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開罰後的省思與烏賊戰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廿七日針對中天新聞台「協助?盯場?直擊星國大使忙碌低頭回報」與「異相?!三市長合體,天空出現『鳳凰展翅』雲朵」共兩篇新聞,分別開罰六十萬及四十萬,並要求改善大量播出韓國瑜新聞之情形。對此,中國國民黨松山信義區市議員王鴻薇在臉書表示「要逼各家新聞台在大選前只能報沒有聲量的蔡英文嗎?」而TVBS也引議員臉書做為報導,下標「中天『報太多韓』遭罰百萬,王鴻薇嗆:逼大家報小英?」

對於前段NCC、王鴻薇、電子媒體三者,其立論其實都有可受挑戰之處。細究NCC的處分,「盯場」該篇較無爭議,「鳳凰展翅」則可能較有爭議,此篇裁罰理由是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第廿七條第三、四項公序良俗、查證原則。公序良俗定義本身並非那麼明確,即使該新聞的連結十分牽強,在言論自由的大旗下,是否能確切符合法條本身的規範,可能有待日後走救濟程序方有更多專業討論。

而王鴻薇議員的質疑,更是顯得有些荒謬。首先,少報韓國瑜市長不代表只能報蔡英文總統,鮮少被台灣媒體關注的國際局勢變化,如:英國脫歐、ISIS、一帶一路等題材皆可多加報導。再者,若造神不被允許,整天報導蔡英文總統仍是有造神的疑慮。王鴻薇議員也提到「電視台都有其收視率的考量」,這在現今媒體的商業考量下確實存在,但這是否為理想的媒體生態值得商榷。媒體作為「第四權」的存在,其義務與責任更應該被彰顯,商業化考量並不能替「造神」或「假新聞」開脫。

而TVBS的報導標題,更誤導大眾「報太多韓」與「罰百萬」兩者有關聯,實際上此次NCC的懲處是針對兩篇新聞(不論其懲處合理與否),「報太多韓」的部分只有要求改善,並無作出懲處。政府對於某些言論進行管制,勢必引起討論,真正理想狀態是期待閱聽人的主動性,畢竟在商業化考量下,收視率是關鍵因素,以「拒看」迫使電視台調整策略不失為一個方法。但這並不代表應當容忍假新聞的存在,公權力仍應適時介入,但也應更謹慎而為,尤須注重法規範的明確性,以免有侵害言論自由之嫌。

(作者就讀東吳大學政治學系,台中市民)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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