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北警察這篇貼文

 

著名臉書粉絲團「靠北警察」貼出一則文章提及,某警察機關主管會報指示員警服務態度不佳者,年度考績優先考列乙等,各家媒體多有報導,基層員警認為自己不是服務業,不應如此卑躬屈膝。

可是,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第四條第三項第六款明文規定,公務人員在考績年度內,辦理為民服務業務,態度惡劣,影響政府聲譽,有具體事實者,不得考列甲等。簡單地說,公務人員辦理為民服務相關工作,有具體事證,證明其態度惡劣,影響政府聲譽屬實,依前述規定,年度考績即不得考列甲等。

警察本屬公務人員之一環,且工作項目亦有部分為民服務之項目(如協助民眾辦理良民證申請、計程車執業登記證申請等)自應受上開規定之規範,應無疑義,惟「靠北警察」未善盡查證之義務,又未先行了解考績法規定,卻對該會議指示事項以「別忘記卑躬屈膝奉茶」、「警察真的不是服務業」等語加以評論,已影響輿論之導向,更影響該警察機關之聲譽。

「靠北警察」臉書粉絲團既以「安內才可攘外,訐譙有理,靠北無價」為成立之宗旨,又有近十萬粉絲曾經按讚,自應肩負起相應之社會責任,發文評論之前,實應妥為了解原委,並對相關法規有基本之認識,如此進行初步查證後再發文,不但可確認該文之正確性,論理也才更具正當性。

(作者為警察機關職員)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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