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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美「維持現狀」共識

台美「維持現狀」共識

日前新聞報導,台灣國家聯盟等獨派團體要求蔡英文主席提出「維持現狀」的說明。蔡氏回答說她所提的「維持現狀」與美國所認知的「維持兩岸現狀」的意思很接近,就是「台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都不得片面改變現狀。」善哉斯言,這是絕大部分的民意也。 歷年來美國國務院一再強調的是「海峽兩岸不得片面改變台灣既定的法律地位(status quo)」,所謂既定法律地位,就是「日本放棄台灣全部權利,但不指定受益國」,表示台灣主權不屬於包括美國、中華民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任何國家,這是獨派主張「台灣主權獨立」的根據,也是台灣關係法規定美國法律所定義的「外國」或「國家」應包括和適用於台灣的原因。 台灣關係法把台灣分為台灣人民和由中華民國改名而來的「在台委任統治當局」(governing authorities on Taiwan),因兩者都被稱做「台灣」,所以讀者應依文脈判斷是指主權者的人民或被委任統治台灣的在台當局。例如蔡主席所言「台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台灣是指中華民國或在台委任統治當局;而美國所指「外國包括台灣」的台灣應指人民。美國嚴格規定台灣主權由日本放棄以後,屬於台灣人民,不屬於中華民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人民只要定調台灣人民,隨時都可依法選出「台灣總統」,落實內政外交和國家體制。 (作者為台生報發行人)
連根藤 2015-05-08
「中華民國要倒  台灣國才會好」──慶祝台灣關係法36周年

「中華民國要倒 台灣國才會好」──慶祝台灣關係法36周年

這句順口溜源於台灣流行的「國民黨不倒、台灣不會好」。這裡「倒」表示中華民國任務完成,該躺下來休息,還政台灣人民,讓台灣國完成歷史性國家正常化任務。 ●台灣關係法的意義 台灣關係法(台關法)自1979年4月10日制定以來,今年是36周年。美國上下兩院制定此法完全根據杜勒斯偉大政治家起草的聯合國憲章和舊金山和約的精神制定的。杜氏不為人知的是,戰後日軍退出台灣,台灣成軍事真空,他向蔣介石借兵助美軍顧台灣以防共軍可能攻台和滲透台灣。又在台北和約時,杜氏也出面交涉,代當時的吉田首相起草向美國國會提出的「吉田書簡」,表示日本願與台灣當局建交,設計日美安保防衛台灣的大戰略,美蔣斷交後台灣的軍事抑制力可說是杜氏「借日軍透過日美安保顧台灣」的結果。杜氏在舊金山和約安排「台灣接受美國託孤」等待建國,台關法就是「台灣託孤契約書」,重點是美國人民透過議會和總統的搭配,由美國總統執行「協防」台灣的任務,台灣有今日的繁榮安定,杜氏的功勞最大。 台關法已將中華民國「終結」,改名為「在台委任統治當局」(governing authorities on Taiwan)簡稱在台當局,且美國總統又終結對在台當局的政府關係。也規定任何繼承在台當局的機構,都不是台灣人民的總統,要創造台灣人民自己的政治實體,選出的總統才能獲得台灣總統地位,台灣國的正常化才算完成。台關法就是要確保台灣的法律地位或國家地位不被在台當局所改變。由此可知即使小英順利當選「中華民國總統」,如果她以台灣名義申請加入聯合國,一定不被受理的,她必須放棄中華民國總統地位,定位「台灣總統」才不會改變台灣既定地位(status quo)或稱「台灣現狀」。接受「台灣託孤」的美國有義務扶持台灣人民的台灣國達成國家正常化。 台關法的規定優先於任何美國國內法,國內法與台關法抵觸時,以台關法為優先。即使美國制定新法想要修改台關法,都是無法抵觸台關法的,可見美國扶持台灣人民國家正常化是不變的鐵則。 美國國務院是只處理美國和在台當局的關係,台灣人民不應以為國務院不尊重台灣人民。還有在台當局的駐美機構(Taiwan instrumentalities)受到國務院的冷遇,但這不表示美國人民、議會、總統冷遇台灣人民。民國二黨明知在台當局無地位,但是他們維持違反台關法的在台當局(他們美其名為中華民國),只是有官可做而害台灣國無法如台關法的安排達成台灣國正常化而說些「五四三」的騙子」。 ●美國希望台灣「軟著地」 美國雖然有台關法,但他們不希望台灣人民硬衝台灣國正常化,他們希望台灣人民軟著地(soft landing),以依法終結中華民國、依法由在台委任行政當局轉化為台灣政府。4月16日自由時報外電報導,眾議員康納利針對台關法36周年質詢凱瑞國務卿要求提升美台關係,凱瑞回答強調台灣是美國全球價值鏈的重要一環,要擴大提升對台關係,他們既言台關法,關係對象當然是台灣人民。 歐巴馬總統也一再向中國領導人強調「美中關係依三公報處理;美台關係依國內法台關法處理」,中國首腦都只有尊重。美國既然協防台灣,嚴於對付在台當局;但是他們是尊重台灣人民的決定的。台關法的明確立場是:台灣人民依美國法律,是一個國家,隨時可依法實現國家正常化;但在台當局繼承已被終結的中華民國,非國家、非政府,不得宣布獨立致改變台灣法律地位。所以李登輝、陳水扁修憲想漸進讓中華民國台灣化而被美國禁止,卻還不死心,很多從政人士時至今日還想扶持已被終結的中華民國獨立,徒勞無功且害台灣。 ●去國共架構、就台美機制 台灣國的法統與中國或中華民國法統是不同的,台灣國的法統根源於日本放棄台灣主權和請求權:中國或舊中華民國的法統根源於中國人民和領土,與台灣法統互不重疊。蔣介石被同盟國委任占領台灣無關台灣主權,中國現在雖然想透過中華民國占領台灣的狀態主張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但是台灣主權既不屬已被終結的中華民國,所以中國知道中華民國已無利用價值。 最近蔡英文說出幾點釐清台灣地位的話:曰兩岸關係超越國共框架;兩岸議題非國共說了算;人民不滿兩岸關係國共化」;在民進黨4月15日公布小英為總統候選人時,她發表「找回自信、點亮台灣」的參選演說強調「建立以人民為本的政府」。她還主張「維持現狀」,引起有人不滿,但是美國所主張的「台灣現狀」是台灣主權不屬任何外國和兩岸不得片面改變台灣法律地位,也應是她的主張。 最近民進黨展開中華民國是否該宣布「法理獨立」的論爭。中華民國已不存在,所以是空論。這是中共要製造「台灣尚未獨立」假象而拋出的法律陷阱,主張台灣人民早已獨立的台獨派是不該陷落這個陷阱的。事實上事實獨立與法理獨立是「形影相隨」,台灣國要維持獨立是政治問題,不是法律問題,國際法都同意台灣人民獨立,所台灣國不存在「法理未獨立」問題。 台灣國的國家正常化在於「去國共架構、就台美台關法機制」的問題,也就是台關法所規定的「終結中華民國;創造台灣國國家實體」的既定美國路線。小英今日獨得天時、地利和人和條件,天時是學運造時勢、所謂「新移民」已進入第五代第六代,完全台灣化,是台灣國正常化的生力軍;地理條件有助維持國家防衛和獨立;人和是民進黨黨內和台灣人的團結以及美日兩國人民助我的人和。 台灣的戰後處理模式有日本式可供參考,此即委任占領機構的「大政奉還」,也就是小英必須執行台灣版馬修‧立奇威(M. Ridgeway)大將的任務,將現在的「在台委任統治當局」的統治權,還權於台灣政府(這只是法制上的內政問題)台灣國就可正常化,小英還可出來參選其後的初代台灣國績統呢。台灣的歷史是民眾都走在外來政權的前面推動改革,形成壓力,迫外來政權不得不追認改革。我們應該形成強烈輿論促成這個局面。 本文作者為《台生報》發行人
連根藤 2015-05-07
預防中華民國成為「木馬」

預防中華民國成為「木馬」

中華民國是聯合國的創始國之一,名稱和否決權等實權都仍然留在聯合國憲章。1971年的2758號決議,是中華民國一切權利由中國合法繼承。因此台灣繼續冒用中華民國名稱,不但已侵犯中國的權利,且自陷向世界表示「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的中國在台灣的廣告塔。尤其在馬、連中國國民黨標榜「一中」和「統一」之下,已使中華民國成為中國侵台的「木馬屠城」,這個城就是我們的台灣。更危險的是國民黨和民進黨兩大黨,一直擁護中華民國縛住台灣,更有義務預防中華民國不成為台灣的「木馬」。 美國議會在預見美中建交可能造成台灣危機的先見之明下,國會兩院為保障台灣人民可依法獨立,完成國家正常化的權利而制定台灣關係法,把可能對台灣造成危險的中華民國機構終結,要他依聯合國憲章76條助台灣「漸進發展成獨立國家」的任務達成以後,功成身退,這正是美國議會為台灣移開「木馬屠城」之憂的安全設計。中華民國已成台灣歷史的一部分,應該保存下來,其任務由「台灣行政當局」繼承,台灣則繼續依法完成國家正常化工作,這才是聯合國對包括台灣的戰後處理的設計。 聯合國- 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最近朱立倫拋出修憲議題,必須強調的是修憲的目的,不是要為維持中華民國機構繼續存在,讓他成為中國在台灣的「木馬」或廣告塔,而是要為台灣國的國家正常化而修憲。也就是修憲讓中華民國退休,讓台灣和中國成為「國與國」的關係。這是聯合國憲章對台灣人民的安排,也是中華民國在完成任務後,在台灣史上保住最高功勞者的潔身自處之道。 本文作者為《台生報》發行人
連根藤 2015-03-17
從台灣關係法看雙橡園升旗事件

從台灣關係法看雙橡園升旗事件

在台當局的駐美代表處(Taiwan Instrumentality)元旦在雙橡園升「國旗」事件,被國務院譴責,引起各方評論,包括李登輝先生,都以「美國怕中共」而反對在台當局升旗為結論,李氏甚至說「不要管它」,我們有權照升。卻無視國務院必須遵守優先於美國其他國內法的台灣關係法的規定:不得把中華民國視為國家或政府,因此美國才會禁止其駐美辦事處在美國的公開場所升「國旗」。台關法是美中建交前,國會為台灣人民的安全保障而制定的優先法,強勢規定任何美國法律與台關法抵觸時,以台關法為優先。 如果如評者所說「美國怕中共」,為何歐巴馬總統與中國交涉時,都特別向中國強調「美中關係依三公報;美台關係要依台灣關係法處理」時,胡錦濤不敢反對?對美國而言,台關法是國會立法、交總統簽字和執行、優先於其他法律的特殊優先法;而「三公報」非國會立法,層級很低,對中客氣只是依外交禮節行事,事實上,譴責在台當局升旗是,要防止它侵犯台灣人民受台灣關係法所保障的權利;要防止台灣法律地位被擁護中華民國的「李扁馬朝」政客所改變,反而是「中國怕美國」,不敢反對美國重視台灣人民。政客只知在中華民國虛構下爭權益,卻不知「什麼是真假國家」,不敢為人民追求具備國家地位的真國家──「台灣國」之合法國家正常化權利。 須知台關法主要規定1979年以前的中華民國虛構已被終結(terminated),被改名為「在台當局」,又被美國總統終結政府關係──因為它只是「代理同盟國占領台灣」的機構,卻騙台灣人說是「中華民國」。迷信蔣介石騙局的國、民兩黨和政客,在我們的大學諸君正在摧毀蔣介石銅像和毀其醜譽之時,極應該反省淪為蔣介石體制幫凶之大過, 歸隊台灣人民,協力推動合法的國家正常化建設才對。 言歸正傳,美國禁止駐美機構升旗是因為,台關法禁止在台當局使用中華民國虛構名稱和在美國公開升其「國旗」。正如沈呂巡駐美代表在立法院所說,中華民國非國,無外交,不得用「外交關係」之詞。美國官員也說:如不譴責,恐被在台當局「自以為是」(take for granted)而繼續升「國旗」;和馬當局把已屬中國的「中華民國非國」,當做代理中國統治台灣人機構的違法行為,視為「理所當然」(take for granted)。這才是美國忠告在台當局不要「鷄卵毋孵孵鴨卵」的欲言還休的內心話。何況在台當局繼續孵化「中華民國無精卵」,會帶來中國併吞台灣的危險呢。 聰明的台灣人兄弟姐妹!我們是鷄國,應該全力「孵鷄卵」了! 本文轉載自2015年2月25日發行《台生報》
連根藤 2015-03-13
 真假台獨──真台獨還在禁言中

真假台獨──真台獨還在禁言中

九合一選舉以後,台獨漸成為顯學,柯P的台獨觀成了重新認識台獨的關鍵。他的「兩國一制」與李登輝的「兩國論」和陳水扁的「一邊一國」其實非常接近,但是三位的「台獨論」都非國際法所定義的台灣獨立,都屬「假台獨」。1970年代初期,海外台獨把國內「台獨」叫做「土獨」「國台合作」或「國獨」(國府挾台灣而獨立),當時蔣經國當行政院長,起用台灣人而有「國台合作」,中華民國挾台灣而獨立的「國獨」之議,以別於可能被判死刑的被禁台獨,這個時至今日還被媒體忽視和禁言的真台獨,當時只能在海外展開,故被稱「洋獨」。台澎獨立是由聯合國憲章、舊金山和約和台灣關係法定義的。美國對於真假台獨的區別是嚴格和嚴肅的,他反對假台獨,但是贊成被國府嚴禁、被國際法認可的真台獨。可是很多被國府洗腦的人把美國反對假台獨的事硬說是「美國反對台獨」並信以為真。圖片來源:舊金山和約- 維基百科依上述三法,台灣人民(不包括中華民國但包括個人)已經經過戰後占領處理而具備合法的國家地位,只是人民未依法選出台灣人民的總統發展外交而已。台灣的政黨和政客只敢談「土獨」不敢談台獨,一直挾「中華民國非國」號令國家主人公的台灣人民,並自以為是在為台灣人拼台獨,其實是在阻止真台獨的國家正常化。我們應該終結戰後的占領體制,還政於人民,依法選出台灣總統,讓中華民國機構功成身退,讓台灣人的台灣國完成國家正常化。本文作者為《台生報》發行人
連根藤 2015-02-23
 憶 炎 憲

憶 炎 憲

10月3日突聞前國史館長張炎憲教授在美國費城採訪口述歷史時,不幸病倒後在醫院急逝,真是晴天霹靂,不敢相信,享年67歲。與炎憲認識是1977年4月我從京都大學移籍到東京大學宇宙航空研究所,暫住於在日台灣學生聯誼會辦公室時的事。當時他和一位留學生秘密為《台生報》寫稿,有意接辦《台生報》,因我住在那裡而與我接觸,所以《台生報》是和他結緣的媒介,有些文章是他用筆名發表的。取得聯絡以後,第一次是在研究所的飯廰見面。他的研究室就在鄰近的東京大學駒場校區,所以我們經常在附近咖啡店交換意見。他少我11歲,已經從《台生報》等媒體知道我的運動經歷,因此很信任我。因為他專攻台灣史,對台灣的過去和現在知之甚詳,是我興趣的所在,讓我學習很多,所以我們每次一談就是3小時以上。他天生的面貌帶有輕微的笑容,交談有深度和親切感,給我輕鬆的感覺,有幾次,他還邀我到他在東京近郊的登戶的家吃晚餐。他有一位高教養、親切、活潑、順從的內助,直稱先生「炎憲」,讓我隨緣跟著叫。這種經常坐咖啡店交換意見的經驗,一直連續6、7年,到他回台為止。因為他學成要回台服務,所以我們不便在公開場所見面,而事實上因為他慣於聽取或採訪很多台獨運動先輩的意見,好似不在乎那麼多。因為他的學識是活的,所以他的學業非常順利,1983年拿到很難拿到的東京大學歷史學博士學位以後,就全家搬回台灣發展。1992年黑名單開放,我能回台,一年回台灣二、三次,我們又繼續在台北和東京見面,交換台灣政情、台灣的主體性運動、國際地位等意見和海外運動家的活動消息。炎憲對台灣非常關心,他的台灣意識又強又純令我感動,他不但以筆名為《台生報》寫稿,也常常匿名捐款,他對台灣的將來很樂觀,也因此透過著作等投入各種啟蒙運動。他對台灣的貢獻是多方面的:出版關係者的口述歷史專書介紹228的犧牲者和存活者的記錄,介紹海外台獨運動史和運動家的身世;做多所大學的教授指導後輩台灣主體性歷史,樹立台灣史觀;領導和組織社會運動,發揮意見領袖作用,例如在逝世2週前的9月19日,他以台灣社社長接受媒體訪問指出「現行憲法台灣不適用」,建議應辦「制定新憲法公投」;在吳三連基金會發掘台灣史料,定期出版史料集和口述歷史專書,他都會寄贈《台生報》和傳播給讀者,貢獻極大。炎憲嘉義出身,嘉中、台大、東大學歷完整和受過嚴格的學術和專業訓練。他有一位哥哥是福井開業醫、一位姐姐是台大哲學系教授,都是我在京都大學時已經認識和深談的好友,真是一家多才子,堪為台灣人模範。炎憲,安息吧!願您的奮鬥會由您所直接和間接培養的優秀後輩來完成尚未完成的國家理想!本文轉載自2014年10月25日發行《台生報》
連根藤 2014-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