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眼集》檢方漏了馬的更大罪狀

 

記者鄒景雯/特稿

馬英九在總統任內洩漏刑案偵查內容,昨日被台北地檢署起訴。這件被俗稱為「九月馬王政爭」的政治大戲,現在正式進入司法審判的新章;如果我們都透析馬先生可能涉及的罪狀,對於台灣的民主而言,這將是重要的時刻。

基於鞏固法治的態度,媒體此時不得不提問:何以北檢起訴書僅述及前總統涉嫌公務程序內部的洩密一節,並未觸及更加嚴重的國家元首公開向全民洩密的部分?檢察官的考慮為何?此一「疏漏」,是否會影響未來在法庭上的攻防?就此,人民當有知的權利。

北檢起訴的理由,主要是前檢察總長黃世銘當年到總統官邸向馬英九報告的內容,有關監聽王金平與柯建銘的通訊監察譯文,係屬秘密資料,而馬明知案件仍在偵查中,應有保密的必要,馬竟口頭轉述該案的相關譯文內容給江宜樺與羅智強,還要黃世銘另外向江宜樺報告,因此涉嫌洩密、教唆洩密、違反個資法、通保法起訴。

以上所述,殆無疑義,但只言其一,未言其二。那就是二○一三年九月八日,馬在總統府召開記者會,向全民發表「臺灣民主法治發展的關鍵時刻」談話,當天他公然指控:「如果這不是關說,那什麼才是關說?」而且更具體描述:「立法院長為了最大在野黨黨鞭的司法案件,關說法務部長及臺高檢檢察長。」這些詳情,現在仍掛在總統府官網上示眾。

馬英九這麼做,顯然是根據他取得的監聽譯文做為召開記者會的基礎,等於是向社會大眾洩密,而不只是行政內部的洩密而已;同時其目的,在藉以展開由國民黨中央立刻於十一日召開考紀會執行「鍘王」後續行動的依據,此舉更加坐實了馬有非法使用及教唆洩密的主觀犯意存在。

換句話說,北檢少提了一項罪嫌,就是獨立的公開洩密罪,而不僅是前述的罪狀而已。何以北檢未提這更大條的?連被視為藍營背景的林憲同律師昨被記者徵詢時,都不諱言:「針對北檢此一嚴重的法理缺憾,全民都有權利要求北檢追加起訴!」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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