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生納健保三大迷思

對於中國來台學生是否納入健保的爭議,涉及三個迷思:

第一、不納入健保侵犯中生人權?否。因為民主國家憲法對於人民權利區分基本人權、國民權和公民權。基本人權是包括外國人在內均可自動享有:如生命權、自由權、遷徙與秘密通訊、宗教信仰…等等。公民權則是應考試、服公職、投票等權利,這些排除外國人享有,甚至本國國民不符公民資格者也不能行使。至於國民權則以具有國籍者為限:如受國民義務教育、領取身分證護照、享受健康保險…等。中生既非我國國民,納入健保即非理所當然,而是一個政策選擇問題。不納入也並未侵犯其應受保障的基本人權。

第二、不納入健保歧視中生?不正確。雖然一般外籍生依政策享有健保,而中生則未被同等對待;但中生是否納入健保正在辯論爭議階段,並非既定政策。甚者中台關係又非常特殊,不能與一般外國等量齊觀。所以憲法增修條文第十一條才授權立法院做特別規定。中生與外籍生之待遇不同,未必等同於族群歧視。再說,中生是否感受歧視,與其母國對台灣的態度有關。若中國對台灣有點水之恩,台灣人自當湧泉以報。三一一海嘯台灣人對日本慷慨解囊,難道沒給中國一些啟發?

第三、不納入健保顯得台灣小家子氣?不然。國家之間講究平等互惠,我們應該參考台灣學生在中國求學所受健康保險的狀況,提出對中生的同等待遇即可。政府單方面大方讓利對得起人民的血汗錢嗎?更何況中國老是嗆聲警告,毫無睦鄰之道。在他們的逼迫之下,全世界都稱對岸中國,對岸也自稱中國,我們卻不能稱他們中國;全世界都稱我們台灣,對岸也稱我們台灣,我們卻不能自稱台灣。人必自侮而後人侮之,政府對外代表國家,自應不卑不亢。我們又何必真心換絕情?

當然,國會若認為我國的國民權應該更有包容性,則中生納入健保也是美事一樁,自無不可。比照一般外籍生平等待遇固佳,若能完全取消外籍生和中生補貼,由其全額自費繳納,則更能凸顯健保是國民權的憲法期待,也是對本國國民的尊重與善待,更是上上之策。

(作者為政治大學政治學系兼任副教授)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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