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型正義 受害者的卑微建議

 

十一月十六日貴刊謝嘉心女士的大作〈轉型正義,台灣還沒準備好〉,提到殷海光基金會講座「加害者責任與除垢」中,潘光哲先生指出,一九五○年代堅持用筆桿子對抗國民黨威權統治的殷海光教授,實際上沒有被判刑,僅是接受鋪天蓋地的輿論攻擊,不讓他在台灣大學授課,限制他生活的條件,最後全天候派特務監視,甚至派人入侵形同軟禁牢房的住宅內。那些特務沒有法令依據,幾乎要湮滅殷海光追求台灣自由的火種,而迄今無法追尋是誰下命令要迫害殷海光,當然更不可能找到執行命令的機關和加害者,殷教授一案依然不曾公開檔案,也無正義平反。我以身為政治受害者的經歷,可以告知謝嘉心女士,七十年來,國民黨加害者是有全面性計畫地隱匿自己的姓名出身職位及他們同類的罪行,顯然知道終有一天,追求公平正義的使者會來臨,他們湮滅檔案的重要部分,還不是為了保護自己?

轉型正義,台灣不是沒有準備好,而是白色恐怖時代眾多加害者,經過長久的殘酷威權執政,自覺萬一哪天政權易位,導致被翻案追查,所以趁權力存在時湮滅證據;幾年前,明德偕女兒上檔案局查詢泰源事件時,發現密告檢舉人的姓名已被立可白塗抹掉,何況殷海光教授案又無判決書,要追查真相和加害者,難上加難。

中國的特工組織歷經和日本、共產黨的鬥爭殺戮,已成為一個世上最嚴密狡猾的產物,想把他們和南非、德國、東歐的轉型正義處理委員會比較,台灣追求真相的調查就很困難。

一九六二年,我被逮進軍法處看守所,起訴我和大哥的檢察官是陳則先,一個五十多歲、矮瘦冷酷的軍法官,後來得知他有個駭人的外號:邪惡的殺人魔。從五○年代後,在他十幾年擔任檢察官起,起訴處死的政治受難者難以估計,且在執行死刑槍決後,他還得親身踐踏屍體讓死者流盡血液,才會在執行書上簽名蓋章。

判決同案宋景松先生死刑的是成鼎,他也判施明德、陳三興無期徒刑,近十位十二年沒收財產;判我和大哥有罪的是聶開國,我有不在場證明,他卻在二十幾位共同被告,找一個模糊口供,判我成為終身政治受難者。

白色恐怖時代K黨的罪狀罄竹難書,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可以先把那些起訴和判決政治受難者的加害者姓名公布於世,讓國人知道哪個軍法官最殘暴,其他的應該能逐漸進行,這是做為受害者的卑微建議。

(作者為政治受難者)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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