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撇子與同性戀

 

我是左撇子,小時候除了拿筆和筷子被大人強行改右手之外,其他須要動手時,我都用左手。小時候我曾因為被佔多數的右撇子同學嘲笑,而一度感到自卑。我成為左撇子不是我選擇的,而是天生使然,有研究認為左撇子與基因有關。

同性戀者和左撇子一樣,也不是自己選擇的。有些研究認為因染色體的緣故造成同性戀(同性戀基因可能坐落在X染色體及第八對染色體),所以這是天生使然;也有心理學家認為同性戀與生長過程環境有關。無論是基因染色體,或是生長環境之故,同性戀者都非自小能自己選擇。

因此去歧視、嘲笑、壓制,甚至去醜化那些身體條件非自己能決定的少數,不是人類應有的文明。現在大概沒有人會去歧視、嘲笑、醜化左撇子,若有這種人,只能說愚蠢;但是卻還有許多人會歧視、嘲笑、壓制、醜化同性戀,還自以為道德高人一等。那就不僅無知,而且無情又缺德!

世上左撇子比例約十%左右,同志的比例更少(可能怕受歧視不願承認)。但少數不等於變態,更與道德無關。有一位網友罵同性戀「變態」,我反駁他,他竟然這樣回我:「既然你認同同性戀不是變態,我誠摯祝福你的家族會成為同性戀家庭!」看來不止無知使人無情,無情還會使人無知!

我一向痛恨大欺小、強凌弱,厭惡多數壓制少數,討厭多數不能體恤少數。屬於少數者的同志,不僅無法享受一般異性戀者擁有法律認可的婚姻權利,還要忍受無知無情的異性戀者的道德譴責,許多人暗夜哭泣,甚至走上絕路,悲劇層出不窮。

話說回來,雖說少數不等於變態,但變態者總是少數,例如在同志遊行中出現一些標新立異者,故作猥褻、暴露。他們的出現(不知是否有心人的設計構陷)讓反同者逮到機會醜化同志。希望以後同志遊行能節制這些人,以免反效果。

在對同志的道德譴責當中,部分基督教牧師最積極。他們強調「一男一女的婚姻是上帝的旨意」,其實此話是在打臉上帝,蓋因染色體問題形成的同性戀恰是上帝的創造。難道「神愛世人」還要加一句「同志除外」?部分牧師又以「破壞家庭傳統倫理」為由來反同婚或反修法,甚至扯到羅馬帝國滅亡是因家庭倫常崩潰(西洋史這樣讀的?)殊不知,基督教傳入中國和台灣時,反基督教的守舊者也是以基督教破壞華人家庭倫理為由。事實上,今天通過同婚對原本異性戀家庭影響微乎其微,絕對比不上基督教倫理對華人傳統家庭倫常的衝擊大。

全球通過同婚的國家約十七國,皆先進國家,可供參考。修民法?或另立專法?基本上我贊成另立專法。至於同志團體擔心這也是歧視,未免過慮。試問,殘障福利法、兒童福利法會歧視殘障和兒童嗎?就是重視才要立專法。

(作者為國立台北教育大學台灣文化研究所教授)

< 資料來源:《自由廣場》〈李筱峰專欄〉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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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筱峰

李筱峰
國立台北教育大學台灣文化研究所名譽教授、吳三連台灣史料基金會董事。曾任《八十年代》雜誌執行主編,報社記者、編輯、主筆;世新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專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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