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老師可以,為什麼你不可以?」

李眉蓁議員碩論抄襲案引起社會譁然,然而當我看到這項報導時,沒有驚訝,也沒有責備當事人的意思,因為以個人在台灣的教學經驗,深知這是我國教育界的共業,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倒是慶幸因著李議員的抄襲案而使社會關注這問題的嚴重性。李議員不自我檢討,反而拿治學及處事嚴謹認真的蔡英文總統作為擋箭牌,殊為不當;如果她能坦誠認錯,並呼籲社會注意和解決這個存在已久的抄襲剽竊及代寫論文的問題,我會給她掌聲。

國民黨高雄市長候選人李眉蓁今天發表簡短聲明,不到兩分鐘就先離開,她強調是依照中山大學正常程序畢業,如果蔡總統回應了,一定會按照她(小英)的標準回應。(記者張忠義攝)

國民黨高雄市長候選人李眉蓁發表簡短聲明,不到兩分鐘就先離開,她強調是依照中山大學正常程序畢業,如果蔡總統回應了,一定會按照她(小英)的標準回應。(記者張忠義攝)

 

 

在外國學界,抄襲剽竊不但是嚴重的學術倫理問題,還可能涉及詐欺、侵權等罪而被罰款或坐牢。就個人在美國所見,光是學期報告的抄襲,最輕處罰是該科目得F(fail),若教師向校方報告,學生只有被退學一途。在香港,我發現香港學生勤勞、認真、誠實,連學士論文都寫得有板有眼,香港學界沒有抄襲剽竊的歪風,值得我們借鏡學習。

我回來台灣任教十餘年,發現某些大學的學期作業和碩士論文抄襲的問題很嚴重。我遵照外國的標準,認真執行學術倫理,為此得罪了不少學生。其實我的處置比起外國來算是很寬厚,只要求學生重寫抄襲部分,並警告不得再抄襲。即便如此,有些學生還是不服氣,說「其他老師可以,為什麼老師你不可以?」

同時我也發現很多老師確實不在乎抄襲這回事,這跟台灣抄襲剽竊風氣盛行不無關係;學校及教育當局對這問題的處置太輕,也是助長歪風的另一原因。記得多年前,有一位中研院的外籍研究員W教授對我抱怨,某大學一位老師申請教育部(或國科會?)研究計畫補助款,在計畫書中大剌剌抄襲他(W教授)的中文著作,經調查屬實後,只停止申請補助權利三年,沒有其他懲罰!W教授慨嘆說,台灣學界和教育當局只想息事寧人,不認真踐行學術倫理。

謹在此向教育當局和各大學提出以下三點建議:

第一,就現有碩博士論文做大量抽查,以了解抄襲剽竊問題的嚴重程度。

第二,請教育當局和各大學加強宣導學術倫理和誠信的重要性以及對抄襲的處罰。

第三,請加強有關抄襲剽竊的罰則,包括對指導教授和口試委員的問責,並嚴格執行。

(作者現任私立大學名譽教授)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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