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敗公務員的典型

前消防署長黃季敏被控利用消防署採購標案向廠商索賄1924萬元,另圖利台標公司1207萬元接受招待,帶女伴、主計總處主秘許碧蘭赴法國「假考察、真旅遊」;台北地院審理5年多今天宣判,黃被依貪汙等罪判刑18年,褫奪公權8年。可上訴。

前消防署署長黃季敏涉嫌利用職務收受賄賂、圖利,台北地院宣判,黃被依貪汙等罪判刑18年,褫奪公權8年。可上訴。(資料照,記者劉信德攝)

當年搜索,檢調在黃季敏住處查扣市價2300萬元的17塊大金磚、11塊小金條,重量近20公斤,黃因此被稱「黃金署長」;檢調發現,黃季敏信義區豪宅由2戶打通、薪資帳戶只進不出、到君悅飯店點餐外帶回家吃…,在在顯示,黃的公務員生活優沃、奢華。

這種人長袖善舞,藍綠通吃,私下卻幹些見不得人的事,可說是腐敗公務員的典型。其他如林益世與葉世文等,也是如此,都是以權謀私,且都是國民黨籍,可見他們都獲得國民黨的「真傳」!

國民黨的貪腐是史上有名的,連當年美國總統都抨擊蔣宋集團腐敗,將數十億美元援助納為己有,在美國與巴西購豪宅自肥,不知羞恥為何物。蔣介石不罵這些人,卻抱怨美國沒有繼續援助,以致兵敗如山倒,江山拱手讓人。蔣介石不檢討自己的無能,只會怪別人。試問,美國有義務協助你嗎?美國在對日戰爭期間,不知已經援助國府多少錢,國府有善用嗎?許多美援武器不是都被高官或將領變賣,就是被中共免費接收。

如今在台灣,許多國民黨高官也都傳承這種劣根性,且官位越高者越腐敗,否則國民黨高官為何有錢者一大堆?這些人連本來只給最基層軍人的十八趴也要「雨露均霑」,不管別人死活,可知羞恥?以黃季敏這種高階警官,若退休,月退領十幾萬應該不是問題,卻如此貪得無厭,連購置防範天災的公帑也趕A,不知其良心何在?許多公務員之所以令人討厭,良有以也。無非都在過「三等」人生,即「等發薪水,等下班,等退休」。這樣的人還說自己對國家有貢獻,是否很好笑?

總之,這樣腐敗的政黨,如果還能繼續執政,還有天理嗎?

 

(大學教授)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開講〉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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