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被告從媒體焦點消失時, 我們的重建才能真的開始…

今年四月十七日,波士頓馬拉松爆炸案宣判前,波士頓環球報言論版頭題是一對夫婦(Bill and Denise Richard)的投書,他們八歲的兒子馬丁,是爆炸案三名死者之一,也是年紀最小的;七歲的女兒是二百六十名傷者之一,不幸失去左腿。投書的標題是:為終止傷痛,不要死刑( To End the Anguish, Drop the Death Penalty)。

這對痛失愛子的父母在投書中說:我們了解犯罪本身的邪惡殘暴,檢方有理由求處死刑,但隨之而來漫長的上訴過程,只讓我們不斷重活一生中最痛苦的一天,我們還有兩個孩子,我們不希望他們成長過程不斷被提醒他們被被告剝奪的一切,而冗長上訴的過程將使陰影一直籠罩。

對我們而且,二○一三年波士頓馬拉松不該由被告的犯意犯行所定義,而該被這偉大城市面臨危機時的堅忍與互相扶持定義。失去的無法復原,但我們堅定地一天天過下去,我們要照我們的方式寫我們人生的故事,不是讓被告定義我們的人生。當被告從媒體焦點消失時,我們的重建才能真的開始…。

這對父母要求判終身監禁,不得上訴不得假釋。

整封公開信沒有提到一次犯人的名字,一直用「被告」,呼應他們的訴求,不讓加害者定義他們的生活。筆者翻譯能力有限,讀原文更受感動。雖然最後的判決不是這對父母希望的,但做為受害者,他們的看法可能對台灣社會有些啟發。(作者為醫師,美國台僑)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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