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假台獨──真台獨還在禁言中

九合一選舉以後,台獨漸成為顯學,柯P的台獨觀成了重新認識台獨的關鍵。他的「兩國一制」與李登輝的「兩國論」和陳水扁的「一邊一國」其實非常接近,但是三位的「台獨論」都非國際法所定義的台灣獨立,都屬「假台獨」。

1970年代初期,海外台獨把國內「台獨」叫做「土獨」「國台合作」或「國獨」(國府挾台灣而獨立),當時蔣經國當行政院長,起用台灣人而有「國台合作」,中華民國挾台灣而獨立的「國獨」之議,以別於可能被判死刑的被禁台獨,這個時至今日還被媒體忽視和禁言的真台獨,當時只能在海外展開,故被稱「洋獨」。

台澎獨立是由聯合國憲章、舊金山和約和台灣關係法定義的。美國對於真假台獨的區別是嚴格和嚴肅的,他反對假台獨,但是贊成被國府嚴禁、被國際法認可的真台獨。可是很多被國府洗腦的人把美國反對假台獨的事硬說是「美國反對台獨」並信以為真。

圖片來源:舊金山和約- 維基百科

依上述三法,台灣人民(不包括中華民國但包括個人)已經經過戰後占領處理而具備合法的國家地位,只是人民未依法選出台灣人民的總統發展外交而已。台灣的政黨和政客只敢談「土獨」不敢談台獨,一直挾「中華民國非國」號令國家主人公的台灣人民,並自以為是在為台灣人拼台獨,其實是在阻止真台獨的國家正常化。我們應該終結戰後的占領體制,還政於人民,依法選出台灣總統,讓中華民國機構功成身退,讓台灣人的台灣國完成國家正常化。

本文作者為《台生報》發行人

< 資料來源:鯨魚網站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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