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旅行法》:美國的一小步 台灣的一大步

 

今年1月9日,《台灣旅行法》(HR535,Taiwan Travel Act)在美國眾議院口頭表決,結果無異議通過;2月28日,在美國參議院又獲得一致同意。案子送到白宮川普總統辦公桌上,川普沒有予以否決,也不是消極地讓法案自動生效,而是選擇在期限的最後一天(3月16日)簽署此法案而生效!

鼓勵台美所有層級官員互訪的《台灣旅行法》之通過立法,意義有幾個──       

(1)它對美國而言是一小步,對台灣而言卻是巨大的一步:美國所有層級官員要到友好國家訪問,可說暢行無阻(想邀請美國總統參訪,恐怕還要大排其隊)!職是,對美國而言,把台灣納入所有層級官員的訪問對象,只是錦上添花罷了!反之,除了極少數「邦交國」在有求於我或我方主動送大禮的情況下,否則連總統平常要出訪都可說是寸步難行,《台灣旅行法》對台灣而言不啻是雪中送炭。回首過去,台灣總統途經美國只能屈辱地「過境加油」,還要被限制約束不能見誰,不能談這說那的。現在,鬆綁了,可以開大門走大路了,這當然是台灣向外走的一大步!

  (2)讓台灣看清誰是敵、誰是友:美國以《台灣旅行法》向台灣遞出橄欖枝、伸出友誼之手,這是好事一樁。反觀中國,打從美國國會開始推動《台灣旅行法》,就又是抗議,又是放出狠話稱「該法案將為中美關係帶來嚴重後果」,其《環球時報》在今年1月10日社論更小鼻子、小眼睛地指稱「美國眾議院通過的『台灣旅行法』是『摧毀台灣法』」,3月16日該報更喊殺喊打聲稱「一旦台灣旅行法成正式法案,中國將武力解放台灣」。誰是台灣之友,誰是台灣之敵,真是再清楚不過了!

  (3)台灣要選對邊站:台灣夾在美、中兩大之間,因為其中的中國擺明對台灣有主權的宰制企圖,更有領土的野心,是則台灣已無不選邊站的空間!剩下的,就是在自由、民主、人權的美國和專制、獨裁、極權的共產中國之間的抉擇。當然,選邊站的台灣,永遠不可對可能被出賣一事掉以輕心。不過,在美國,連小小一個《台灣旅行法》都要經過眾議院、參議院、總統的層層關卡;在中國,連修改憲法這等國家大事都是習近平一個人說了算,要出賣台灣,中國容易還是美國容易? 

(4)台灣要大膽走自己的路:《台灣旅行法》讓中國跳腳、惹中國不高興、更招來中國航空母艦「遼寧號」於3月20日進入台灣海峽躍武揚威一番,是又如何?台灣不是為了討中國高興而存在的!中國既然敵意台灣,那對中國不利的,就極大可能是對台灣是有利的、好的;中國叫囂警告不可以的,台灣就該評估其可行性、考慮去做。反正,國際組織幾乎早都被拒門外、經濟早已從夥伴關係質變成競爭對手關係,台灣再慘、再壞也不過如此。

或謂,中國還有最後一招,那就是一一拔掉台灣的邦交國!是又如何?台灣有沒有這些國際社會無足輕重的邦交國,真有差嗎?不客氣講,台灣愈早走出邦交國的數字迷思與綁架勒索迷思,愈早能海闊天空!讓中國知道,有美國的《台灣旅行法》加持、有日本311大地震後患難見真情的友誼,台灣就是一個邦交國也不剩,也沒有什麼好輸的,更無任何的遺憾!不是嗎?

 

(作者為台灣教授協會前副秘書長,新竹教育大學退休副教授)  

< 資料來源:台灣英文新聞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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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張國財

張國財
新竹教育大學退休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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