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金的秘密?人民有權逐一檢驗

      媒體報導,兆豐銀行紐約分行違反「反洗錢法」遭美國重罰57億元震驚台灣,其中捲入風波的兆豐銀行巴拿馬分行早在2013年就被巴拿馬政府罰款2萬美金,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請金管會解釋,金管會竟將其列為「密件」,讓黃國昌痛批:「擺爛卸責是國家機密嗎」?


(圖翻攝公視有話好說節目)

      更荒謬的是,前金管會主委、國民黨立委曾銘宗針對媒體依據兆豐金年報指出,兆豐董事長蔡友才任內,兆豐銀借款給國民黨黨營事業的金額逐年攀升,至二○一五年底甚至增至一一二億元。曾反嗆,「金額都不對」,是有心人士把金額炒作講太高,但貸款多少是機密不能說。

      然而,除了偵查不公開原則,是檢察官對兆豐金暫時無法對外說明兆豐金案偵查核心的理由之外,金管會對兆豐金的把關是否行政怠惰?調查局是洗錢法制法第7條及第8條明文的申報主管機關,在馬政府執政期間對兆豐金是否依法行政?這些都不該是秘密,未來應給人民清楚交代。

      暫且不論時任金管會主委曾銘宗的不負責任說法,兆豐借給國民黨事業的112億元,若以黨產設定擔保,則依據黨產條例,未來恐怕無法追回這些黨產!就算政府完整追回這些設定擔保的黨產,但國民黨若無法清償對兆豐的高額借款,這筆爛帳一樣是全民買單。因此,全民對於兆豐金行為是否合法,有檢驗的權利。

      更何況,依據現行黨產條例第7條規定,善意第三人於不當黨產應移轉為國有、地方自治團體或原所有權人所有財產上存有之租賃權、地上權、抵押權或典權等權利,不因此而受影響。則國民黨營事業向兆豐金借貸如果以黨產設定擔保,一旦國民黨營事業無法還款,則兆豐金必然主張是「善意第三人」,因此對黨產的抵押權繼續存在,並可以聲請拍賣抵押物,政府追回也沒用。

      兆豐借錢給國民黨營事業,就是全民有權檢驗的大問題。國民黨向兆豐高額貸款並設定擔保,就算這些黨產被黨產處理委員會認定為不當,但因抵押權繼續存在於善意第三人,可能被兆豐聲請拍賣,而無法將黨產還於民。縱算兆豐不算善意第三人,因此設定擔保的黨產可以被政府追回,但因兆豐有官股,國民黨欠兆豐的高額借貸若無法償還,也是由全民買單。兆豐金與國民黨的關係,檢察官應查明真相,公民更該予以監督。

      此外,對於金管會的責任問題,立委黃國昌指出,美方的調查報告在2月出爐,兆豐金則是在3月回覆,而金管會應該是在5月份就收到調查報告。但直到近日裁罰結果出爐,金管會才決定成立專案小組,不解這段期間金管會做了些什麼,直言:「我們的金管會是在睡覺嗎?」

      綜上,兆豐金不論是被美國罰款57億元,或是高額貸款給國民黨營事業112億元,這些錢都有人民納稅的血汗錢在內,因此對於金管會是否就兆豐金的把關行政怠惰?調查局是洗錢法制法第7條及第8條明文的申報主管機關,在馬政府執政期間對兆豐金是否依法行政?這些都不該是秘密,未來應給人民清楚交代。

< 資料來源:綠色逗陣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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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黃帝穎

黃帝穎
律師,永社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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