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中國特色的有罪推定

蔡總統的倫敦政經學院(LSE)博士學位及博士論文真偽論述,應該是從二○一一年,蔡英文第一次要競選台灣總統到現在,至少有八年之久並未善了,而且還在繼續爭吵辯論中。最近國外也有知名記者加入混戰,台灣應該是以彭P的政論節目為領頭羊,從控訴假造學位及論文的罪狀,牽扯到品德及誠信的罪名,無奇不有。

台灣的法律,一直想學英美法律的「無罪推定論」,但從蔡英文的博士學位及博士論文,幾乎所有批評控訴者及跟從者,都是在做「有罪推定論」,合理懷疑就可以羅織罪狀,這就是有罪推定論,也是中國文化常說的「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控訴假造學位及論文的法律專家們,和業餘的法官們,都是拿出很多報章雜誌的文稿,「合理懷疑」蔡總統假造學位及論文。但他們也要提出合理懷疑,LSE在轉成倫敦大學時搞丟了,這樣才是公正的論述,才是「無罪推定論」。

在美國四十年,我至少上過四次陪審團,檢察官是有提出控訴的權利,但也必須提出證據。蔡總統有提出LSE博士證書,檢察官必須證明那是假的,她有提出博士論文,LSE圖書館也有,美國、日本都有人檢索到學校圖書館蔡英文三十多年前的論文標題及編碼,那檢察官必須證明那是假的。現在這些控訴者所提出的證據,在陪審團的眼中是很薄弱的、間接的、懷疑推論,更談不上證據,美國的陪審團都是一般老百姓臨時組成的,也可看出一般美國人的法律常識及水準。

連在台灣主推陪審團制的張先生、鄭律師,還有法律專家黃先生及其他法學博士,都控訴蔡總統沒有博士學位及沒交論文,台灣要推行陪審團制那是很可笑、很諷刺,也很可悲的,也是枉然的。

(作者為留美退休航太工程師)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分享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