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論:多數組閣 馬之暴走

馬總統主張的2月1日到5月20日的空窗期間,由多數黨組閣,不但在憲政上出現邏輯不通和權責不明的嚴重問題,也讓毛治國覺得受到屈辱憤而辭職,連馬親自拜訪都拒不見面。至此馬應放棄堅持,就由政院副院長代理院長看守到520吧。這是目前解決僵局除馬吳辭職外的唯一合憲方式。

馬在2008年首次競選總統時的政見之一就是反對修憲、全力遵照憲法行憲。若講話還算數,多數黨組過渡內閣就是明顯違憲,必窒礙難行。道理都已見諸各媒體的許多評論。

反對多數組閣的關鍵在於:依據《憲法》總統提名行政院長,由院長組織內閣,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並非由立院多數黨自行組閣。如果蔡接受多數組閣,馬任命誰為閣揆呢?立院多數黨是民進黨,民進黨的主席是蔡英文,莫非馬任命蔡為閣揆嗎?蔡是新任總統,《憲法》上不能由即將卸任的舊總統任命新總統擔任閣揆,否則將是天大的笑話,且後患無窮。蔡也不可能當馬的代理孕母,找出一個黨內的人建議給馬來任命為閣揆,再由該員來組閣。將來若在這段垃圾時間發生大事,追究終極責任時,馬或蔡誰該負責?違憲行事、權責不明是此時不可多數組閣的主因。

毛揆態度有失分寸

假設由馬任命民進黨某人為閣揆組閣,馬若突然暴走,像是忽然二度馬習會,豈非拿民進黨內閣做背書?暴走的後果誰須負責?馬還是蔡?若蔡英文拒絕馬的多數組閣建議,馬只能延續現在的內閣到520,假設這段時期發生大事而內閣處理失當,各方譴責馬時,馬可以把責任推給拒絕組閣的蔡英文──看吧,是蔡不組閣所造成的後果,不是我馬英九的責任。所以馬主張蔡組多數內閣是蠻兇險的,無論蔡同不同意隨時可能責任罩頭。 

依據《憲法》,馬有權找任何人組閣,沒有違憲的問題;但是人家也有不接受的權利。蔡拒絕接受,是有政治智慧的表現。無論從憲政實務、《憲法》理論、政治算計,不接受都是正確的決定。此外,必須一提的是毛治國對總統的態度是政務官的反面教材,粗魯、怠慢、有失分寸,應送監察院調查。 

<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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