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基、竹約聘僱人員大風吹

基隆市長謝國樑被爆料剛上任就要求汰除十五%約聘僱及臨時人員,要把「謝家軍」塞進市府。市府回應,依人事相關規定於年終考核,訂有汰除比例;但仍引發爭議。另外,新竹市長高虹安針對現任約聘僱人員,確定僅暫聘任到二月二十八日,賦予局處新任首長及主管考核績效,進行人力資源調整,約聘僱人員擔心是否續聘,士氣受到影響。

「聘用人員聘用條例」第二條規定,各機關應「業務」需要,得定期聘用人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五條規定,約僱人員之僱用期間,得依「業務」計畫預定完成時間,繼續約僱,至計畫完成時為止。可見約聘僱人員之聘任,均應以「業務」需要為限。但實際運作上,各機關已將其視為「必要的人力」而固定聘任,顯與聘用規定之意旨不合。

筆者認為,公部門約聘人員之聘任,賦予機關首長太大的權限,容易衍生私相授受及塞進首長人馬的弊端,甚至外界傳聞「金錢買官」、利益交換或酬庸等亂象,政府有必要全面檢討及修法,真正落實公部門人事優化及配合業務需求的目標。

約聘僱人員既然成為固定人力,應該提高正職人員比例,降低首長恣意操控的機會,減少約聘僱人事頻繁異動,讓業務運作更具連貫性與順暢性。對於約聘僱人員之聘用、考核及續聘,應公開公正透明,並提前讓當事人知悉,讓制度更加健全。

(作者為三十年資歷九職等公務員)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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