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營看課綱爭議

看週日自由時報小小一則國際新聞:「九旬日裔美籍夫婦 遲來的畢業證書」,不禁感嘆,美國人正面面對歷史的態度,跟台灣馬(洪/紅)政府想要改課綱以便「洗腦」新生代,真有天壤之別。

二次大戰期間,儘管有三萬日裔美軍為捍衛美國而戰,羅斯福政府基於恐慌,強制把當時在美的十二萬日裔居民遷到位於西岸及西南區的十處集中營,而且把小孩跟父母分開。這可能是繼強奪印地安人土地、奴役黑人後,美國政府幹過最不人道的惡行,對於自由世界領導人而言,可說丟臉透了。

可是美國人沒有「微調」課綱,企圖遮掩;而且還在一九八八年立法通過民權自由法案(The Civil Liberties Act of 1988),雷根總統正式道歉,接著國會附近建了日裔美人紀念碑(Japanese American Memorial)。

紀念碑中心是兩隻鶴,周邊環形牆上刻著十個集中營地點,以及參戰日裔軍人的名字,流水造景的石塊象徵日本四個島。紀念碑的存在,提醒世世代代的人們,不要再犯曾經做錯的事。

美國沒有高鐵,DC捷運比台北差多了,更沒有各種服務都有的廿四小時便利商店,可是為什麼美國始終被認為是個文明進步的國家?我想,一個願意正視歷史、並承認錯誤的政府,才能真的帶領人民往前。

(作者為醫師,美國台僑)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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