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論:司改陪審制被「不適合」掉


繼清算黨產、一例一休、年金改革、前瞻計劃之後,蔡總統的改革大戲的重頭戲──司法改革已經完成第一階段。司改國是會議5個分組討論已於6月結束。前天召開第6次籌備會議,針對分組會議近兩百項決議進行歸納和聚焦,最後確立「推動人民參與司法制度」等12項重點議題,並決定司改國是會議的總結會議將於8月12日召開,由蔡總統親自主持以示慎重。

關鍵功能扭曲作廢

司改12重點中,以推動人民參與司法制度、司法官的養成、中立與不適任者的退場機制最為重要。人民參審乃是對法官們強烈反彈的妥協與讓步,原先的改革思惟是仿效英美的人民陪審制,陪審員具有判決有罪或無罪的權力,分散法官享有有罪、無罪的判決權和量刑權的巨大權力。 

籌委會副執行秘書林峰正說,人民參與司法制度,是優先推行的司改議題,但不叫參審制,因為參審制有固定的定義,司法院已開始研擬「適合台灣」的制度,讓「國民法官」盡快走入法庭。對於這一點,我們採取質疑的態度。外國行之有年的好制度,一到台灣就以國情不同進行閹割,把最關鍵的功能扭曲或作廢,造成「台灣台灣,逢台必彎」。法官為了維護他們巨大權力,否決了陪審制,代之以「適合台灣制度」的「國民法官」。 

民主也曾經被反對

但是「適合台灣制度」是什麼意思?「找關係走後門」很適合台灣;賄賂檢察官和法官也很「適合台灣」;不讓公民擔任陪審員到底哪一點適合台灣?早年有識之士呼籲台灣引進歐美的民主機制時,也有很多菁英份子強調民主制度「不適合台灣」,現在再也聽不到這種聲音。中國倒是經常重申民主不適合中國,但人人皆知不是民主不適合中國人民,是不適合中國共產黨壟斷權力。以前國民黨反對民主,也不是不適合台灣,而是不適合他們壟斷權力。如今,又拿出陪審制不適合台灣來洗腦民眾,搞愚民政策,不知今夕何夕。

參(陪)審制是司改的重中之重,絕不可輕易「被不適合」掉。 

<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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