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英為何沒有同理心給予扁特赦?

 

前總統陳水扁的病情每況愈下,行動又備受限制,不像同樣涉及多項貪汙的馬與涉嫌嚴重貪汙的林益世可以到處趴趴走,於是民進黨南部民代最近組特赦聯盟呼籲小英特赦陳水扁。

在某些有顏色的法官眼中,國民黨的收錢都是「政治獻金」,都是「無實質影響」關係,如林益世與賴素如的收賄案,還有富邦魚翅宴的馬,司法都以「法定職權說」幫他們開脫,而對在民進黨的人,不僅都依實質影響立處理,還加入自由心證判刑,硬指他們貪汙,對扁尤其不公平,畢竟他太太的問題怎麼可以全部轉嫁給扁?基本上扁案如同興票案,都是政治人物的另一半出於私心,將政治獻金當做自己的並匯往海外藏起來。其實國民黨又有幾位高官將選舉的政治獻金誠實以報?他們海外沒有私藏黑心錢嗎?扁只是比較倒楣罷了。

在國務機要費中,司法已經判扁無罪?在龍潭購地案中,法官只根據蔡與李兩位的證詞就當證據,直接判扁貪汙了,連辜仲諒的偽證案都置之不理,反觀林與賴兩人,有證詞外還有錄音等相關紀錄,甚至還被抓到用鈔票養魚、用鈔票洗馬桶,林益世的母親還急忙燒毀鈔票。如果是「政治獻金」,何必做這樣處理?結果林益世與賴素如現在還在外面趴趴走,賴素如還脫黨選議員,國民黨居然也禮讓不提黨籍人士。這是否太荒謬了!是否貪汙的錢不夠多,所以不用關吧?司法如此雙重標準,能讓人尊敬嗎?

曾經長達四年,扁每天24小時所待的地方只有0.3坪,全天候被監視,睡覺時頭必須靠著送飯菜口,因長度不夠,雙腳要彎曲,無法伸直,寫字必須用畸形的姿勢。試問,若非馬存心折磨人家以羞辱支持所有支持扁的選民,其他國家有這樣殘忍對待民選總統嗎?後來雖然換到比較大的地方,終究是牢房,一樣全天候被監視。如今扁雖然假釋,行動卻備受限制,連林益世都不如,何況還是小英執政!如此投鼠忌器,是小英之所當為嗎?小英好歹也曾經受到扁的照顧與扁迷的支持,衡情論理,有必要這樣苛待扁嗎?

總之,扁是否屬於政治迫害?大家心知肚明。小英自己也曾經備受國民黨的污衊與迫害,為何沒有同理心與感恩的心給予扁特赦?其實給予扁特赦,並不會製造社會對立,反之,不給予特赦才會,因為這是司法的雙重標準與國民黨刻意打壓之故。

< 資料來源:《民報》〈論壇〉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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