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新聞(謠言)害雙林

——林俊義丶林佳龍台中市長落選記

 

前台中巿長林佳龍去年底尋求連任,輸得很莫名其妙,網路不實消息,讓他吃足苦頭,難以反擊。圖/台中市新聞局(資料照)

前台中巿長林佳龍去年底尋求連任,輸得很莫名其妙,網路不實消息,讓他吃足苦頭,難以反擊。圖/台中市新聞局(資料照)

瑞典哥登堡大學主持的V-Dem資料庫最新調查資料顯示,台灣遭受外國假資訊攻擊的程度高居世界第一,超過第二名逾倍,屬「超重災區」,此項調查是針對「外國」發動攻擊的假資訊而言,但從近年國內新聞及網路媒體出現的發自國內的「假新聞」和「假訊息」也是滿天飛,甚至當做政治選舉的「利器」,尤其慝名上網因個資法的「保護」,以致無法無天,政府目前正研訂防制之道,應把匿名惡意假訊息,亦列為防治處罰對象,否則台灣真會淪為弱肉強食的叢林。

台灣早在沒有網路平台時,每遇選舉,還是有所謂「放毒小組」口耳相傳或透過報紙放送,達到抹黑栽贜目的,所以選罷法有「以不實消息,意圖使人不當選」的條文,比妨礙名譽罪行重多了,但徒法不足以自行,況且長期以來,「法院是國民黨開的」不論主客觀都是事實,所以選罷法規定形同具文,並不能保護合法候選人免於抹黑栽贜。

例如二十多年前,台灣環保先驅林俊義博士(東海大學教授),在台中市競選市長,有一天,我那就讀女中的女兒從學校回來,氣噴噴告訴我:「不要選林俊義了」,令我大吃一驚,因小女和林教授也有數面之緣,怎會氣得變臉?原來學校老師告訴她們,林在政見會公開説,要「摸女生的奶」,我聽了更加駭異,追查結果,林是前一天在政見會以「嘴唸經、手摸奶」的俗語,來批評對手言行不一,但經對方陣營「放毒小組」聽聞,馬上「扭曲」為林要摸女生的奶,並馬上由某陣營新聞小組第一時間傳遍各報社,加以渲染,學校「黨師」則配合在課堂上洗腦,於是文質彬彬的林教授候選人,一夜之間變成「大色狼」,他費盡唇舌,愈描愈黑,類似謠言也廣在市場耳語,還加一句評語:「不是鬼」,這樣子的市長選戰選得下去嗎?

2018年台中巿長林佳龍尋求連任,輸得很莫名其妙,首先當然和政治大環境有關,但網路不實消息,亦讓他吃足苦頭,難以反擊。他競選第一屆,因是賃屋而住,被攻擊心不在台中,於是尋求連任時,買一價位約七千萬之新大樓入住,(牽手廖婉如娘家屬奇美集團,積蓄雄厚,並非什麼祕密),於是網路(主要在各寶可夢群組)大量出現慝名攻擊:當市長真好賺,四年不到就賺了七千萬;台中空氣汙染,市長自己花大錢買「防塵屋」,當然不用管一般市民了;市政府花幾十億辦世界花博,林佳龍一律抽三成,夠本了,不用再當市長了;「山手線」交通建設就是要拿回扣,才那麼積極;取消老人健保補助,十多億用到那裡去?大概放到手口袋了⋯⋯。

林佳龍陣營當也知道有這些假新聞和謠言,但怕愈解釋謠言愈多,愈描愈黑,疲於奔命,也無從解釋起,乾脆「冷處理」,於是,透過群組,謠言愈傳愈廣,連學童也湊一腳,在學校也大談「防塵屋」長得什麼樣子,而我一位平常不關心政治新聞的法律事務所女助理的朋友,居然也半信半疑,問我林佳龍住防塵屋有無其事?如此一來,我知大勢不妙,沒想到被大翻盤,這是實例,林俊義和林佳龍都深受其害。

或有謂,選罷法有規定以不實消息攻擊候選人,得負妨礙選舉之責,但選舉如迅雷,等選舉官司打完,選舉早就結束了,抹黑栽贜都已生效,還能彌補嗎?其二,現在網路得採慝名上網,依據個資法相關及查址相關規定,縱使有網址,除非涉及三年以上重罪或情況緊急之要項,否則縱使報案控告,檢警還是沒有權力去查lP址使用人是誰,並進一歩追究,控告即不了了之。有人說,台灣的個資法有時候是專門保護歹人的,此説也不無道理,在網路,只要用化名丶慝名,再怎麼駡人三字經丶五字經,都沒事的,一般恐嚇,因非重罪,也是得以躱在個資法的保護下,以遂邪惡,當有人主張「實名制」時,不但技術上不可行,「言論自由」大鎚就揮了下來,當敵人有計劃來台灣宣傳「武統」和像台中市舉行統一遊行,都是「言論自由」的情況下,各種統戰假新聞和謠言,當然在各地大搖大擺,像蔡英文到嘉義勘災,也被嗆坦克車全副武裝,查獲也以「開玩笑」縱放了事。

「對壞人的縱放,就是對好人的打擊」,目前的台灣,已是陷入中國有計劃滲透統戰的危境中,網路這一塊,尤其重要,但「軟弱無能」卻是相對表癥,國安單位再不猛然覺醒,有效作為,台灣將喪於無煙硝的滲透統戰中。

< 資料來源:《民報》【專欄】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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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伯仁

王伯仁
資深退休記者。主跑省議會及省政新聞20餘年,著有「看千帆過盡~一位省政記者的憶往」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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