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楚瑜殺氣騰騰 讓我想起小兵上校血淋淋

 
【專文】宋楚瑜殺氣騰騰 讓我想起小兵上校血淋淋
親民黨主席宋楚瑜認為,任何官員主張放棄太平島,或因作業失誤而丟失太平島,均應治以瀆職罪。該罪最重是死刑。圖/中央社。

 

 

關於太平島,親民黨主席宋楚瑜日前義正辭嚴地説,誰放棄太平島,應以刑法第120條凟職罪「委棄守地罪」處死刑。但刑法第120條是:公務員不盡其應盡之責,而委棄守地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宋楚瑜此説宛如他是太上法官,替三審法官判起案來了~「一律死刑」。此説亦被旅澳政論家邱垂亮打臉説,怎麼不依此法追究丟掉中國大陸百分之九十九點九九九(剩金馬兩彈丸)的兩蔣及郝柏村等的委棄守地罪?不知「愛國」如宋主席者,如何自圓其說回應?

說起宋楚瑜口中的「死刑」,兩件已事隔三丶四十年的「死刑」案,又模糊地浮現在腦海中,在此重提,不敢說要「轉型正義」,只是想為「大江大海」的大時代,留下一點小泡沬的浪花痕跡而已。

在我腦海中,不知當事人何姓何名,我也沒見過面,只知確有其事,也恍惚看到槍斃血淋淋的鏡頭。

一是筆者1973年6月大學畢業,預官考試成績優異,優先志願是「政戰」,但卻硬是「被錄取」到硬斗的「砲兵」,在台南砲兵學校受專業訓練6個月,抽籤分配到陸軍92野戰師砲指部連隊。斯時該師正駐防大金門金中防區。我們砲校同期預官袍澤約200名,在冬季海浪洶湧中,搭戰車登陸艦艇,花一天一夜才嘔吐翻騰至金門碼頭,分配到各師團報到。下船抵陸地時,天色昏黃,烏鴉群叫,好不淒然。

分配到砲兵連部,任觀測官,暈船不適未調整過來,在石砌碉堡休息。遇即將接替退伍的前梯次預官前輩來晤,言談中謂來得還算好時候,要是早一點來,就要碰上帶隊去「參觀」槍斃的場面。筆者大驚,問其原由,原來92師某步兵團中,有一志願役士官,為原住民,休假返台期滿卻逾假不歸。師部先不往金防部報告,而是派憲兵會同幹部返台尋找勸説。據説找到該士官時,他聞訊從後門遁走而無所獲,空手而回,只好上報金防部,經發布通緝令,緝獲該士官,押回金門交付軍法審判。軍事法庭以「陣前逃亡」判處死刑,國防部很快覆判定讞,由92師憲兵隊執行處決。

為了「殺雞儆猴」,師部規定所轄連隊,各派「代表」若干,由連隊幹部帶隊到「刑場」觀看行刑過程,行前行後還要對部眾宣導一番,以資警惕。

據前輩預官説,他「好運」被派帶隊去當被警告的「猴子頭」,生平第一次看見血淋淋的槍斃鏡頭,所受衝擊非常大,在士兵面前又不能顯現出來,前後好久都難過萬分。他説,幸好你們慢來,否則就是輪到你們帶隊去的。

筆者聽了目瞪口呆,志願役士官兵放假回台逾假不歸,就是「陣前逃亡」?在台灣通緝到案,要抓回金門「就地正法」,還要全師各單位派代表去當「觀眾」,以收震攝之效。這究竟怎麼一回事?這個原住民士官為何儍到這種地步?若不從後門溜走,隨幹部回部隊,頂多關緊閉一個月就「私了」了,如今喪失寶貴生命又蒙不名譽之死罪,連一毛錢撫䘏都沒有,何其不值與寃枉,從軍報國壯志竟化成骨灰?

另件則是我退伍約六年後的事。親戚服憲兵義務役,退伍後回來告訴我的:他退伍前不久,曾奉命和同事押解一名據稱要被「槍斃」的上校軍法官,到軍法單位「交差」。押解過程這位上校軍法官一路喊寃,說自己是收了服役單位士兵的賄賂,給予額外放假而已,就被以貪凟罪判死刑,其實背後是一連串的政治「鬪爭」,拿他當犠牲品。這位即將臨刑的上校軍法官説,他死不瞑目,化作鬼也要找陷害他的人報仇。

親戚聽到這位上校軍法官的最後控訴,毛骨聳然;但他小兵一個,毫無置喙餘地,也愛莫能助,押解該人至軍法單位「交人」後即返回。至於以後的事,他就不曉得了,他有記下該人姓名,但後來弄丟了。

我聞之大駭,《陸海空軍刑法》雖然嚴峻,但總嚴不到收點小錢賄款就槍斃吧,何況是高階的上校軍法官?但親戚是押解他赴刑場的憲兵,人之將死又何必「編故事」給小憲兵聽?又,筆者長期任政治記者,也曾風聞郝柏村在參謀總長任內,「治軍甚嚴」,凡海防部隊有與私梟勾結走私者,犯案之軍人難逃槍斃之厄,也聽説郝柏村總長任內槍斃了不少軍人……

上兩案都是三丶四十年前的事了,雖已久遠,但國防部應還有案可稽。今適逢宋楚瑜主席談太平島,又要槍斃人,令筆者不由得憶起自己雖未親歷,但卻是「一手傳播」的血腥,縈繞心頭,無法忘懷。

< 資料來源:民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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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伯仁

王伯仁
資深退休記者。主跑省議會及省政新聞20餘年,著有「看千帆過盡~一位省政記者的憶往」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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