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友宜要不要先還2070萬的稅?

當年侯家的友友投資和又昱實業,既沒有招牌也沒有員工,連勞健保投保都沒有,根本只是紙上公司。

侯家買地、蓋房子、出租,又為什麼要開公司,用個人名義難道不行嗎?

相信大家都知道答案:

就是為了少交稅。

以當年的所得稅規定計算,2011年侯家把大群館租給文化大學當宿舍,因為侯家要求在合約中載明:每年漲5%租金。

所以從2011年每年1500萬租金,到2017年,7年漲到2010萬1435元。

2018年大群館被揭發之後,文化大學就和侯友宜家解約,所以我們的計算,只算到2017年。

7年來侯友宜家向文化大學收了1億2213萬0127元。

以個人名義出租,每年必須交40%的所得稅。

如果房東是公司,根據財政部所的營業所得額標準分類中,「不動產投資開發、興建及租售業」的營業所得稅額標準,就只要交8% 營利事業所得稅。

以2011年為例,如果是個人租金收入,侯友宜家得交264萬5600元個人綜所稅;但以又昱公司名義出租,就只要交20萬4千元的營所稅了。

7年下來,侯友宜藉由開公司,少交了2070萬8929元。

其實本來不止如此!

如果不是文化大學和侯家解約,侯董每年加5%的租金,會一直收租到2025年。

如果大群館一直到2025年,侯董和董娘累計收租將達3億2367萬8454元。

本來應交個人綜合所得稅合計6168萬6118元(2018年之後的,依該年新制計算);但因為跑稅有道,設立紙上公司,15年下來,就只交稅488萬5743元了。

這一跑,跑掉了國家5680萬0375元的稅!

想當總統的人,總該以身作則,誠實報稅吧。侯友宜要不要先還2070萬8929元的稅呀?

< 資料來源:段宜康 facebook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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