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司法改革的第一道曙光

 

有理性和公義心的人民,看到幾十年來台灣許多「政治司法」的偵查和判決,容我們直白地爆個粗口:「真他X的受夠了!」不痛駡幾句,心會鬱結,「氣死驗沒傷」。日前彰化地院判決「頂新黑油案」全部被告無罪,震驚全國,但吾人絲毫不意外,因為有許多蜘絲馬跡,可以推斷主審該案的合議庭是拼命朝「無罪」方向在審議的。

坊間早就傳聞,頂新案一審可能全部無罪,彰化地院宣判果然如此。正如市井俚語所説:「寜可相信世間有鬼,嘸通相信〇〇那支嘴」。好一個義正辭嚴法官的「無罪推定」和「自由心證」!吾人對頂新案初判全部無罪,不想再浪費任何筆墨去探討該個案。同樣的,對於同法官所審富味鄕案的緩刑和大幅減輕罰鍰丶日前非常上訴大統混油案18.5億罰鍰被駁回定讞丶特偵組偵辦「換柱案」三千萬支票是否違反選罷法,匆匆偵結「不起訴」⋯⋯等結果,也讓吾人對司法公正性失去信心。

隨手拈來的司法案件,如阿扁案換法官,創「職務影響力説」,還罕見由最高法院自行判決定讞;興票案由檢察官一人簽結;前台中市議長收賄2千萬元關説電玩案,法官引用「法定職權說」判無罪定讞,林益世貪瀆案「援用之」,贜款還要發還,保釋在外生子,案子不見蹤影;某立委賄選當選無效案,本屆任期已快屆滿還沒審結?前交通部長郭瑤琪涉案無證物,只憑證人反覆供詞就判貪瀆重罪;前總統府秘書長邱益仁和國防部長蔡明憲「鐽震洩密案」,拖了七年半才判無罪,步伐比蝸牛還慢;當年當空軍作戰司令寃殺上兵江國慶的前國防部長陳肇敏等18名軍官,至今仍逍遙法外。試問,司法正義何存?

尹清楓上校的保命錄音帶為何經過軍法局長少數人之手就被消磁?涉案情節嚴重的郭立恆,被判無期徒刑定讞,後來移由司法認定當年在憲兵隊偵訊時有「自首」,可以改判有期徒刑20年並配合釋放?海軍中將雷學明被求處重刑,一審判無罪,檢察官就「放棄上訴」,還給予寃獄賠償;陳水扁520將總統職務交接給馬英九,特偵組下令限制出境出海,將來馬英九是否比照辦理?洪仲丘案違法簽送他關緊閉的各級長官都沒事,若該案不叫「虐殺案」,那什麼是虐殺?南市議長李全教議長選舉賄選案「不起訴」,要不要給他寃獄賠償?被民進黨開除黨籍的市議員能不能要求恢復黨籍,並叫小英道歉?種種荒誕不經的司法怪現象,令人長嘆不已,似乎見不到司法正義的曙光!

台灣人民對司法信任度偏低,日本國民對司法信任度則高達90%以上。一位學者至瑞典參訪,詢問法院當陪審員的民眾,有沒有可能「收紅包」?對方對此問題大惑不解,答以「怎麼可能?」陪審團開庭前完全不知道什麼案,也不知道被告是誰,開完庭就要會商到底有罪無罪,提供法官量刑或無罪宣判參考,有什麼機會「收紅包」,又為什麼要犯法收紅包?該學者也觀察到,瑞典人對錢的觀念十分淡薄,「夠用就好」,因為事事有國家在照顧,錢太多除了繳稅奇高外,也不是什麼「光榮」的事。譬如談到所謂「國寶」的Volvo汽車,人民並不羨慕老闆,因為「那麼多錢,又有什麼用?」民眾換新車故意掛舊牌,因為不想「招搖」。

日前臉書創辦人祖克柏夫婦喜獲麟兒,宣布將99%股票(約450億美元)捐做公益,而且捐款不抵資本利得,照樣繳稅,大大不同於將財產捐贈給所控制基金會,形同變相避稅,是真大善人也,非為沽名釣譽。如果人人不是視錢為「至高價值」,那就不會有頂新黑油案,更不會有引起全台大震撼的「無罪」判決。台灣未來的轉型正義,萬事莫如司法改革急。也有論者主張透過修憲,廢考試丶監察兩院,將司法制度從根改起救起,果能如此,2016年的大選,才是台灣人民真正的勝利!

< 資料來源:民報社論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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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伯仁

王伯仁
資深退休記者。主跑省議會及省政新聞20餘年,著有「看千帆過盡~一位省政記者的憶往」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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