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寡又患不均 財劃法修法卡關10多年

 

記者鄭琪芳/特稿

地方財政分配屢遭質疑「患寡又患不均」,扁政府曾研擬財劃法修正草案,馬政府也重提修法版本,卻因各縣市意見擺不平,多次在立法院闖關失敗。蔡政府上任後,財政部再度研擬修正草案,原本預計今年完成修法,結果再度延宕。行政院長賴清德昨將財劃法修法列入均衡地方發展的政策,讓卡關十多年的財劃法修法重燃希望。

  • 賴揆將提政院版財劃法修正案。(資料照)

    賴揆將提政院版財劃法修正案。(資料照)

財劃法修法涉及統籌稅款分配,目前中央統籌稅款「先依比例、再依公式」分配,普通統籌稅款占九十四%(直轄市六十一.七六%、縣市廿四%、鄉鎮市八.二四%),特別統籌稅款占六%。上述分配比例之下,各縣市再依公式分配,直轄市依營利事業營業額、人口、土地面積及財政能力,縣市則依財政收支差短及營業額。

不過,上述分配方式導致分配「不均」且「不足」。以明年度為例,財政部預估中央普通統籌分配稅款(含地方政府統籌稅款短少補助)二五七八.六億元,六都就分走一六七一.二億元、占六十四.八%,以北市分到四一七億餘元遙遙領先,較其餘五都高出一○七億至二二二億元,主因直轄市分配公式以營業額占五十%最高,而企業總公司多設在北市。

現行統籌稅款分配還有「懲罰好學生」的問題,以今年度統籌稅款通知分配金額為例,部分縣市因財政狀況改善、財政收支差短縮小,通知分配金額不增反減,因為縣市分配公式以財政收支差距占八十五%最多;儘管財政部協調主計總處以補助款補足,仍引起不滿。

為解決統籌稅款分配爭議,蔡政府上任後,財政部重新討論財劃法修法,新版草案除維持舊版「把餅做大」、「只增不減」原則,並朝四大原則進行,包括擴大統籌稅款規模、提高地方自主財源、優先彌補財政收支差短、強化財政努力及財政紀律。

另,財劃法修正草案不再採「先依比例、再依公式」分配,改為直接以公式分配,且直轄市與縣市分配公式相同,並以「財政能力」及「財政努力」為主要考量,希望統籌稅款分配更均衡,避免資源集中少數縣市,也避免出現「懲罰好學生」的情況。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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