圖利任何廠商,而興建大巨蛋的【過程】充分證明當年馬市府與遠雄絕對沒有合謀圖利的關係

只可惜哈佛法學博士的馬總統啊,現在的圖利罪老早就改成【結果犯】(註)了,【結果】比【過程】重要!來,鄉親們,大家一起問馬總統,

大巨蛋這不叫【貪汙圖利】,甚麼才叫【貪汙圖利】?從結果來看,我說大巨蛋不只是個【貪汙圖利】,還是個成功的【貪汙圖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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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法務部網站:「圖利與行政裁量之釐清」、「公務員將機關採購案件交由自己親友承包,是否構成圖利?」、「圖利罪修正之問題與回答」
96/05/18
圖利與行政裁量之釐清
一、圖利罪規定之修正
按 刑法第131條第1項及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有關圖利罪之構成要件,於90年11月7日業已修正,為使公務員行政裁量權範圍內之事項與非法圖利行為之區分更 為明確,分別於上開條文中增列「違背法令」之要件 ,並以公務員「明知」為主觀處罰要件,以避免公務員未盡明瞭其行為是否違背法令,即逕以圖利罪相繩之不當;此外,將圖利罪修正為結果犯,即「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始構成犯罪,避免對「便民」與「圖利他人」發生混淆,影響行政效率。

< 資料來源:天地有政氣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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