慰安婦的被強迫與自願

如果說「國民黨都是壞人」、「民進黨都是貪腐」,你同意嗎?想必不能,因為這不是事實。就算有90%的國民黨是壞人,有70%的民進黨很貪腐,用這種全稱的方式作描述,其實就是不正確的,也是不應該的。

基本上這就是我每次讀到慰安婦新聞時,深深感到無法理解之處。但這兩天又來了:

更新林全致歉/林全答詢慰安婦 遭藍委嗆「丟中國人的臉」 | 政治 | 三立新聞網 SETN.COM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52588
「慰安婦有些可能是自願」 林全道歉 | 要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story/9485/1740326
慰安婦自願或強迫 林全:都有可能 | 重點新聞 | 中央社即時新聞 CNA NEWS
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606030370-1.aspx

無論是被強迫還是自願,慰安婦都是二戰歷史上不堪、苦痛的一頁。即使二戰結束迄今已70年,日本政府依然必須妥善處理,事實上他們也試著處理,可是過程中基於種種原因又引發許多爭議;那是另一個討論範圍。時至今日,也還有部份日本右翼人士企圖像納粹否認屠殺猶太人一樣,去否定整個慰安婦的史實和決策,這自然是很不入流的。

根據目前研究文獻,至少在台灣和韓國的慰安婦中,都有發現從事「全球最古老行業」女子成為慰安婦的紀錄。而百分之百可以確定的是,絕大部份慰安婦是被以拐騙、欺瞞等各種形式,不明就裡的犧牲了她們的身心靈。慰安婦,是一種杳無人性的奴役制度。

所以大家在吵架的重點很奇怪,居然是我們以什麼的方式來描述慰安婦,而不是事件本身。那麼,我們就好好來討論敘事方式。承上述國民黨和民進黨的例子,我們來看看以下幾種描述:

一、所有慰安婦都是被強迫的。
二、所有慰安婦都是自願的。
三、慰安婦有被強迫的,也有自願的。
四、幾乎所有慰安婦都是被強迫的。
五、根據XX研究,台灣慰安婦中有98%為被強迫,有2%為自願。
六、根據YY統計資料,台灣慰安婦XXX人中有XXX人為被強迫,有X人為自願。

第一和第二種描述,顯然是錯的,因為不符史實。奇怪的是有很多人堅持非得是第一種描述不可。第三種和第四種描述,是比較正確的。第五和第六種描述,則是舉出資料來源和數字來作描述,所以更為精準。

概念其實很簡單,100個裡面只要有一個不是,就不是全部(all of them are…),只要有51個不是,就不能說「逾半均為」(more than half of them are…)。這樣子的簡單邏輯應該每個人都清楚而且可以同意。

特別是在新聞寫作上,記者會被作嚴格的要求──如果不是全部,你只能寫「幾乎全部」,也就是almost all或nearly all,中英文皆然。曾有前輩和編輯告誡過:「只要你不確信,或是你手上的資料並沒有這樣的數字,那麼就不能以百分之百確定的方式作描述,哪怕只有一絲絲不確定,你就不能用百分百的肯定寫法,因為你出錯的機率太大。」如果你明知不可而為之的隨便亂寫、鬼扯,那麼你就是個爛記者。

如果以新聞寫作的角度,大家都能同意,那麼為什麼轉換到慰安婦議題上,許多人就像是神經病一樣,非要以全稱的方式來定義這個事件?

因此,在慰安婦這個總是繚繞在我們左右無法散去的議題上,可以很明確的說,有些看似很在乎慰安婦傷痛的人士,其實是在搞政治正確,他們在乎的是政治,他們才不在乎歷史事實,說不定他們更不在乎慰安婦受難者的處遇。

而有1%自願慰安婦,和「丟中國人的臉」有什麼關係呢?說「慰安婦可能有自願」,為什麼要道歉呢?有99%被強迫、1%自願的慰安婦,會讓我們譴責日本軍部二戰罪行的行動更不正義嗎?有1%自願者,會讓日本政府逃脫它該負的責任嗎?有1%自願者,會讓人覺得其他那99%被強迫的慰安婦受難者更不可憐、更不值得同情嗎?當然不。

絕大多數慰安婦為被強迫,極少數為自願,到底有什麼問題呢?一定要全部都是被強迫,才能證明日本的邪惡?一定要全部都是被強迫的,你才知道「怎麼教小孩」?

更廣一點來看,台灣社會中有太多議題爭端,問題就出在有人老是想用全稱的方式去定義一群人,例如主張多元成家就是性濫交者、原住民就是愛喝酒、外省人就是支持統一、挺扁就是挺貪腐,更神奇的是還有很多人同意,在一旁搖旗吶喊。

夜深人靜的時候,好好想想上面這些台灣社會慣用的概括化(generalization)發言,是不是會覺得很可笑?作一個就事論事的人,作一個就事論事的媒體,作一個就事論事的政治人物,不要再跟著亂起鬨了,這應該沒有那麼困難。

< 資料來源:Medium引用網址 >
分享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