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聯會別胡鬧了


一個小偷被逮捕後,面對滿坑滿谷的贓款贓物,檢調與法官要如何走相關的法律程序、解決相關的法律問題?是執法人員與小偷坐下來協商,「捐」出幾成的贓款贓物做公益,剩下的錢除了留下相當款項當小偷的子女教育基金、安家費、生活費、房貸以及僱請外傭之用外,其餘,由小偷及其同夥當主幹、官方代表背書、社會公正人士當陪襯, 組織一個玩金錢遊戲的行號?還是所有贓款贓物一概物歸原主、充公,至於小偷的刑責,因年代久遠,就既往不咎了?還是所有贓款贓物一概物歸原主、充公,竊賊判刑入獄?

上開問題有了明確答案後,近日鬧得讓人看不下去的婦聯會風波,該何去何從應該就顯而易見了。在「蔣家就是國家」、「黨庫與私庫通國庫」的年代,婦聯會的第一桶金以及其後的N桶金,即使來源有影劇票附捐、國防捐、防衛捐與教育捐等等不同名目,有時雖然還美其名為「樂捐」,其為來自「不樂之捐」的民脂民膏則一。

婦聯會一如救國團,這些錯亂時代的錯誤產物,在蔣介石、蔣經國父子統治時代集特權寵愛於一身,70歲以上的國人,即使不知不覺,但誰不是身歷其境,誰能否認這些組織不是黨國體制共犯結構的一環?今天,專制獨裁不再,如果這些當初建立在特權之上的機構,換個名稱或換塊招牌,還是可以安然無事地坐擁金山銀山、繼續關起門來吃香喝辣,無疑是對轉型正義狠打一巴掌!

網開一面還扯清算

內政部與黨產會處理救國團與婦聯會等中國國民黨附隨組織的心態與動作,其實是網開一面的:只著墨於財物的追討,不追究人的刑責;這麼寬厚的條件,還扯什麼清算、鬥爭、追殺,善良的台灣人、沉默的社會大眾是不能也不會認同的。 

婦聯會「萬年主委」辜嚴倬雲遭內政部長撤換後,新任主委是否能說服多數婦聯會委員放下包袱,坦然喝下內政部與黨產會的「敬酒」,還是給臉不要臉,繼續困獸之鬥,非鬧到「敬酒不吃吃罰酒」那時候才罷休? 

台灣教授協會前副秘書長 

<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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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張國財

張國財
新竹教育大學退休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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